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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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税


【概况】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实行省
以下垂直管理,受省地方税务局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双
重领导。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一科、税
收管理二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收入规划核算科、财
务管理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基层工作科、监
察室、纳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机关党
委、督察内审科等16个科室,市稽查局、市直属征收局
、市国际税务分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市北
湖旅游度假区分局等5个直属单位,下辖市中区、任城
区、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鱼台
县、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汶上县等12个县市区地
方税务局。共有在职干部1707人,担负着全市10万户纳
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地税收入】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结构性减税因素
多的共性困难和煤炭效益持续走低、金融潜在风险较多
、土地因素制约等特殊压力,全市地税部门依靠堵塞漏
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打击违法增收,实现地税收入
的持续平稳增长。全年累计组织地税收入242.5亿元,
增长7.88%。其中,市县级收入完成200.06亿元,增长
11.03%,剔除“营改增”因素实际增长12.52%。市县级
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2.53%,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
;市县级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9.87%,同比提
高0.24个百分点。市县级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

【社会服务】 通过向市政府建议调整城区范围土地等
级,年增收土地使用税4.2亿元。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契税适用税率由3%调整为4%政策,年增收契税1亿
元。申请调整花岗石资源税单位税额由6元至10元,增
收资源税300万元。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依法减
免各类税款9.89亿元。对3914户小微企业落实所得税优
惠减免税款1186万元,受惠面100%。方便纳税人、防范
执法风险,集中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387件。开展“便
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6大类19项便民办税举措,在
政策服务等7个方面进行提速,取消15项纳税人报送资
料,11项涉税业务实行免填单。

【税收管理】 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实施链条
式管理,房地产业实现地税收入45.85亿元,增长
12.94%,建筑业实现地税收入18.8亿元,增长47.02%。
通过“四级审核”和质量核查,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缴质
效,1.11万户企业汇缴入库税款12.61亿元。探索团队
式规范化评估,评估企业922户,增收1.45亿元。对831
户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累计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2.67亿元。加强涉外企业管理,强化国际税收政策执行
,入库涉外税收28.13亿元。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地
方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集信息1.16万条,
新增税款1.3亿元,提请公安部门逮捕、取保候审及网
上追捕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