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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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归集管理科(加挂监督检查科牌子)、信贷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加挂12329服务中心牌子)7个科室及城区第一管理部、城区第二管理部、城区第三管理部、城区第四管理部、城区第五管理部、兖矿集团分中心、兖州区分中心、曲阜市分中心、泗水县管理部、邹城市分中心、微山县管理部、鱼台县管理部、金乡县管理部、嘉祥县管理部、汶上县管理部、梁山县管理部16个分支机构。共有事业编制97名,在编82人。2015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35824万元,完成计划的101.4%,同比增长5.6%;提取住房公积金318844万元,同比增长19.3%;向17574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82129万元,完成计划的244.0%,同比增长27.3%;实现增值收益46909万元,完成计划的190.6%,同比增长93.6%。主要业务指标均创全市历史新高。

【归集使用】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煤炭等行业经济效益下滑等不利因素,加大归集扩面和资金调度力度,不断增强发展实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政府年初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并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督导检查,年底奖惩兑现,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推进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调整工作。2015年,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6个县提高了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维护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取得良好效果。2015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580户,新增缴存职工3.9万余人。严格执行《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全市资金统筹管理,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共为城区、兖州、泗水、邹城、梁山等地调剂资金36.5亿元,保障了缴存职工的资金使用需求。组织开展逾期清欠活动,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5‰,低于年度逾期控制目标。

【新政落实】 贯彻上级新政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成效显著。除了已经出台的降低贷款条件、实行异地贷款等政策外,2015年又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2015年底,按照新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10869笔,贷款金额35.23亿元。调整担保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以所购住房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的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年底,采用新担保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达15473人,节省费用5267万元。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将首次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下调为20%。放宽提取条件。取消租房提取对工资收入的要求,简化租房提取要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无房证明、身份证明外,不需提供房租合同、房租完税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将购房提取时限放宽至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后3年。还贷提取范围扩大至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开展委托提取还贷业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渠道。2015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55.5亿元,占全市各类住房贷款余额的34.6%;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个贷率、使用率分别达到87.4%、92.9%,均列全省各市排名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