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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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概述】 济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12人,在职12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内设秘书科、老年事业科(挂老年人权益保障科牌子)和宣传教育科。2013年,全市老龄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年、突破年”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总基调,以打造“儒孝之源、孝德济宁”工作品牌为载体,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老龄事业全面进步,老年福祉持续提升,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呈现新亮点。2013年被评为全省老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老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在实现全市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以上,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60元标准。继续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全覆盖,90岁以上市级补贴惠及全部1.9万老年人。在此基础上,1400多个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了生活补贴和养老金制度。病有所医保障更优。城镇全部老年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积极性更高。深入推进了百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住院治疗活动,为40名老人减免费用24.7万元。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实现脱钩,为7600多名退休人员开展了免费健康体检。困有所助保障更广。“银龄安康工程”为37.2万名老年人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险,1832个老年人家庭获出险赔付368万元。贫困老年人救助和扶助工作水平更高,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2.9%,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00-4500元和2700-3000元;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共走访老年人3.5万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品)1000余万元。
老年权益保障 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为主线,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法》宣传效果显著。市政府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印发新《老年法》学习贯彻通知,将《老年法》列入“六五”普法内容。市老龄委组织了《老年法》宣传月活动,各级认真组织普法讲座、现场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共发放老年法宣传册、宣传单12.3万份,编发普法公益短信30余万条。老年人权益有效保护。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老年法庭)开辟了老年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省老年维权工作会议对原市中区老年法庭典型做法作了推广。对老年人实行费用减免,1260多名老年人得到法律、信访援助和司法救助。2013年,新建了村级涉老纠纷调解室120个,全市老年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达到1300多个。老年优待政策基本落实。完善了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制度,老年人在就医、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得到更多优待,老年独生子女家庭扶持金政策全部落实;12个县(市、区)减免了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加新农合费用,提高了报销比例;市区公交车线路和新开通的城际公交对65岁以上老年乘客费用减免,部分县把优待范围扩大到60岁。
社会养老服务业 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作为、采取措施,推进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做好了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街道综合性养老机构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7个、农村互助养老院201个,方便老年人就近开展多种形式的托管照料服务;新建了民办养老机构10个,新增床位3600张。大力实施了“银龄公寓扶持工程”,市老龄办争取省级资金100万元,扶持了5家民办老年公寓。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3.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8张。积极推进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4012名城镇“三无”老人、低保困难老人、“空巢”高龄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社会宣传 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设专题、出专栏、拍公益广告、发公益短信等形式,扩大了影响力。市老龄办牵头组织了2次“孝行圣地记者行”活动,在省、市党报和业务报刊实现头版头条、重稿连载突破,济宁市的宣传工作获省表彰奖励,信息工作在全省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山东老龄工作》发专刊推广了济宁市孝文化建设经验。老年文化丰富生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等16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加强全市老年文化建设。承办了中国京剧晚霞彩霞工程山东省赠送仪式,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向济宁市老年人赠送了京剧光盘。市银龄之韵艺术团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38副作品在省“银龄风采艺术节”书画摄影大赛上获奖。老年人成为城区群众活动的主体力量,组织规范、活动经常的老年文体队伍达到1600多个。老有所为共促和谐。市老龄委成立“圣地银龄”志愿服务队,市关工委、老体协、老科协、老摄协、老年书画研究会成为银龄建功的骨干力量,1000余名老年志愿者有力配合了“五城同创”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3万多名老年人在社会公益、基层事务管理、生产经营、业务咨询等工作中奉献余热。
孝德济宁”建设 春节、“老年节”等节庆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社会各界参与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成为惯例。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张继民在《济宁日报》发表了题为《全面学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努力建设“孝德济宁”“幸福济宁”》的署名文章,号召全市上下关注参与老龄事业,共建孝德幸福济宁。围绕庆祝首个法定“老年节”,市老龄委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了大型广场展演和文艺晚会,向全市志愿者发出敬老助老倡议书,编发了老年节慰问短信。强化了孝文化研讨交流,承办了山东省孝德文化 健康长寿论坛,举办了海峡两岸孝文化论坛和首届中华母亲节公益论坛。市老龄委开展了“老龄工作调研月”活动,各级撰写调研材料及论文60余篇,18篇获省表彰奖励。开展了“孝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曲阜市被授予“山东省孝德文化教育基地”称号,全市省级教育基地3处,市级教育基地9处。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5个单位获“全国敬老文明号”、17个单位获“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称号。开展了“孔孟之乡二十四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济宁市推荐的先进典型温永明被评为2013年“山东省十大孝星”。加强了基层孝文化设施建设,新建孝文化宣传一条街133个,孝文化示范村70个。
(宋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