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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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


【概况】 济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12人,在职13人。内设秘书科、老年事业科(挂老年人权益保障科牌子)和宣传教育科。 2015年,市老龄办被省人社厅、省老龄办表彰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社会养老保障】 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金由75元提高到最低85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户奖励扶助标准提高20元,每人每月达到1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7%,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900元以上,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以上,“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月750元以上。同时,市级财政总计为1.9余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300万元,百岁老人长寿金标准提高到每月400~500元;县级财政为80~8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4000万元。

【优待政策】 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不断提升老年人优待标准,拓展优待范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实现免费乘坐公交车,微山、汶上实行了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县级财政出资4971万元,免除了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费用;县级财政出资4428万元,为83万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免费查体制度,其中,任城区实行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6月份,市老龄办会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向全市通报了老年人优待规定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有力推动了老年法律、法规和惠老政策的落实。

【服务产业】 继续抓好对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500元,每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7万元,每处街道老年人托养机构补助15万元,每个农村互助养老院补助3万元;2015年建成了50个日间照料中心、155个农村互助养老院、民办养老机构13个,新增养老床位4300张;2015年,市老龄办争取省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80万元,扶持了任城保元堂老年护理院、邹城第四老年公寓、微山滨湖老年公寓、梁山夕阳红老年服务中心4个民办老年公寓。6月10—12日,市老龄办组织10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涉及老年地产、保健食品、老年公寓、医疗器械四大行业。

【弘扬孝老爱亲美德】 围绕建设“孝德济宁、幸福济宁”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孝德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了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涌现了一大批敬老助老的先进典型。深入抓好孝德文化宣传。将孝德文化教育作为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四德”工程、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建成孝文化教育基地6处,孝文化宣传一条街127处,孝文化公益宣传栏(牌)1.7万个,指导县(市、区)新建高标准的孝心示范村50个,定期张榜公示“孝德之星”,发挥了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抓好孝亲敬老典型的培育和宣传。通过基层推荐、群众评选等方式,在全市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敬老文明号窗口单位50个、“孔孟之乡二十四孝星”24名、敬老模范个人20名、模范老人20名、孝心家庭134个、模范孝心家庭24个;与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济宁市首届金婚大典,评选金婚夫妇12对。汶上李翠香荣获“山东省十大孝星”荣誉称号;14个窗口单位荣获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称号;12人荣获山东省“敬老楷模”称号,山东岱庄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绍伟荣获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家”提名奖;山东北成集团荣获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称号等。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的宣传。“敬老月”期间,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了敬老宣传横幅;社区、村(居)制作了“敬老月”宣传栏;在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市应急信息发布平台播发了敬老宣传口号;通过移动平台向社会发布了400万条敬老手机短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报道老龄宣传稿件311篇;印发《老龄工作动态》12期,任城、兖州、微山、鱼台、梁山等积极上报老龄工作信息,发挥了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的良好作用;《山东老年》专题报道了济宁市“惠老助老、打造孝行济宁新常态”的经验做法,有效提升了济宁市老龄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春节、老年节、“敬老月”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牵手全社会,关爱老年人”活动,走访慰问高龄老年人3万余人次,发放慰问金2000余万元。

【文体活动】 认真抓好城乡老年文体娱乐设施建设。市文广新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老年文化设施建设;市老龄办筹资60万元为25个老年活动室配发电视、移动影院和拉杆音箱等文体器材。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2015年,各级老龄办依托老年文体组织,积极开展广场舞、门球、太极扇、柔力球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县级以上老龄办举办老年文体活动89场次,较好满足了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发挥了文化养老的作用;组办了山东省银龄风采艺术大赛暨济宁市第四届老年艺术节,组织老年人参加第三届老龄主题摄影大赛、第四届老年书法美术大赛,收集上报参赛作品500余幅;市老龄办与市邮政公司联合举办了“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全市共计3万名老人参加。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印刷、发放老年法规政策汇编30万册,制作宣传版面5万个。与司法局联合开展了“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广村级孝德调解室(“孝德法庭”)经验做法,新建村级孝德调解室1540个,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和咨询、调解活动,较好解决基层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问题。与综治办、法院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济宁市老年公益示范岗创建办法》,认真抓好了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的创建和申报工作,12家窗口单位被命名为山东省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岗,嘉祥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老龄办公益维权奖励金2000元。老年维权公益示范岗建设被综治办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项目。

【老年学学会】 组织老年学学会开展了社区养老对策研究,撰写老龄调研报告及论文20篇;完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分析研究》的调研报告等多篇报告及论文。其中《养老社区探索研究》、《儒家传统文化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现实意义》、《科学用脑延缓衰老》、《老年医养结合在健康老龄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多篇论文在全国、省老年学学会研讨中获奖。多部门联合制定了《济宁市长寿乡镇评定办法》,推动全市“长寿乡镇”品牌建设,邹城田黄镇、微山微山岛镇、金乡王丕街道、汶上郭楼镇被命名为首批“济宁市长寿乡镇”。金乡县完成全国“长寿之乡”的申报工作,全国老年学学会已受理评审。按全国老龄办的要求,2015年8月份在嘉祥县的4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调查,圆满完成了问卷工作,工作中实现了无差错,受到省老龄办督导组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