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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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概况】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机关行政编制46名,实有人员44名;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编制36名,实有人员33名,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编制86名,实有人员84名。2015年全市未发生一起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在2015年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驻济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确定为“满意”等次,被复核为省级文明单位。

【政务服务】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行政许可,积极承接省局下放职能,市局下放10项审批项目到县(市、区)。以服务窗口、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为平台,加强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大厅办理,做到许可事项、人员、授权、服务“四个到位”,实现集中受理、集中审批。2015年市局办理食品药品许可事项4263件,提前办结率、满意率达100%。服务窗口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食品监管】 组织召开全市餐桌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推动市、县、乡、村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开展了学校及景区周边、“五毛食品”、低劣红酒、羊肉及其制品和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7次,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做好省局25大类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后的审查工作,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293张,许可通过率74.02%。组织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培训800余人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查607家。加大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检查力度,清理注销24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全市31家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在3家白酒企业试点推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食品流通环节,在1093家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推广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争取省局专项奖补资金100万元,在全市新建快检室11个、新增快检车2台。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快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6500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举办培训班,约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推进驻场监管。餐饮服务环节,规范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14251家。有4460家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了“明厨亮灶”,亮化比例达到大中型餐饮单位的42%。保障孔子文化节、市“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任务126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8779批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兽医部门分别完成1089批次、730批次、475批次和872批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5613批次,其中:市级完成2917批次,县(市、区)级完成2696批次,对63个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制定监管考核细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监督检查药品、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160家次,检查覆盖面100%。在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入网率100%,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率84.3%。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入网率达到100%,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新修订GSP认证工作,共认证零售(连锁)企业65家及门店1840家,单体药店148家,淘汰2家连锁企业、76家药店。开展飞行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撤销、收回药品GSP证书30个,注销药品零售企业29家,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在1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药学服务活动,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扎实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整治2015行动,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19起,净化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基本药物生产品种抽验合格率达到100%。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表9439份,器械不良事件报表1926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262例,反馈外省告知死亡病例5例,为公众饮食用药提供了信息预警和安全提示。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实行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监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5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5家、经营单位141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8家、经营单位1087家。开展保健食品区域化专项整治,抽检保健食品44批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专项整治,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4个,县级哨点23个,全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177例。

【稽查办案】 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全年共查处案源总数4082件,同比增长83.21%,一般程序案件结案2575件,同比增长62.15%,涉案货值228.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46万元,罚没入库金额1583.43万元,同比增长49.04%。其中,符合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打假案件标准的案件6件,符合省级食品药品重要案件即时上报标准案件70件,移送公安机关66件。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取得重大成绩,市县两级两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87次,相互移交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28件,累计打掉作案团伙62个,捣毁黑作坊、黑窝点9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7人,刑事拘留75人,批捕22人。全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格局得到强化,省公安厅、省食安办在济宁市召开公安食药监联勤联动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济宁经验。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主渠道作用,全年接收投诉举报3641件,实现了受理办结率、回复反馈率、群众满意率三个100%。

【“食安济宁”建设】 围绕《市政府“食安济宁”品牌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培育食品放心品牌,引导公众消费,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15年农业部门新扩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135家,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验收41家,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71个;渔业部门累计认定无公害产地120处、无公害水产品352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5个;林业部门“三品一标”食用林产品生产面积达51.54%;畜牧兽医部门推荐21家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参与省级示范创建活动。2015年申报“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30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975家、餐饮服务示范街区5条、大众餐饮连锁企业8家、餐饮中华老字号4家、地方风味名吃20家、示范店59家以及示范学校食堂68家。

【社会共治】 制作“食安济宁”公益广告,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全年播放。在济宁日报、市电视台开辟“食安济宁”专栏,开通“食药安全在济宁”官方微信公众号,“12331”短信平台编发预警信息、监管信息、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信息23.7万条次,市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预警信息、公告通知、办事指南等信息746条,提高了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公开,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举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集中答复座谈会,聘请6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积极参加市长公开电话、市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万余份,科技下乡6次,举办科普培训班、报告会13场次,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队伍建设】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清廉型、创新型”机关为载体,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26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532人次,提高了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在2015年全省第五届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技能竞赛中,济宁市代表队获得了团体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