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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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
【概述】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是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是市政府安委会的办事机构,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12个职能科室,局机关共有工作人员48人。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3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3起,死亡105人,同比分别下降78.53%、58.66%,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连续11年实现控制指标“双下降”。
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市委出台了《全市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制定了《市直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考核办法》,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市直有关部门,按每起事故扣3-5分,所扣分数直接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体系最后得分中扣除。落实省政府260号令,市政府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连续3次召开落实省政府260号令,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现场会,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指标控制 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对县市区的考核权重由0.5分提升到30分,权重增加60倍。全市有9个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90%的乡镇为安监站配备了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县级安监部门人员增加了20%;全市市县专职安监人员从上年的680人达到800人,同比增加17.6%。
强化打非治违 市政府安委会结合不同时段和季节的特点,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隐患排查集中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等活动。2013年,全市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3960个,检查企业35500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9680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5800余处,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900余起,关闭各类非法违法中小微企业230余家,对3101个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追究,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9人,党政纪处分78人。市政府安委会以督办令形式,对42处重大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均已经整改完毕。
强化服务意识 在全市安监系统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联合式”执法、“考核式”执法,2013年,全市各级安监执法队伍立案268起,实施罚款1034万元,实际入库802.5万元,是上年同期的1.75倍,结案率和入库率比上年增长50个百分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加有力高效。
强化宣传教育 2013年,全市共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7万余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2707人次,特种作业人员12926人次,其他各类从业人员13万余人次。经积极协商,分别与省安监局、中国安科院签订了推进济宁安全发展的战略框架协议。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济宁行”活动,共举办济宁行活动16期,刊发各类新闻稿件420篇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精心组织了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被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坚持勤政廉洁 制定单位集中学习计划,开展“每季一文”和“安全监管大家谈”活动。先后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鲁西战役纪念馆、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和济宁检察院兖州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学习警示。2013年10月份,市安监局组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18人得到了提拔、重用,无违规用人问题。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督小组工作程序(试行)》,凡人事安排、经费开支、重大事故的处理等各类重大事项,均由监督小组进行评审后,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制定《济宁市安监系统执法办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执法监察工作和案件办理行为,全年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和效能投诉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和市下派办部署要求抓好派驻村、联系村、联系点驻村联户工作,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实现“两个全覆盖”,投入或争取政策资金200多万元,派驻村在任城区11个市政部门考核中名列第2,举全局之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2.6亿元加宁重工项目在高新区落地,4.3亿元的中联集团和金威煤电合资合作综合利用水泥项目已正式签署协议,被评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孙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