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劳动力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9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9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劳动力管理


职工队伍
    清光绪七年(1881年),济宁电报分局设立后,境内有了现代产业工人,但规模很
小。
    20世纪初,济宁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济宁永顺铁厂、济丰面粉公司、
济宁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振业火柴公司济宁分公司等企业相继建立,现代产业工人队
伍发展壮大。到1931年,境内铁厂、棉织、火柴等行业从业人员约1000余人。
    1949年,济宁市有商业店铺2051家;手工业有45个自然行业,近2000家,从业人
员3150人;工厂企业53家,职工2322人。

境内1931年部分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表29-5
┌──┬───────────┬────┬────┐
│行业│企业名称              │建立时间│从业人员│
├──┼───────────┼────┼────┤
│铁厂│成兴铁厂              │1917    │14      │
│    ├───────────┼────┼────┤
│    │永顺铁厂              │1917    │26      │
│    ├───────────┼────┼────┤
│    │万源铁厂              │1919    │26      │
│    ├───────────┼────┼────┤
│    │聚泰铁厂              │1920    │16      │
│    ├───────────┼────┼────┤
│    │泰顺铁厂              │        │13      │
│    ├───────────┼────┼────┤
│    │合盛公铁厂            │        │19      │
├──┼───────────┼────┼────┤
│火柴│振业火柴公司济宁分公司│1919    │546     │
├──┼───────────┼────┼────┤
│棉织│泗水平民工厂          │1920    │24      │
│    ├───────────┼────┼────┤
│    │金乡平民工厂          │1930    │11      │
│    ├───────────┼────┼────┤
│    │邹县孤儿教养院织布厂  │1929    │38      │
│    ├───────────┼────┼────┤
│    │嘉祥平民工厂          │1931    │7       │
├──┼───────────┼────┼────┤
│电业│济宁电灯公司          │1918    │36      │
│    ├───────────┼────┼────┤
│    │邹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1922    │11      │
├──┼───────────┼────┼────┤
│酱菜│玉堂酱园              │1714    │72      │
├──┼───────────┼────┼────┤
│电话│济宁电话公司          │1919    │6       │
├──┼───────────┼────┼────┤
│面粉│济丰面粉公司          │1918    │50      │
└──┴───────────┴────┴────┘

建国以后,济宁专区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扶
持生产, 介绍失业工人就业,使境内国营、合作社营、个体、公私合营、私营5种经
济成分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到1953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达到30462人。
1956年,通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私营和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转成了全
民或集体所有制的固定职工,使固定职工人数迅速增长。到1957年末,济宁专区有全
民所有制职工54985人。
    1958年“大跃进”期间,济宁专区从农村招收了大批新工人,造成了劳动计划失
去控制,劳动力管理失去平衡,全民所有制职工年末人数猛增到110843人,是1957年
的2.02倍。1961年,济宁专区停止招工,开始精减国家职工,减少吃商品粮人口和城
镇人口。 到1962年底,全区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由1958年的110843人,减少到68221
人。1965年后,山东省调整工业布局,青岛、烟台等沿海城市的一些企业在济宁专区
创建分厂。济宁棉纺织厂、济宁印染厂、济宁纺织机械厂、济宁纺织器材厂、济宁机
器厂、济宁抗生素厂等一批企业相继建成投产,大量招收新职工。1966年,济宁地区
开始在企业实行亦工亦农轮换工的办法,使境内的用工形式除固定工、临时工、合同
工外,又增加了亦工亦农工。到1976年底,境内职工人数由1965年的102661人增加到
286309人,其中工业部门职工人数由1965年的11347人增加到81734人。1976年,共有
亦工亦农工15143人。
    1979年后,境内停止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并将集体插队、回乡的知识青
年陆续招回城镇就业。企业招收新工人开始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招收,择
优录用。同时,在全区在职职工中开展了文化技术补课和中级技术培训,使全区职工
人数迅速增加,职工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到1983年底,全市职工总数达381233人。
1984年,对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在全市试行劳动合同制。到1990年底,全市职工总数
达541143人,比1978年增长63.75%。其中,合同制工人115075人。
济宁市职工年末人数一览表
(1953~1990年)
表29-6
┌──┬──┬───────────┬───────┐
│年度│合计│全民所有制单位        │城镇集体所有制│
│    │    ├───┬───────┤              │
│    │    │合计  │其中:固定职工│              │
├──┼──┼───┼───────┼───────┤
│1953│    │30462 │              │              │
├──┼──┼───┼───────┼───────┤
│1954│    │32505 │              │              │
├──┼──┼───┼───────┼───────┤
│1955│    │35341 │              │              │
├──┼──┼───┼───────┼───────┤
│1956│    │52768 │              │              │
├──┼──┼───┼───────┼───────┤
│1957│    │54985 │              │              │
├──┼──┼───┼───────┼───────┤
│1958│    │110843│              │              │
├──┼──┼───┼───────┼───────┤
│1959│    │103828│              │              │
├──┼──┼───┼───────┼───────┤
│1960│    │119564│              │              │
├──┼──┼───┼───────┼───────┤
│1961│    │87282 │              │              │
├──┼──┼───┼───────┼───────┤
│1962│    │68221 │              │              │
├──┼──┼───┼───────┼───────┤
│1963│    │65355 │              │              │
└──┴──┴───┴───────┴───────┘

续表
┌──┬───┬───────────┬───────┐
│年度│合计  │全民所有制单位        │城镇集体所有制│
│    │      ├───┬───────┤              │
│    │      │合计  │其中:固定职工│              │
├──┼───┼───┼───────┼───────┤
│1964│      │68568 │              │              │
├──┼───┼───┼───────┼───────┤
│1965│102661│72637 │              │30024         │
├──┼───┼───┼───────┼───────┤
│1966│      │82615 │              │              │
├──┼───┼───┼───────┼───────┤
│1967│      │87240 │              │              │
├──┼───┼───┼───────┼───────┤
│1968│      │91341 │              │              │
├──┼───┼───┼───────┼───────┤
│1969│      │91925 │              │              │
├──┼───┼───┼───────┼───────┤
│1970│161441│112207│              │49234         │
├──┼───┼───┼───────┼───────┤
│1971│187661│132390│              │55271         │
├──┼───┼───┼───────┼───────┤
│1972│202290│143659│              │58631         │
├──┼───┼───┼───────┼───────┤
│1973│206548│150738│              │55810         │
├──┼───┼───┼───────┼───────┤
│1974│210012│155102│              │54910         │
├──┼───┼───┼───────┼───────┤
│1975│246894│180113│170425        │66781         │
├──┼───┼───┼───────┼───────┤
│1976│286309│202070│186927        │84239         │
├──┼───┼───┼───────┼───────┤
│1977│339915│230776│178215        │109139        │
├──┼───┼───┼───────┼───────┤
│1978│381190│238998│187224        │142192        │
├──┼───┼───┼───────┼───────┤
│1979│314187│245092│203356        │69095         │
├──┼───┼───┼───────┼───────┤
│1980│337096│264957│220795        │72139         │
├──┼───┼───┼───────┼───────┤
│1981│358735│281330│246970        │76505         │
├──┼───┼───┼───────┼───────┤
│1982│372013│296785│266507        │75228         │
├──┼───┼───┼───────┼───────┤
│1983│381233│306406│278367        │74827         │
├──┼───┼───┼───────┼───────┤
│1984│414179│305518│284480        │108661        │
├──┼───┼───┼───────┼───────┤
│1985│430683│320352│285889        │110331        │
├──┼───┼───┼───────┼───────┤
│1986│428029│317451│283426        │110578        │
├──┼───┼───┼───────┼───────┤
│1987│453960│340718│304424        │113242        │
├──┼───┼───┼───────┼───────┤
│1988│486478│367541│325010        │118937        │
├──┼───┼───┼───────┼───────┤
│1989│515924│392889│376230        │123035        │
├──┼───┼───┼───────┼───────┤
│1990│541143│414050│394329        │127093        │
└──┴───┴───┴───────┴───────┘

注:1985~1990年固定工中包括合同制工人。
1978年集体单位使用人员中包括农村人民公社办集体企、事业单位人员72796人。

职工调配
    1953年4月4日,滕县专署成立建筑业劳动力调配所,滋阳(兖州)、枣庄分别设立
办事处,为境内有基建和修缮任务的单位调配建筑工人。
    1956年后,济宁专署贯彻省劳动力调配会议精神,劳动力的调剂平衡,产业内部
一方面多余, 另一方面缺少时, 经上级批准自行调剂;产业之间经劳动部门调剂。
1957年,济宁专区由省劳动局批复产业内部调剂正式人员35名,专署劳动科与有关企
业、事业单位协商调剂普通工人21人,技工283人,壮工349人。
    1962年,专署计划委员会发出《关于地区之间调配职工手续问题》的通知后,在
地区之间调配职工时,由各单位在本系统或本企业现有人员以内,按季编造职工调配
计划,于季前15天报送计委审核,统一办理调配手续。职工调配的范围仅限于: (1)
各部门建筑施工、地质勘探和铁路运输等单位成建制地、成批地调动。(2) 某些技术
较高(例如三级以上技术工人)或工种特殊,当地不能解决的职工。
    1965年,济宁专区转发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调配问题的若
干规定》,一般不从设在农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往城市调动工人,并开始在职工调动
中,照顾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1971年,济宁地区计委转发省劳动局《关于加强劳动力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后,
境内国营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用人员。因生产需要必须调入的技
术工种,调入单位要有新增职工指标,经地区计委批准。职工调动工作,主要是进行
内部平衡调剂。 1979年,行署劳动局为全区轻纺工业调剂职工800余人,办理工人调
动5300余人次, 其中,省外纯调入121人。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调动时,在档案材料中
说明原工作地区、单位、企业性质、工种、工资等级,与转业干部同时分配,未能同
时分配的,按工人正常调动办理。
    1984年,济宁市试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后,合同制工人一般不准转移工作单位。
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在县(市)区之间转移的,由所在县(市)区办理;国务院部委属、
省属、市属驻市区的单位转入、转出合同制工人由市劳动局办理,驻县 (市) 的由县
(市)劳动局办理。
    1985年始,市劳动局下放工人调动审批权限。在济宁市同一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工
人调动、对调;市内工人调往外地和驻济的国务院部委属、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外地
职工、驻济国务院部委属、省属单位职工调入市、县(市)区属单位的,由各县(市)区
劳动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市外职工调入市属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职工
个别需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经市劳动局审批。至1990年,仍执行上述政策。

劳动纪律
    建国前,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人的手段。工厂戒备森严,工人在厂内
毫无自由。振业火柴公司济宁分公司,工人进厂后3个月不准出大门。3个月后,每半
个月准出厂一次,出厂时,先向“大把头”请假后,由其指定专人跟着才能出厂门。
工人在车间里干活,有“规矩牌”。工人上厕所,需要到工头那儿领“签子”,夜间
大小便需喊报告,由舍长领着才能去厕所。对于违反了“规矩”的工人,在星期三、
五的晚上进教习室受训,轻的吊起来用竹苗子抽打,重的用“黑红棍”打得皮开肉绽,
甚至开除厂籍。
    建国后,人民政府在尊重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维护工人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前提
下,逐步建立了一套新的劳动纪律。
    1954年,济宁专区贯彻政务院制定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要求职工
认真负责地工作,按时上班,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不做与生产不相干的事情,不吵
嘴打架,不妨碍他人工作;保守机密,及时完成生产任务,达到优良质量的标准,不
出废品;爱护国家财产,执行有关设备保养和原材料、成品保管的规定;遵守安全技
术,生产卫生规程和防火规则;认真交接班。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企业按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调任工资较低的工作或降级、降职;情节严重,
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或由法院依法处理。1963年,职工的纪律处分
改为警告、记过、降级(降薪) 、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厂籍7种。留用时
间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职工,企业予以除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劳动纪律受到冲击和影响。1977年以后,劳
动纪律逐步恢复,对违纪职工的处分仍分为7种,但留厂察看时间改为不超过1年,留
用期间只发本人生活费。职工的处分和撤销处分,都经过群众讨论,按人事管理权限
审批。
    1982年,济宁地区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职工奖励分为:记功、记
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职工行政
处分中,除名一项改为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企业予以除名。1986年开始,执行国务院制订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1988年,市劳动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是否适
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后,对违纪应予辞退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采取直接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进行处理。 1983年,全市共辞退职工180人。1990年,全市共辞
退职工53人。

劳务输出
    国外劳务输出民国期间,英、法等国大量招募华工。据《东方杂志》在《山东苦
力》 一文中记载,仅1917年1~4月,由青岛出发去欧洲就有10860余人。此间,境内
部分人员被招募去欧洲。从《中华民国因德国战事行为在海上所受损失调查表》中可
查:济宁人纪文德、纪善德、张大林、赵尔德,鱼台人邵镇江,曲阜人郑福元均系因
战事死于法国的华工。 赴法的华工年龄多在20~40岁,赴法劳动定期3年,期满后由
其政府遣送回国。1920年回国的华工中在兖州下车的有:1月26日,乘法邮船美那号、
洪根号回国的华工, 后乘津浦火车在津、济、兖下车的108名;2月6日,法给资遣回
华工转发济南、徐州、兖州、蚌埠南宿州的32名;6月7日乘法邮船波多士号载运回国
华工中,赴兖州的4名;9月25日,乘法邮船沙言诺斯脱号回国华工中,遣回兖州的53
人。
    建国后, 境内组织的对外输出主要有,1959年4月,济宁专区组织青壮年工人和
技术人员39名,支援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生产,其中渔业技术人员10名;1976年,济宁
地区先后组织了公路行业的部分技术人员和工人赴尼泊尔援助修筑公路,主要承担了
尼泊尔境内从廓尔喀至纳拉扬卡24.77公里的路基、桥涵和路面工程,至1981年6月竣
工, 人员陆续回国;1982年底,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组织400名工人向伊拉克输
出劳务。其中驻济宁的第二工程处,派出171名人员,除1名会计师,1名主治医师外,
其余169人为工人,时间1年,于1983年12月3日回国。
    国内劳务输出建国后, 由国家统筹安排国内的劳动力输出。1953年5月,济宁市
(现市中区) 选拨了2000人赴胶东参加国防建设;8月,为北京砖瓦制造公司招收壮工
920人;1958年4月,济宁专区组织4000名劳动力支援哈尔滨铁路管理局的建设;7月,
济宁专区组织1000名劳动力支援东北铁路工程处的建设; 8月,济宁专区抽调3000名
壮工,到福建省伐木。
    1959年6~9月, 济宁专区动员青年壮工10590人支援黑龙江省的社会主义建设。
其中: 微山县398人,汶上县1092人,泗水县1098人,邹县1973人,济宁市2194人,
金乡县1600人,曲阜县2235人。
    1965年5月,济宁专区组织工役制工人457人支援云南境内国防公路建设,服役期
限2~3年。同年6月,济宁专区为甘肃省建筑工程局招收450名男性建筑工人。
    1985年后,随着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境内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逐年增多。市和各县(市、区)先后与北京、上海、内蒙、大连、青岛、烟台等地建立
劳务输出关系。输出的劳务项目主要有:建筑、维修、运输、烧制砖瓦、陶瓷、家庭
服务等。 仅1987、1988两年就输出劳动力25050人。1989年、1990年,全市输出劳动
力分别为43079人、44787人。

优化劳动组合
    1986年9月20日, 市政府批转了市劳动局《关于实行劳动组合,搞活固定工制度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1987年6月12日,济宁市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
    全市第一批参加劳动组合制的有44个企业, 19084名职工。劳动组合制的形式:
一是层层招聘,分级组合;二是选“将”点“兵”,自由组合。先由职工民主选举车
间主任、班组长,再由车间主任、班组长挑选工人;三是插旗招标,自愿结合;四是
考试考核,择优组合;五是领导搭桥,参加组合。基本原则是“治懒不治老(老职工),
治滑不治病(患病职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对老、弱、病、残职工
给予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各尽所能,适当照顾。
    1988年, 全市企业普遍推行劳动组合制。 到1988年底, 全市共有571个企业,
112476名职工实行了多种形式的优化劳动组合, 分别占全市企业总数的49.7%,职工
总数的46.7%;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61户, 职工72390人, 集体企业210户, 职工
40086人。已完成劳动组合制的企业出现富余职工2833人,各县(市、区) 、各部门、
各企业广开门路, 通过多种渠道对富余人员进行安置。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651户
企业、 10万名职工实行了多种形式的优化组合,占全市企业总数的45%,占全部职工
总数的70%; 其中全民工业企业375个,职工7万人,集体企业276个,职工3万人。企
业平均富余职工占职工总数的15%,达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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