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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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


【概况】 济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6名,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银行科、证券与资本市场科、金融稳定科、保险与担保科、民营金融机构监管理科。2015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51.59亿元,同比增长12%,高于GDP增幅3.6个百分点;占服务业比重达10.7%,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78%。社会融资规模增加337.41亿元。

【政银企合作】 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洽谈活动,推动市政府与省农行、省中行、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及渤海银行济南分行等的战略合作,引导银行机构深入挖掘信贷增长潜力。深入推进“金融助推千家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实施增量扩容,入库企业达5300家,融资满足率约40%,显著高于一般性企业贷款满足率(18%)。2015年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098.35亿元,比年初新增418.04亿元,增长11.36%;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23.8亿元,比年初新增160.77亿元,余额存贷比为66.46%。

【直接融资】 2015年,全市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行直接债务工具融资203亿元,同比增加75.9亿元。全市8家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达227.9亿元。中小企业挂牌工作成效显著。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1家,较年初新增10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新增12家,累计达到21家。济宁资本中心正式开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分(运营)中心同步揭牌,为企业融资搭建了直通平台。全面启动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夯实企业挂牌上市基础。引导和带动股权投资业快速健康发展,2015年底,全市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达到30家,注册资本61.45亿元,实收资本18.72亿元。

【保险服务】 全市现有保险业市级机构达到56家,比2010年底增加18家,实现保费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22.69%,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1.47亿元,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5.53亿元。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大幅提升,全市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保障3.31万亿元,较2010年底增长598.31%,年均增长47.51%。

【完善金融组织】 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重点推动资本金补充、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2015年底,邹城农商银行已开业运营,泗水、汶上、微山、鱼台、梁山、曲阜、兖州、金乡8家机构获得省银监局批准筹建,并已召开创立大会;圣泰、任城整合组建济宁农商银行筹建申请已报省银监局;嘉祥联社于2015年底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枣庄银行、渤海银行、日照银行相继开业,全市现有市级银行机构23家。截至2015年底已开业及批准开业村镇银行11家,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推动金融机构、金融组织集聚发展,在任城区规划建设了济宁关帝庙金融街,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和融资服务机构进驻经营。

【规范新型金融组织】 启动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工作,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2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业运营。25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6.1亿元,贷款余额27.2亿元。3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50.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在保责任余额为33.88亿元,惠及3656户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稳妥有序开展,纳入试点的4家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48笔,共计182万元。

【金融风险防控】 调整充实了济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信息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宣传力度,5份月在全市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发布非法广告和存在变相吸收存款、集资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排查,整改机构632家,清理92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加强了对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风险的形势研判和对策研究,升级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版本,总结归纳了5种处置模式。指导全面签署县域政银企合作协议,督导落实各项公约及“八不准”纪律要求。发挥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机构作用,支持组建了中安金控、丰联金融、财信等过桥转贷机构,推进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印发了《济宁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济办发〔2015〕45号),为打击和制止逃废金融债务、确保金融债权安全、净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持。
(马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