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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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


【概述】 2015年,全市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确权登记颁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农经管理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农村土地承包】 加大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将土地承包和流转作为各级干部特别是农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全市有耕地的6036个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村5701个,占总村数的94.5%,确权承包耕地面积756.6万亩,占全市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99%。在市、县两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全市90%以上的乡、村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147个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土地流转总面积212.5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27%。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全市所有乡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印发省统一规定的票据9万多本。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监管,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对乡镇财会管理人员培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实务、“三资”管理信息平台账务操作实务等业务,共计培训400人次。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近187.4万份。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涉及140个乡镇街道、1545个行政村、1753个项目,拨付各级财政资金5.3亿元,受益人数达到164万余人。组织开展了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相关县市区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农业信访工作,接处涉农信访79起、87人(次),其中市级接处32起、44人(次),处结率95%。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全市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12178家,比上年增加112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7家,省级示范社122家,市级示范社248家,市级重点示范社30家;家庭农场1522家,比上年增加503家,省级示范场6家,市级示范场40家,市级重点示范场4家。举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班7期,培训1500人次,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业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