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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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概述】 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资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商务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11个职能科室;设有5个事业单位:济宁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处级)、济宁市统计普查中心(副处级)、济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副处级)、济宁市统计信息中心(科级)、济宁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工作处(科级)。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高级统计师10人。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宁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重点工作落实,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三次经济普查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层次推进、高标准定位,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抓好“四落实”工作。全市县级普查经费落实1100万元,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38万人,开展普查业务和“两员”业务培训50余次,人数达1.5万人次,印刷发放普查所需各种物质20余种。建立普查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普查工作制度、规则和工作职责,设计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普查工作运行机制。参与完成了国家在邹城开展的全过程综合试点工作。努力抓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全力做好普查软硬件的培训与测试,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落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开展普查单位核查。市委书记马平昌、市长梅永红多次听取普查工作汇报,亲自过问普查工作,向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发出了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一封信,市政府先后2次召开县市区调度会议,对单位核查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核查和比对力度,积极开展“个转企”、“四下转四上”和查遗补漏工作,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顺利完成了单位核查底册编制和PDA加载工作,为普查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多次对县市区和薄弱环节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县市区互查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落实普查宣传。制订普查宣传方案,通过网络、媒体,悬挂沿街横幅、标语,发放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统计服务水平 统计预警监测积极有效。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深入研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为市领导把握形势、科学决策及时提供参考依据。加大调研分析力度,围绕“争先进位”、打造鲁西发展高地、工业升级版、县域经济发展、城镇化追赶战略、文化产业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有深度、有广度的调研分析,增强了统计服务决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3年,市局共撰写统计分析90篇、调研报告10篇、信息快报68条,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统计公开透明工作进一步提高。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广泛利用济宁统计信息网、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工作信息。进一步丰富完善统计产品,增强统计网站服务功能。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积极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度和知晓率。
“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着力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成果,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抓实“四上”单位数量和质量。积极开展“四上”企业申报纳统工作,全年净增“四上”企业668家,其中工业399家,建筑业19家,批零88家,住餐14家,房地产12家,服务业136家,审核通过数量在全省排在前列。认真做好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积极做好新纳入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圆满完成多项重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做好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完善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和年定报相结合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方案流程,开展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测算工作,增强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协调性。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和劳动力调查工作。积极组建机构、核实样本、选聘培训调查员,开展督导检查,圆满完成了调查登记、数据处理和质量评估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局质量验收。圆满完成投入产出专项调查工作。做好调查单位核实,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培训,严格制定审核标准,通过多级审核、交叉审核和重新修正,切实提高报表的完整性、逻辑性和数据准确性,编制出高质量的投入产出表。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改扩建旁听室等办公场所,新增坐席16个。全年共开展48个项目140个班次的电话访问调查,获取成功样本13.3万多个,接听群众咨询、诉求电话336个,受理案件167件,较好地发挥了党委政府沟通社情民意的平台作用。另外,较好地完成了全省万户低碳企业节能考核工作、煤炭清查工作和工业产品产销统计国家试点等工作。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开展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考核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全省评比中,邹城、兖州、原市中区统计局被评为优秀单位,原任城区、微山县、泗水县、嘉祥县统计局被评为良好单位。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加大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规范管理。开展了星级企业“回头看”活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部门统计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召开了2次部门统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以GDP核算为核心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了部门统计水平。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积极为各部门提供统计业务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统计资料和信息交换制度和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统一管理体系下各负其责、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
统计法制建设 制定全市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和统计法制宣传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多次深入联网直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和督导检查工作。2013年,全市共检查单位620多家,其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42家,立案17起,已处理结案17起,切实保障了联网直报和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关建设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教育讲堂、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健全各项行风建设制度,使行风建设渗透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深化“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创建济宁统计党建品牌活动,获得创建先进单位。组织开展“四讲四提高”、“提升履职能力大比武”、“业务技能学习比赛”、“争做为民服务标兵、争创群众满意机关”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积极参与“五城同创”活动,较好完成了驻村下派帮扶和包保乡镇(园区)工作,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梁 立 冯兴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