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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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就业工作】2014年,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通知》,定期沟通联系,掌握重大项目用人需求,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对接岗前培训,先后为万达嘉华酒店、贵和集团等举办了专场招聘会。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行为的意见》。出台《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1亿元创业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奖补标准、拨付程序、管理监督等各项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放宽贷款条件、扩大反担保人员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制定济宁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实施意见,明确就业培训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培训范围、日常管理、补贴申请、管理监督等事项。启动实施济宁市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出台贯彻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出台《关于建立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机制的通知》,促进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行动,深化助推创业“1+3”活动,建成启用小额担保贷款网上经办系统,提升办理效率,降低贷款门槛,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达到3.53亿元,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7亿元,扶持创业1.3万人,带动就业5.9万人。举办济宁市第二届创业大赛,推出3个项目参加省决赛,获得全省第二届创业大赛一个一等奖、两个三等奖,济宁推选的山东联诚汽车混合动力有限公司作为被省厅推荐的两个项目之一参加第二届全国创业专项大赛。开展全市创业型乡镇(街道)、社区评选活动,授予梁山县拳铺镇等12个乡镇(街道)济宁市创业型乡镇(街道)称号、汶上县苑庄镇小秦村等20个社区济宁市创业型社区称号,并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开展就业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在市电视台开办就业服务专题节目,在全市村居和社区安装1万个就业便民服务牌,在市区繁华地段8个LED信息发布屏每天循环播放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为农村劳动者发放“春风卡”、“走进农民工”册页、务工知识扑克牌等宣传资料16万份。举办6期就业政策惠企宣讲活动,受惠企业近360家。全市支出各类就业资金1.63亿元,17.1万人次享受到扶持政策。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任务完成,邹城市中心机电产业园和汶上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分别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园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建设“大学生就业服务微平台”,开展就业见习专场招聘、“1+1”专项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系列活动。2014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7.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9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6.1%;困难群体就业671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2%;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7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7.3%,开展创业培训1.8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3.7%;高校毕业生就业2.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社会保障工作】2014年底,全市五项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1.68%,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1.47%。社会保险扩面新增参保5.3万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1%;征缴社保基金138.5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6%。出台《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济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济宁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五项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启动实施“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妥善解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等年龄较大困难群体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完成新农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和信息系统的移交工作;在对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城乡居民医疗费支出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出台《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打破了城乡界限和居民身份界限,建立了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2014年人均月增加26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61元;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4.46元;生育女职工落实生育医疗费零负担;省人社厅核销济宁市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8484万元。优化经办服务,大力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缴费,全市申报网上缴费企业1674户,其中市直880户。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综合管理平台和医疗费监控系统,发现并扣除医院不合理费用110万元。对全市137万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为4545名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查体。2014年,为全市27.6万名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8亿元,为112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1亿元,为35万名住院参保人员支付医疗费21亿元,支付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4亿元,全年各项基金共支出114亿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到个人账户资金2.1亿元,为符合“4050”助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助保贷款接续养老医疗保险手续。

【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维护】2014年,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企业8487家、职工49.9万人,省人社厅将济宁确定为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试点城市。出台《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建立“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印发《济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办法》,对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细则作出具体规定。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建立劳动监察与社保经办协查机制、劳动监察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争议仲裁与法院联席会商机制,执法维权效能显著提升。2014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5278户,涉及职工120.8万人次,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1071起,为1.8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报酬1.1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9204.2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7亿元,补签劳动合同5.8万份,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071件、行政处理处罚10件,行政处罚金额 11.5万元,全年劳动监察办案过程中,未发现一起执法错案。

【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第一个全面完成县级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将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等49项职能下放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老百姓就近就地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规范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让办事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在局门户网站开办“人社服务在线行动”栏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即时回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