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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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概况】 济宁市机构编制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科(挂人事科牌子)、政策法规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共核定行政编制35名;所属社会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1个,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名。2015年,市编办荣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市双评“群众满意单位”,“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称号。

【简政放权】 编制公布市县行政权责清单。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形成《济宁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压减行政权力事项4699项。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责任清单目录。市直共梳理45个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事项452项,具体责任事项1734项。市、县两级均按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和部门责任清单。继续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市级分5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62项,其中取消下放39项,调整管理方式23项,顺利完成2015年取消下放1~2批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编写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理顺归并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职能,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三证一章”联办等工作,对县(市、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布县级权责清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履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成立了济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和4个功能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研究制定2015年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改革的任务目标、完成时间及部门责任,为顺利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体制改革】 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重新制定修订13个部门“三定”规定,对县(市、区)改革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顺利通过省编委对济宁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验收。筹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摸清市、县涉及315个行政执法机构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现状。协调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出台《济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农业综合执法、城市管理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基层环保执法等领域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建立由市、县政府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在规定时间内整合了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组建了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11个部门在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在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单独设立安监局、增加了编制,加强了安监力量。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邹城市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直部门之间、市和市辖区之间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职责。

【事业单位改革】 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明确15项重点任务及牵头单位、改革路径、成果形式、完成时限等;对有关部门起草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基础上,对规模较小或职责交叉、相近、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2015年共整合14个事业单位,撤销5个事业单位。扎实开展市直部门所属中介组织脱钩改制工作,完成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事业机构转企和5家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工作。联合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调研,在对全省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模拟测算基础上,起草了《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编制标准(草案)》报省编办审查。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全面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和中期检验评估,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范围,2015年对16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事业单位监管】 完成20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抽调人员开展实地考核,协调济宁市统计局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20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共确定A级单位19个,B级单位100个,C级单位1个。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在教育、卫生、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选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制定拟订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做好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日常登记工作。对市直登记的42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为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探索进行了二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举办市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全面提高新任法定代表人的政策法规水平。开展社会化便民服务,为开通微信公众号的事业单位提供信息确认服务。

【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规定书目,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深刻查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采取领导带学、理论研读、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决纠“四风”转作风。充分利用12310举报电话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上公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干部联系农户、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维护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