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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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


【概况】 2015年,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法工作“三大任务”,不断深化平安济宁建设、法治济宁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上升,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的任务目标,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的充分肯定。在2015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89.62分,高出综合得分1.69分,列6项调查内容第一位,比上一年度提高2.11分。

【维稳工作】 坚持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指挥部机制,市县政法维稳部门统一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维稳情况“零报告”制度。坚持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考核,每月调度通报、分析形势,及时发现解决不稳定苗头隐患。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到济宁视察调研和三级“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十八届五中全会、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孔子文化节等一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实现了“六个不发生”和重要敏感期进京非访“零登记”的目标。

【服务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先后两次召开政法机关与金融部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细化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的相关具体规定,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大力开展经济领域犯罪打击整治,妥善处置了投资担保、民间借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全市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70起,挽回和避免损失5.2亿元。

【平安济宁建设】 面对对敌斗争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形势,全市政法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630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842件,加强了社会面治安管控,提升了应急处突能力,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地面、地下、空中、水域、网上”五张社会治安防控网。“天网工程”新增监控探头7900余个、卡口52处;全市无命案乡镇(街道)达到127个,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达到6088个;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已连续13年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

【社会治理】 牵头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1+7”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模式,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城乡网格化管理等七项重点工作,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良好局面。《法制日报》以“济宁以人为本全新架构社会治理体系”为题,头版头条刊发了济宁的经验做法。9月30日召开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对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2015年底,全市建立乡镇(街道)调委会151个,村居“和为贵”人民调解室1300个;全市共划分网格5127个,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员4480名,录入社情民意信息400多万条。

【法治济宁建设】 制定了济宁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依法治市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组织市委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各项任务,建立监控台账制度,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积极推进中央和省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法院立案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已基本完成;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制等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京非访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先后3次召开治理进京非访专题推进会,部署开展进京非访“百日攻坚”活动,全市进京非访数量列全省第14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坚持法德结合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儒家思想发源地的独特优势,总结推广法治大讲堂、全民守法红黑榜、民情夜会等基层成熟经验做法,积极构建法德并举的社会新常态。

【队伍建设】 修订印发《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细化完善了政法委员会议事和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以提升政法干警“五个能力”为重点,组织了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86期,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政法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优秀干警。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政治信念。按照市委部署,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法大排查活动,围绕执法司法方面的10类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改,有效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共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4起,及时清除了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力维护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