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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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概况】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在编人员20人,内设5个职能科室和市事业单位监管局。济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中心为市编办所属社会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市编办。2014年,市编办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

【行政体制改革】2014年,组织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研究拟订《济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的实施意见》和《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食品药品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调整整合工作。出台《关于全市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审核印发县(市、区)方案,完成全市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整合工作。做好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意见。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邹城市制定《邹城市太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率先得到省编办批复印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市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和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编制形成《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全省率先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两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189项,压减比例34.4%。其中取消下放111项、调整管理方式78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制定印发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4年,制定《济宁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市直事业单位分类建议上报省编办。印发《2014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对市国土资源局、文广新局、粮食局、人防办等部门所属63个事业单位进行了规范。

【机构编制管理】2014年,制定印发《关于贯彻鲁办字〔2014〕4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人员只减不增的通知》,明确控编减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按照省规定比例和范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进行精简压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动态调整”原则,开展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坚持“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剂”原则,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控机构编制增长。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杜绝超编进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实现全市机构编制人员“四清”、“两对应”。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定《2014年济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直120个公益类事业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划分六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出台《济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充实完善现有指标体系。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配套文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细化考核结果运用。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季报告制度,推进机构编制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舆情收集处置制度,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工作。出台《济宁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济宁市2014年度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推进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行为的专项检查,联合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和“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直部门起草的1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防止了上级业务部门干涉下级机构编制现象发生。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开展2013年度市直及省属驻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证书换发工作,对市直466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的单位,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成省下放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辖权移交工作。开展了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

【自身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培训、实地观摩等形式,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机关大兴调研之风和创新之风,先后开展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加大对县级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采取多种措施,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强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12310举报电话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上公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