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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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裁


【概况】 济宁仲裁委员会是由市政府依法设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济宁仲裁委常设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设有综合科、受理科、审理科、发展联络科和宣传调研科。自1999年成立以来,济宁仲裁委坚持“公正、和谐、诚信、高效”宗旨,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完善仲裁体制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受理各类仲裁案件4668件,争议总金额超过74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树立了具有鲜明儒家特色的济宁“和谐仲裁”品牌。2015年,济宁仲裁委员会在全国235家仲裁机构中排名由2010年的第77位上升到第36位,在全省17家仲裁机构排名中由2010年第12位上升到第3位。济宁仲裁委荣获全国首届“仲裁公信力·开拓进取奖”。济宁仲裁委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仲裁委员会”、“市直电视宣传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仲裁立案服务大厅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文明窗口”“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

【仲裁服务体系建设】 济宁仲裁委员会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能够仲裁涉外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之一。按照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济宁仲裁委员会在省、市内外聘用了214名仲裁员,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为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济宁仲裁委在全市11个县(市、区)和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白湖新区设立了13个仲裁办事处,在市直部门单位和大型企业设立了17个仲裁联络处,成立了调解中心、中小企业仲裁中心等6个仲裁中心,共36个派出机构,构建起覆盖全市、纵横延伸的仲裁服务工作网络。

【仲裁法律制度宣传】 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创办《济宁仲裁》杂志,编制《济宁仲裁信息》简报,设立“济宁仲裁委员会网站”,制作济宁仲裁专题片,印制《仲裁指南》等宣传材料。及时向社会宣传仲裁工作动态,在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社区面对面”栏目开辟法制视线专题,与市电台合作“法治之声”专题节目,在《济宁日报》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在《济宁晚报》刊登了仲裁·消费专栏,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十大典型案例》。隆重纪念《仲裁法》施行20周年暨济宁仲裁委员会成立16周年,在《济宁日报》开设仲裁专版,刊登市政府副市长署名文章,编撰《山东仲裁二十年(济宁分篇)》,形成良好宣传范围。

【仲裁办案质量】 认真执行《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严把案件程序关,保障庭审及时有序进行,促进案件快速审结,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需要专业鉴定的案件,严格按照《济宁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管理办法》审批鉴定请求,明确委托鉴定事项,确保鉴定程序顺利进行,保障案件质量。2015年9月,济宁仲裁委进行第四次换届,进一步完善了《济宁仲裁委员会章程》和《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严格仲裁员办案制度,建立快捷、灵活的办案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实行疑难、复杂案件的主任办公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特别复杂、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和实体公平公正。2015年,济宁仲裁委共受理案件1084件,标的额27.89亿元,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91%,调解和解率85%,自动履行率90%。

【仲裁公信力建设】 加强仲裁联络,提高仲裁条款约定率与仲裁协议签订率。深入了解各行业、企业的法律需求,规范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经贸等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把仲裁条款的签订工作落到实处。与工商、司法、建设、经贸、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仲裁工作的定期联系与协商制度,与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与合作,拓展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物业服务管理、涉外合同等仲裁领域。积极协商、筹备设立相关专业仲裁中心,稳妥受理新类型的仲裁案件。提高服务效率,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发挥仲裁调解特色和优势,建立健全裁前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和矛盾,提高案件的调解和解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到济宁仲裁委视察指导工作,对济宁仲裁委给予充分肯定。济宁仲裁委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15年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推广济宁仲裁的经验和做法;在山东仲裁20年回顾与展望“仲裁发展论坛”上济宁仲裁委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