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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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创建工作】2014年,曲阜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向环保部上报《关于对曲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技术评估的请示》;通过国家生态市省级专家组初审,向环保部上报《关于对曲阜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技术评估的请示》。泗水县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核查;邹城市、微山县、汶上县上报省级生态县核查验收申请。全市有29个镇街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378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31个、生态村10个,申报省级生态乡镇18个、生态村20个。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出台《济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4年度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把创模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纳入市级领导牵头的16条工作线之一。市级财政安排创模专项资金7700万元,成立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指挥部,出台《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会战模式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投资30亿元,建成156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新增2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3,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53天,获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838万元。全市共建成108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南四湖13个入湖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湖内5处水质监测点位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编制完成《济宁市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制定实施《济宁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并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全市共建成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474个。编制《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济宁市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审。

【农村环保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40万元,用于曲阜、泗水、鱼台、金乡、汶上、梁山6个县(市)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争取省级生态示范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曲阜、邹城、汶上3个县(市)国家级生态乡镇成果巩固。微山县利用国家和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3319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设施建设。泗水、鱼台、汶上、梁山4县16个乡镇的260个贫困村被列入《全省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规划》,获得省环保行业扶贫资金1704万元,用于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