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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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


【概况】 济宁市煤炭局主要负责全市境内煤炭资源的统筹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经济运行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安全监督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安全生产调度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编制24人。下辖煤炭安全稽查支队、压煤搬迁办公室和煤矿职工培训中心3个事业单位。2015年,济宁市境内共有各类煤矿56对,核定(设计)能力9200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52对,核定能力9020万吨/年;在建矿井4对,设计能力180万吨/年。

【煤炭工业运行】 2015年吨煤完全成本比“十二五”初期平均下降了100多元,全年累计生产原煤8250万吨,实现利税129.2亿元,利润24.2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4.1%和16.6%。煤炭行业完成国地税总收入90.67亿元,占工业税收的比重高达37.93%,占全市税收的20.5%,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能源保障。

【安全生产】 2015年,全市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市煤矿实现安全,为历史最好水平。“十二五”时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每年都控制在0.1以下,已连续9年杜绝了较大以上事故。2015年,济宁市煤炭局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全面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安全生产事故。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了“分级排查、提级管理、‘四个一百’、两个经常”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六落实”整改机制。强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全市生产矿井中,有35处被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有30处被评为“双基”建设省级先进单位。加强安全监管执法,2015年重点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专家查隐患行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煤炭生产中、夜班的突击稽查,实现了安全突查的常态化。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突出应急体系建设,做好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的值带班工作。2015年市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均编制完善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注重配备完善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了煤矿应急处置能力。

【煤炭行业转调创工作】 非煤产业不断深化。“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炭行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并超过了煤炭主业,由2011年的37%提高到2015年的67.7%,2015年达到850亿元,占全行业收入的70%。非煤产业从业人员3.1万人,占全市煤炭行业16.8万职工总数的15%以上。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争取开发市外资源。“十二五”期间,兖矿集团省外境外累计占有煤炭资源400亿吨,煤炭产能已超过济宁本部,成为全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能源类企业。济矿集团、裕隆集团等煤炭企业在省外资源开发方面也取得较大成果,鲁泰控股集团则发挥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在外地成功托管了3处煤矿。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山东煤炭交易中心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取得重大进展,兖矿集团部分煤炭正式上线交易。济矿集团梁山煤炭物流园区列入省重点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推广使用先进的综采、综放等采煤工艺,提高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水平。2015年全市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3.6%和96.2%,在全省为最好水平。推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和增收增效。全市原煤入洗率达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2.6%,煤泥利用率达到了93.4%,矿井水利用率达到了52.2%,达标排放率100%。

【煤炭资源开采】 严格技术管理,实现市内资源依法有序开采,杜绝了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煤矿开拓布局进一步优化,储量、回采率进一步规范。“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矿采区回采率不断提高,2015年达到了88.11%,高于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核减城市规划区内煤炭产能,全市煤矿年产能控制在8000万吨左右。争取优惠政策,积极推广超高水、膏体、矸石等充填技术。全市有14处煤矿每年充填开采原煤200余万吨,2015年为太平、义能、单家村等充填开采煤矿减免税收1300余万元。加强基建矿井建设,“十二五”期间,霄云煤矿、安居煤矿、义能煤矿实现竣工投产,新增产能285万吨/年,永胜煤矿、红旗煤矿、宏阳煤矿、双合煤矿建设顺利,建成投产后可新增产能180万吨/年。

【地上地下矛盾化解】 2015年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煤炭局先后了参与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济宁段、枣庄至鱼台跨湖高速公路、G105(西二环)改线、微山湖东堤滨湖公路等重点规划项目调研工作,全市煤炭企业服从大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煤炭资源压覆调查,在合理规避采空区和减少煤炭资源压覆方面,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全市煤炭企业科学调整采掘布局,实施禁采、限采、缓采等措施,妥善解决压煤问题,为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力量。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统筹协调地方政府、煤炭企业、搬迁群众之间的关系,稳步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工作。2015年,共完成压煤村庄搬迁97个、3万9969户、13万3889人,累计解放煤炭资源6.6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