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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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
【概述】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主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行业发展、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城建开发、环境卫生等行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城建开发与房屋拆迁科、工程建设科、建筑行业发展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13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51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2013年,济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落实年、突破年”主基调,围绕“五城同创”工作目标,抢抓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城镇化提质增速,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活动,盯准抓牢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社会民生大事,着力规范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住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强力实施城镇化追赶战略
积极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济宁市2013年城镇化推进实施方案》、《济宁市城镇建设管理观摩考评方案》等文件。完成了《济宁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初步方案的编制和省级示范镇总体规划编制。积极推进乡镇街区划调整,微山县张楼乡、鱼台县罗屯乡、嘉祥县老僧堂乡等6个乡已经省政府批复撤乡设镇。抓好8个示范镇的培育发展,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用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省政府批准任城区长沟镇、金乡县胡集镇等10个镇为省级示范镇,全市省级示范镇数量增加到18个。
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开工建设247个城建重点工程,开工率98.41%,完成投资369.5亿元,完成率103.44%。其中,济宁城区续建及新建项目95个,已开工92个,开工率96.84%,2013年计划投资126.8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26.1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99.41%,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率达85.30%;10县市城建项目156个,已开工155个,开工率99.36%,2013年计划投资227.4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43.3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106.99%,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率97.65%。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承担的“创卫”复审工作任务。
坚持城乡统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3年底,全市开展以村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为目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投入资金44亿元,完成4726个村庄的整治,整治率达92.4%。完成硬化道路1.45万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340座,购置转运车辆414辆,新增垃圾池(桶)9.89万个,新增保洁员1.79万人,新增绿化面积1700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全市投入资金23.79亿元,完成1917个村庄、6845公里的道路硬化,完工率达120%。新增垃圾中转站62座,转运车辆126辆,垃圾池(桶)27864个,保洁人员3919人,粉刷墙壁1639.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451.9万平方米,种植绿化树木634.9万棵。省委书记姜异康、市委书记马平昌等省市领导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
坚持民生为先,圆满完成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大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底,实体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4689套(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9.15%;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00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61.17%。11月底,全市11处棚户区改造项目4318套(不包括货币安置228户)安置房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15.4%,完成投资近11亿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全市共启动农村住房集中建设4.1万户,实施危房改造12511户。加大建筑扬尘治理力度。全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检查40余次,检查工程20余个,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建筑施工扬尘得到了有效改善。扎实推进城区供气供热工作。城区已完成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7.9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用户11488户,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400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用户达到24万户。
实施大运河文化产业带开发 大力度实施土地收储,基本完成首批收储土地600亩上的房屋征收工作,二期计划收储土地1566亩,正在加紧进行房屋征收。加大投融资力度,积极与各大金融机构的合作,累计完成融资5.3亿元,完成投资10亿元。快节奏推进工程建设,完成大运河东岸5.6公里滨河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济安桥路110KV电缆隧道和排水管道施工正快速推进,开工建设电厂南片区220KV电缆隧道工程。
积极推进生态济宁建设 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137.29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99%以上。年内计划完成15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已完成18栋。对25栋公共建筑实施能源审计,审计面积约40万平方米。对全市两家最大的医院进行节能改造,改造总面积约44万平方米。太白湖区被列为山东省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获奖励资金1000万元,已到位资金5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全市共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16座,规模79万吨/日,已建成正在调试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7座,建设规模13.25万吨/日。全市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565余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3%以上,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率均值为91%。大力实施无害化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规模2420吨/日,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区园林绿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52条道路、29个公园绿地、20个重要节点的绿化建设与提升,建成区绿化面积比2012年增加142公顷。
加强行业监管,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 2013年全市建筑企业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506亿元,同比增长15%;预计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10亿元,同比增长16%,山东宁建集团承建的济宁中级法院综合审判楼工程创全国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实现了济宁市本地企业零的突破;进一步理顺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加强了工程造价管理,劳保费统筹管理取得新突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320万平方米,增长20%;竣工面积1904万平方米,增加19%;出省施工产值116亿元,同比增长8%。建筑业增加值89亿元,增长15%。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47.68亿元,同比增长27.4%。商品房施工面积322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3%,商品房销售面积65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7%。进一步加强了物业管理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兴唐国翠城被评为国优示范项目。
信访和清欠工作 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信访联络员制度,集中解决一批信访积案、难案。2013年,市住建委受理群众来访119批次,371人次,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4%、61%。群众来访结案115批次,结案率为96%。受理群众来信18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进一步完善清欠、防欠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年共清理拖欠农民工案件117起,涉及农民工1820人、工资7037万元。通过积极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结案率100%。另外受理省建设厅、市政府及其它部门转办、督办的投诉案件10起,回复办结率100%。全年建设系统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局面。
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讲堂”、“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规划,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坚持开门抓作风、从严抓作风,在全系统广泛开展“评佳评差”活动。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层层签订了廉政、作风建设责任书。创立了“市住建委马上就办办公室”,严格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
党建、组织人事、财务、计生、后勤保障等工作 健全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党建3+X模式在系统全面推广。10月召开了市直建设系统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建设系统机关党建工作,选举产生市直建设系统第二届党的委员会。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拓宽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实行“一报告两评议”,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大力支持下,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班,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镇、市直有关部门、委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共55人参加培训;认真抓好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证书发放以及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全年共受理1.2万余人次,得到了省住建厅的高度评价。财务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协调,较好地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严格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综合调研、会务组织、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值班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高效完成,保证了机关政务正常运行。
(马鲲鹏)
【住房保障】 2013年,全市继续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政府主导、县(市)区联动、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的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按时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2013年省下达济宁市的任务为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2328套(户),新增廉租住房补贴600户。12月底,全市实体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5536套(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6.02%(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11026套,改造各类棚户区4510户)。新增廉租住房补贴1364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27.33%。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筹划布局 高起点编制了《济宁市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好全市住房保障项目,优化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捷、设施配套齐全的地段,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与普通商品房项目交错分布、无差别管理,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坚持求真务实优化类别结构 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协调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鼓励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开展集资合作建房,形成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和危旧房片区改造。
坚持全程监管严把质量安全 严格遵循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健全“建设单位负责、监理部门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率。
坚持程序公开确保公平分配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四级审核”(即社区居委受理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建、民政部门复审,市住建、监察、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三榜公示”(即区公示、资格公示、摇号公示)制度,形成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登记、认定、电脑摇号及抓阄定房等一整套严格规范、阳光透明的运作程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分配。
坚持严格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市区街居管理与小区物业管理的体制优势,做好行政管理与物业管理的结合,确保将日常管理、动态管理覆盖到每个保障房小区,延伸至每个保障家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对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查处骗购、骗租、转租、转借及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等违规行为,维护了住房保障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刘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