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
建国前,群众建房一般先请“阴阳”先生(靠占卜迷信活动谋生的人)看“风水”,
由其确定房屋的高低、门户的方位及建房动工的日期,以求建房顺利、房主平安。境
内东部一些地方建房动工日忌农历双月双日;地基打夯时要唱夯歌,按迷信说法,如
无夯歌,房主的子孙会出现哑巴,砌完墙基要“挑筛子”,即在筛子上放铜镜及弓箭,
以祈驱邪、镇邪;上梁一般在五更时,以避开孕妇及穿孝服者,房主要放鞭、磕头,
并在脊檩上书写建房年月,贴上写有“大吉”类的红帖,有的还要系红布条。梁上好
后,于梁上向下洒酒。是日,房主要酒菜款待工匠。新建正房如有后邻,房高不能超
过后邻正屋,否则视为欺邻,易引起纠纷。房建好后,房主要宴请工匠,并放鞭庆贺。
建国后,建新房上梁时放鞭之习仍袭,甚至延至80年代城市盖楼封顶时,其他迷信活
动及忌讳渐除。
湖区渔民习以船为家,造船谓“排船”,新船下水谓“浇船头”,届时亲友携礼
品前来祝贺,主人燃鞭、宴客。
院落
境内城乡一般为四合院格局,由正房、配房、天井、院门等组成。正房位院落北
端,坐北朝南,俗称“堂屋”,是院落中最高最讲究的建筑。配房低于正房,列于院
落的东西两侧,俗称“厢房”,少数院落建有北向配房,俗称“南屋”。院门以街向
而定。建国前,一般人家为一户一院,少数官绅富户的院落由数个独院相联组成。保
留至今的曲阜孔府、邹城孟府及济宁吕家大院即为规模较大的这类院落。建国后,农
户院落布局仍以四合院形式相沿,城市因多排房,而无独立院落。进入80年代后,由
于正房建筑形式的变化和楼房的兴起,配房仅在一侧建有或不建。
房屋
建国前,一般人家多为硬山起脊平房,房基石砌;房墙,东部山区多石砌,平原
地区贫家多土坯垒砌、富裕之家砖砌,此外还有下半部砖砌、上半部土坯砌成砖包墙
外皮内垒土坯,以及仅以砖砌门、窗四周框的;屋顶,富家为瓦苫,贫家为麦秸、芦
苇等草苫,或以草苫为主而仅在脊、檐边处苫瓦,山区农户多以石板苫顶;门窗为木
制,富家雕棱,贫家不少以墙洞代窗,一般窗向南开,极少北开的;开间,“堂屋”
一般三间, 每间面积多在8平方米左右。建国后,土墙、草顶房渐被砖或石墙、瓦或
混凝土预制板顶房代替, 旧式门窗渐被新式玻璃门窗取代,房屋面积每间扩展为10-
15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城镇家庭多住楼房,一般为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厨、厕
配套;农村家庭仍以平房为主,但注重房屋内外装饰,马赛克、釉面砖、大理石、铝
合金等新型建筑材料渐被采用。
住宿
房屋宽裕之家,辈长者住正房,晚辈住配房。一般人家,正房东间由长辈住宿;
中为家人用餐、聊天、待客之用,西间为晚辈住宿或放置粮食、杂物。
以船为家的湖区渔民,一般一船一家,前舱储物,中舱住人,后舱炊事。60年代
中期,渔家逐渐居住由国家拨款建筑的庄台或陆地的房舍,其住宿安排同农民。
第三节居住
视图
建房
建国前,群众建房一般先请“阴阳”先生(靠占卜迷信活动谋生的人)看“风水”,
由其确定房屋的高低、门户的方位及建房动工的日期,以求建房顺利、房主平安。境
内东部一些地方建房动工日忌农历双月双日;地基打夯时要唱夯歌,按迷信说法,如
无夯歌,房主的子孙会出现哑巴,砌完墙基要“挑筛子”,即在筛子上放铜镜及弓箭,
以祈驱邪、镇邪;上梁一般在五更时,以避开孕妇及穿孝服者,房主要放鞭、磕头,
并在脊檩上书写建房年月,贴上写有“大吉”类的红帖,有的还要系红布条。梁上好
后,于梁上向下洒酒。是日,房主要酒菜款待工匠。新建正房如有后邻,房高不能超
过后邻正屋,否则视为欺邻,易引起纠纷。房建好后,房主要宴请工匠,并放鞭庆贺。
建国后,建新房上梁时放鞭之习仍袭,甚至延至80年代城市盖楼封顶时,其他迷信活
动及忌讳渐除。
湖区渔民习以船为家,造船谓“排船”,新船下水谓“浇船头”,届时亲友携礼
品前来祝贺,主人燃鞭、宴客。
院落
境内城乡一般为四合院格局,由正房、配房、天井、院门等组成。正房位院落北
端,坐北朝南,俗称“堂屋”,是院落中最高最讲究的建筑。配房低于正房,列于院
落的东西两侧,俗称“厢房”,少数院落建有北向配房,俗称“南屋”。院门以街向
而定。建国前,一般人家为一户一院,少数官绅富户的院落由数个独院相联组成。保
留至今的曲阜孔府、邹城孟府及济宁吕家大院即为规模较大的这类院落。建国后,农
户院落布局仍以四合院形式相沿,城市因多排房,而无独立院落。进入80年代后,由
于正房建筑形式的变化和楼房的兴起,配房仅在一侧建有或不建。
房屋
建国前,一般人家多为硬山起脊平房,房基石砌;房墙,东部山区多石砌,平原
地区贫家多土坯垒砌、富裕之家砖砌,此外还有下半部砖砌、上半部土坯砌成砖包墙
外皮内垒土坯,以及仅以砖砌门、窗四周框的;屋顶,富家为瓦苫,贫家为麦秸、芦
苇等草苫,或以草苫为主而仅在脊、檐边处苫瓦,山区农户多以石板苫顶;门窗为木
制,富家雕棱,贫家不少以墙洞代窗,一般窗向南开,极少北开的;开间,“堂屋”
一般三间, 每间面积多在8平方米左右。建国后,土墙、草顶房渐被砖或石墙、瓦或
混凝土预制板顶房代替, 旧式门窗渐被新式玻璃门窗取代,房屋面积每间扩展为10-
15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城镇家庭多住楼房,一般为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厨、厕
配套;农村家庭仍以平房为主,但注重房屋内外装饰,马赛克、釉面砖、大理石、铝
合金等新型建筑材料渐被采用。
住宿
房屋宽裕之家,辈长者住正房,晚辈住配房。一般人家,正房东间由长辈住宿;
中为家人用餐、聊天、待客之用,西间为晚辈住宿或放置粮食、杂物。
以船为家的湖区渔民,一般一船一家,前舱储物,中舱住人,后舱炊事。60年代
中期,渔家逐渐居住由国家拨款建筑的庄台或陆地的房舍,其住宿安排同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