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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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全市林业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下设一正县级事业单位济宁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副县级行政机构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济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内设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造林绿化科、资源和林政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审计与规划财务科、科技与产业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下属林业站、林业场圃种苗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经济林管理站、林果良种繁育中心(林科所)5个事业站所。

【森林资源管护】 实行领导干部发展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启动市县森林和林地、湿地、物种多样性红线划定,执行林地湿地征占用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473起。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加快视频监控、水源地、应急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开展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和示范区创建,提升林火应急处置能力,在周边地市火险频发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济宁市代表队在全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荣获三等功。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专业防控,创建无公害防控示范区,强化疫情监测,实施人工、飞机、生物等综合措施,有效防治美国白蛾、春尺蠖、法桐方翅网蝽、杨扇舟蛾、杨小舟蛾等病虫害。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入资金2600余万元,防治面积360万亩,其中飞防面积294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1.5%、成灾率为0,做到了有虫不成灾。

【林业产业发展】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竞争择优类项目18类300余个,奖补推动苗木花卉发展调转、经济林品质提升、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新育苗木花卉8.07万亩、新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11.26万亩,建成了林下高效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示范点30余处,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32万亩,新增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17家。抓品牌打造,建有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建设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47处,建成林产品流通市场40处,2015年创建国家、省品牌40余个,林业产业产值达到510亿元。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创新林权贷款、贴息、担保、保险等方式,建立以林业资源为依托的社会化融资机制,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1个,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总额5.8亿元,完成政策性森林保险80万亩。探索电子商务、“互联网+”发展,创新完善林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跟踪溯源机制,实施科技引领计划,林业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新建林业专家服务工作站6处。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 全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2012年下半年谋划启动、2013年全面推开、2014年集中突破、2015年攻坚迎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是“五城同创”第一个接受验收的创建工作。2015年以来, 6月初,市政府向省绿化委员会递交了省级预检申请,6月下旬顺利通过省绿化委员会预检,并推荐上报全国绿化委员会进行验收。7月—10月,集中开展植树造林的补植提升、迎验线路的选择打造、宣传氛围的营造浓化、内业资料的整理汇总等工作。11月20日—23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全市完成重点绿化项目603个,新完成合格造林22.85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14.25%,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面积14.8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48%,创建市级绿化示范镇街10个、村庄100个、单位100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50处,全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350余万人次、植树1520余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1.3%以上,创模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93.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