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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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概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和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41处派出法庭,内设26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加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牌子)、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和教育培训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加挂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处)、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赔偿委员会、法警支队、离退休干部处、信访处、太白湖新区审判庭、信息宣传处、装备财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工会和法官培训中心。2013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开展“审判管理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1489件,审(执)结69078件,分别上升11.31%和8.79%,标的额62.69亿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4942件,审(执)结14379件,分别上升31.6%和26.7%,标的额21.9亿元。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68件,判处罪犯4522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976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力震慑了犯罪。民商事审判。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6332件,同比上升3.06%。制定《服务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119件,同比上升10.91%。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新批曲阜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引入人民陪审员机制,在全省法院推广。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被确定为山东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44件;受理非诉行政案件736件,准予执行695件。执行工作。积极破解执行难题,共执结各类案件11409件,标的额21.97亿元。积极开展“四率”百日行动、清理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工伤赔偿等案件669件,标的额5792.23万元。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方便群众诉讼维权。与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为特殊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方便诉讼维权。加大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01.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6.8万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共接待信访群众4724人次,初访案件化解率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部署开展信访“零积案年”活动,集中化解中央和省级交办案件65件。率先制定《申诉听证程序规则》,审结案件257件。拓展延伸服务职能。共组织法官下基层1800余人次,协助排查化解矛盾950余次。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试点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3份,微山法院《关于保护刑事案件举报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创新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了“审判管理落实年”活动,修订《规范和加强合议庭工作的规定》等16项制度规定,积极构建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管理体系。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专项活动,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5件。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制定《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济宁法院微博管理使用办法》,开通了济宁法院网,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823件次。新聘任人民陪审员49名,总数达到597名。强化审判监督机制。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3149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9件。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决定赔偿1件。
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狠抓党建工作。制订《党建工作三年规划》,组织开展“守望天平”品牌创建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26个,有17个支部、86名党员干警受到各级表彰,梁山法院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强化学习培训。组织业务培训77期,庭审观摩681次,评查裁判文书5548份,69篇调研成果和学术论文获奖发表,全市法院35个集体、43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突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司法巡查、政务检查30次,查处违纪干警7人,全力防控司法不廉。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保障基层基础。修订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462万元全部拨付到基层法院。制订《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9处人民法庭重建,1处申报新设。中院审判综合楼荣获鲁班奖。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旁听庭审83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各类督办件270件。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从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农村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邀监督员214名。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