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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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为正
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
财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城
区综合服务科等8个科室及兖矿集团分中心、兖州区分
中心、曲阜市分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城区第一管理部
、城区第二管理部、泗水县管理部、微山县管理部、鱼
台县管理部、金乡县管理部、嘉祥县管理部、汶上县管
理部、梁山县管理部等13个分支机构。共有事业编制85
名,在编83人。2014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0.7亿
元,完成计划108.1%,增长17.9%;提取住房公积金
26.7亿元,增长22.5%;为1.7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37.9亿元,完成计划104.9%,下降1.1%;实现
增值收益2.4亿元,完成计划118.8%,增长25.7%。全市
贷款逾期率0.02‰,低于年度逾期控制目标。

【归集扩面工作】 2014年,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归
集扩面宣传月”活动,全年新增开户单位420余户,新
增缴存职工3.2万多人。制定出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
单位专管员管理办法》,全市建立3600余人的住房公积
金专管员队伍。推进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调整
工作,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鱼台县、汶
上县等6个县市区提高当地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
存比例。采取电话、信函、上门催缴及政府督导等措施
,督促单位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全市当年归集超过50
亿元。

【制度建设】 2014年,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受托银行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贷款受托银行
管理,规范贷款银行准入行为。出台《济宁市住房公积
金业务受托银行综合考评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
管理,提高受托银行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与6家归
集银行开通 “银企直联”,实现资金实时支付和数据
共享。推行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制度,
全市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实现资金运行安全性、
增值性和流动性的有机结合。降低贷款门槛,将住房公
积金贷款条件由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以
上。推出异地贷款业务,在全国其他就业地缴存住房公
积金、户籍在济宁市的职工,可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宽提取条件,
解除二次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取消租房提
取对工资收入的要求,缩短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
金的时限。

【社会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在全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率先实行周六工作制,每周六正常
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年累计接待业务办理群众748
人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金额达1150万元。推行通
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登录中心网站,预
约未来3个工作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全年共
有113人次通过预约服务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每周
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范围内,因当日工作业务量大或
服务对象需要,服务窗口主动延长工作时间。针对每周
一和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业务量明显增大的实际
情况,推出上午提前上班半小时、下午推迟下班半小时
的固定时点延时服务。12329服务热线增加接线人员,
开通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

【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心党组与各科室、
分支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
省、市委实施办法。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工作方案
,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科室、分支机构全面开展住房公
积金业务审计。
(桂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