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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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


【概况】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是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的业务指导中心,依法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37名,内设8个科室,在岗人员34人。

【卫生监督】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以“五项”专项治理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了“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深化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重点,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000家次,立案421件,取缔231家,罚没款137.6万元。在全省通报的全年案件查办情况排名中,全市的查办案件和罚没款数始终位列第2名。积极参与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抽调专门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打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以民营和基层医院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巡查,重拳打击“两非”行为。全年共参与查办案件166起,60余人次参加了全市计划生育半年和年终考核工作。开展了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以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为重点,全市共检查供水单位408家,涉水产品企业31家,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开展了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行动。对中心血站及二级以上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提升了全市临床用血质量安全。开展了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以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规范处置为重点,对全市360家医疗机构和87家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综合检查。对44家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4.15万元。不断加大重点事项监督执法力度。对全市43家放射技术服务机构、1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情况为重点,对城区763所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了隐患;组织开展了全市专项督导检查,监督覆盖率100%。11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5家单位立案查处,罚款1.5万元。

【创卫工作】 针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承担的重点场所卫生、医疗服务、生活饮用水三大项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方案,充实调整了创卫领导小组,成立了专业和督导两个工作组,强化网格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全员参与作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2015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以治理“四小”公共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歌舞厅)、生活饮用水和打击非法行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3000多家公共场所单位、91家供水单位、65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反复拉网巡查。10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四小公共场所”为主的攻坚冲刺月活动,集中解决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共立案查处488家,停业整顿227家、取缔207家、罚款58家、金额7.31万元。市监督所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做好高新区190多家直管单位的治理工作,树立了标杆。强化督导检查,对城区4个区19个镇街进行了全覆盖、多方位、多层面的督导检查,对兖州和太白湖两个区以市创卫办名义下达了《督办单》,对19个镇街下达了《督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经过综合治理,所承担任务目标如期达标,于11中旬顺利通过了省级暗访。

【举报投诉】 完善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推行了《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2015年共接转办理省举报投诉7起,办结率100%;市级受理举报投诉109起,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 进一步完善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事前把关、过程跟踪和事后的审查稽查。2015年全市各类行政处罚共立案540件(其中市监督所39件),办结448件,罚没款153.4万元,取缔231起,吊销资质3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家。5例案件荣获全省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一、二等奖。全市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队伍建设】 2015年,通过卫生监督员培训班、网络培训平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大赛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理论实践学习,不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9月份,市卫生监督所组队参加了全国卫生计生执法技能竞赛山东赛区选拔赛,荣获团体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2名工作人员取得个人一等奖;11月份,代表市卫计委参加了全市行政机关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竞赛,以总分排名第3的成绩夺得团体二等奖。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十佳“文明执法窗口”和十佳“优秀卫生监督员”即“双十佳”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10个“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和10名“优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