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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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概述】 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17人,内设5个职能科室和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中心为市编办所属社会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2013年,市编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编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综合考核先进集体,荣获2013年度全市“双评”活动群众满意单位;被省编办授予“机构编制科研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0项科研成果分获一、二、三等奖;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2年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
行政体制改革 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准备工作。调研摸清了市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体制机制运行情况。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市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责,调整明确了市财政局等7部门职责;提请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职责单位调整由市编办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制定出台《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加大了对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区划调整有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进展顺利。制定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方案》、《济宁市兖州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方案》,完成区划调整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划转交接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平稳过渡。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区域分类参考目录》。完善事业单位“八项”要素,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补充缺项和优化调整原则,分阶段完善市属120个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编制结构比例、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了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市公路管理局等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和领导职数。积极配合文艺院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卫生等重点领域行业改革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 强化服务意识,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围绕“五城同创”,提请市编委调整明确了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强化了爱国卫生运动协调督导职责。调整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的环卫管理职责,明确了市、区职权划分。调整了市市政工程处和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机构规格和职责,市、区市政、园林、环卫机构编制划转交接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健全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单独设置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健全了全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设置,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调整了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区、北湖度假区管理机构隶属关系,核定了北湖度假区机构编制总量,为北湖度假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完成了全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机动编制的调整核定工作,确保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所需编制。强力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制定出台《济宁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两线”、“三步”、六评”工作法,组织开展了市财政、水利等10个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了重要依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坚持超编满编或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用编,财政供养人员比上年度实现负增长,事业机构编制总量与上年度持平。机构编制管理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任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季报告制度,制定出台《济宁市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完成机构编制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考核各县(市、区)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有力促进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开展承担环境、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保护、住房保障职责的部门履职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树立大局意识,做好市委、市政府、省编办督办件及政协提案的调研回复工作。严格审核市教育、卫生等部门起草的48个规范性文件,有效防止上级业务部门干涉下级机构编制现象的发生。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出台《济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绩效奖励、机构编制相挂钩的“四挂钩”模式,组织开展了市卫生局所属14个考核试点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事业单位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变更了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调整增加了职责任务,促进了全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印发了《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事业法人信息沟通、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年检等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网上年检,合格率达96%。举办了市属事业单位新任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完成了市属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以及工商质监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接收工作。
自身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机关学习、会议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细化分解机构编制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入(出)编等10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调研力度,搞好工作宣传。围绕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探析》、《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问题研究》等10余篇课题报告,其中3篇获山东省机构编制调研课题评审一、二等奖。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部门形象。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开展“廉政勤政宣誓仪式”和“书写廉政勤政承诺书”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领导班子深入汶上县小楼社区、麻窝村,联系走访群众,驻村帮扶和包保乡镇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竞争范围、标准条件和程序,竞争产生7名科级干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和维护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务实高效、廉洁勤政”良好形象。
(王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