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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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综述


【机构及工作概况】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2月选举产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选举产生37名。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时为37名,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时为45名,分别为: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38名。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设6个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常委会设副秘书长3名。常委会机关设八室一委二处,即: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室,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室;信访处,老干部处。机关共设18个科,1个车队,1个后勤服务中心。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28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2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119件。

【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14年1月9日至12日,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宁举行。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7名,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523名,之后,有2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辞去代表职务,2名代表因病去世,5名代表调出本行政区。经有关选举单位补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18名,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532名。516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梅永红所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民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林树果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并审查、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济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两件议案办理结果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了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部分委员,补选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六项报告的决议。大会期间,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7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和《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征集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从中选出《关于依法保护、有序开采煤炭资源,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促进济宁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关于加快实现泗河全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议案》2件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其余65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连同代表提出的其他4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及时答复代表。

【常委会会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2014年1月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3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副主任、秘书长丁颖,副主任商建设、罗心光出席了会议。会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2014年2月2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2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副市长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2014年4月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东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济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建设方案(草案)》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孙高志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定;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副市长白山、张继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2014年6月2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9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对市政府这两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副市长白山、邵军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斌关于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石翠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人代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2014年8月26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1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及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市政府副市长邵军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2014年9月24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何彦民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人代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2014年10月28日至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两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煤炭开采及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并通过相关决定;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副市长石爱作、张继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2014年12月30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6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允岭、丁颖、商建设、罗心光,秘书长刘绪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号议案办理结果审议情况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农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号议案办理结果审议情况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草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副市长张继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法院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重要活动】专题调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助推都市区融合发展。跟踪督办关于加快大型文化设施建设的议案,连续4年督促省运会场馆建设及筹备工作,助推首善之区建设。跟踪督导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促落实卫生网格管理责任,助推“五城同创”工作开展。推动计划预算执行,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分别作出决议或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济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建设方案。研究制定济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把煤炭资源有序开采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纳入全年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前期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开展专题询问,形成视察报告呈报市委,市委予以批转。连续3年督办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议案,督促制定推进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常委会还专题视察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工作,配合上级人大视察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力促经济转型发展。
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养老问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研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专题调研全市餐饮服务业亮化工程、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情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卫生的餐饮环境。关注农村发展。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审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山东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专题调研供销合作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粮食储备等工作进行视察,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关注生态建设。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大代表,深入现场进行集中视察,听取审议政府报告,作出决议,加快建设绿色济宁、生态济宁。围绕代表提出的大会议案,常委会通过组织视察调研、重点督办,泗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省人大对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视察,推动“生态突破”战略的实施。
邀请法律专家、专业人员专题讲解,领会法律精神,把握监督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调研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服务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执法调研文物保护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矿产资源法、邮政法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南水北调条例、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对贯彻实施《山东省港口条例》决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对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督促市法院改进工作。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增补法院人民陪审员,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听取市检察院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检察院依托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群众。制定常委会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方案,深化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集中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先后21次到市群众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来访。
出台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把代表培训纳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先后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组织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培训活动。拓展深化各级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双建”活动,延伸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活动。通过多种形式,4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20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中宣传100多名代表“双建双联”活动先进事迹。先后邀请54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5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推荐110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组织的检查、评议、监督等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鼓励基层人大自创代表活动品牌。对上年人代会确定的《关于依法有序开采煤炭资源、加快塌陷地治理、促进济宁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和《关于加快实施泗河全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议案》,实施重点督办。对其他117件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所有议案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完毕,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达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