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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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工作


【概况】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济宁市外国专家局牌子),设20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74名;直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正县级建制1个(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县级建制8个(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市人才市场、市就业办公室、市职工教育办公室)、科级建制2个(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4年,获得“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等称号。

【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围绕济宁工业升级版三年行动计划和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需求,出台《济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实施高技能人才“3311”振兴计划。出台《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启动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建站工作,为集聚高层次人才搭建更大平台。制定《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济创业的意见》,立足济宁实际,提出系列创新突破性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给予资金扶持,为留学人员来济宁创业提供税收、办公场所、人才公寓政策支持,营造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推进“孔孟文化圣地、创新创业之城—山东济宁”校园组团招聘活动,先后赴沈阳、西安、济南、青岛、徐州等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全市新增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984人,其中博士248人、海外高层次人才359人,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个。组团参加全省第八届“海洽会”,全市引进的2名海外人才获“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1名外国专家获“齐鲁友谊奖”。新增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984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个;新增省首席技师6人,高技能人才1.46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274人。开展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双证互通”试点,首次将技工院校毕业生纳入乡镇公务员招录范围。2家单位获批全省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济宁技师学院成功创建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举办“首届鲁西南高技能人才招聘大会、校企合作论坛暨济宁市第十六届职业技工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邀请东北大学、长安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11所高校赴济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实地对接,有7个县市区和20余家企业与高校达成合作意向,签订人才合作协议。争取30名清华大学博士生来济宁市1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完成科研项目31项,申请专利1项,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5项,培训员工487人。承办“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走进西部经济隆起带(济宁)”活动,16位国家“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到济宁市11家单位开展技术指导。

【人事管理】2014年,全市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62人,新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均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保证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为全市23个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公务员42人。开展人民满意示范单位、示范岗活动,评选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20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4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名。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取消33项、归并4项。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大类,将综合类岗位的面试、体检等工作由原来的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改为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出台《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将博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人才纳入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目录,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自主招聘,进一步扩大了部门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全年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6人。出台《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调整档案考核与笔试成绩权重比例。完成90名军转干部及7名随调家属安置任务。落实各项解困稳定政策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风险,全市4530余名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济宁市人社局被表彰为“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