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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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


【概况】 2015年,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科室增至10个、人员编制调整为40名,职能涵盖了以国有资产管理为核心,以房地产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物业管理、安全保卫、食堂管理、幼儿教育等为支撑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

【学习教育】 立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为官不为”和隐形“四风”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抓好即知即改。坚持以廉洁道德讲堂为平台,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弘扬以陈新宁等为榜样的时代正能量。

【驻村联户】 2015年投资1.2万元为大店子一村安置了篮球、乒乓球等体育器材,投资40余万元,修缮了小学门窗、配置了100多套学生桌椅,修建1000米村庄道路,包村工作组被汶上县评为“金牌工作组”。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机关党支部联建村、全体党员联系农户,局重点联系户走访覆盖率达100%。先后落实帮扶资金,推进小坝口村文化大院建设,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局机关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支部活动】 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实现“三会一课”常态化;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组织参加履职能力大比武等有关活动。局机关连续6年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连续两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监管职能】 出台《济宁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为市级机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市级机关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资产购置审核管理工作初见成效。稳步推进房地产管理工作,累计为18个部门单位调配办公用房3901平方米;做好房屋置换及业务用房建设购置等工作;门面房年租金收益增幅达32.6%;接管了市人大等7个单位移交的93套公有住房、面积9252平方米。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度,印发了《济宁市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出台了《济宁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标准及预算限额(试行)》。持续深化公车管理工作,严格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积极做好公车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成5家定点保险公司招标工作,调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14辆、拍卖29辆,扎实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做好公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与市发改委对接做好车改基础工作,积极探讨制定车改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措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县市区节能工作机构,扎实推进能耗统计工作,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严格细致节能考核,全面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精心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两个批次全市共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2家,其中市级19家、省级9家、国家级4家。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精心策划和组织节能公益短信、上街集中宣传、“光盘行动”、“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等专项活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全省中等上升到优秀档次。创新开展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妥善做好市委、市政府集中住宅区物业移交工作。实现水电暖管理规范化,推进老旧宿舍区水电暖管网改造。扎实做好物业监管,做好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2万余平方米的路面维修改造任务。推进《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出台。稳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有力维护了市级机关办公区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切实抓好机关食堂管理,对市政府机关食堂进行二期扩容改造,新增就餐面积300平米,新增座位200多个,每天能够满足1800余人次就餐。认真做好周转房服务工作。尽心办好市机关幼儿园,全面提升保教人员素质,积极改善办园条件。

【党风廉政工作】 局党组按照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抓实的总要求,夯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下属单位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体系。依照《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项基本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有效形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人事安排、大额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注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落实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等填报工作。持续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