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七年(1881年)济宁电报分局设立,从此,境内有了现代产业工人。
1912年,津浦铁路和兖济铁路支线通车,为济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济
宁永顺铁厂、济宁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同鑫祥打蛋厂、济宁济丰面粉公司、振业
火柴公司济宁分公司等企业相继建立,使境内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但
境内各级旧政府都没有劳动工作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境内工商事宜,由州、县建设
科分管,但工人由资本家直接雇佣,职工工资由资本家自定,发生劳资纠纷,则由政
府出面处理。
1949年8月, 济宁市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局,这是境内最早的劳动管理机构。建国
以后境内其它各县的劳动工作, 由工商科负责。1953年2月,滕县专署设立劳动科。
1953年7月20日, 滕县专署与湖西专署合并建立济宁专署,同年12月10日,专署办事
机构迁至济宁市,滕县专署劳动科改称济宁专员公署劳动科。劳动科的主要工作职责
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劳动法规;调配、监督企业合理使用劳动力;
解决工人失业;负责全专区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调整;受理厂矿对职工录用、
辞职、工资、福利、试用期、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争议,调解处理劳资关系;负责全专
区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1958年4月,济宁专署劳动科撤销,劳动工作并入专署工业交通督导组。1959年3
月,济宁专署设立劳动局。劳动局成立后,除做好全专区劳动就业、劳动力调配、职
工工资与福利、劳动保护、技工培训等业务外,重点抓了全专区的精减职工工作。同
时,对全专区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部门的劳动组织进行整顿,精减非生产人员。
1961年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缩短基本建设战线
的同时,全面进行了职工精减。
1962年6月11日, 济宁专署劳动局撤销。设立专署计划委员会劳动工资计划科,
负责全专区的劳动工作。 1964年7月25日,重新建立济宁专署劳动局。同时,撤销计
划委员会劳动工资计划科。 1965年8月26日,原中共济宁地委劳动办公室、动员安置
上山下乡办公室和专署劳动局合并成立济宁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
全专区的劳动工资和劳动力调配;职工、干部的退职、退休安置处理;动员安置城市
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开展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做好街道生产和街
道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济宁专区各项工作都受到严重冲击,劳动工
作也受到很大影响。 1967年3月20日,济宁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停止工作,地区革命
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将劳动工作划归地区计划办公室。 1972年7月21日,建立济宁地区
革命委员会劳动局,编制6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境内经济建设得到
迅速发展, 劳动工作也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81年9月14日,建立中共济宁地
区行署劳动局党组。1983年10月,地级济宁市设立后,济宁地区行署劳动局改称济宁
市劳动局。1984年7月9日,中共济宁市劳动局委员会建立,同时建立济宁市劳动局纪
律检查委员会。到1990年底,济宁市劳动局设有人事秘书科、技工培训科、工资科、
调配科、计划统计科、政策研究科、劳动保护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
全监察科、法制科、老干部科、监察室、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务市场办公室14个
科(室) ,还有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1个事业科室和济宁市技工学校、济宁市劳动服务
公司、济宁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济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济宁市劳动安全卫生检
测站5个直属单位。
第一节机构
视图
清光绪七年(1881年)济宁电报分局设立,从此,境内有了现代产业工人。
1912年,津浦铁路和兖济铁路支线通车,为济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济
宁永顺铁厂、济宁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同鑫祥打蛋厂、济宁济丰面粉公司、振业
火柴公司济宁分公司等企业相继建立,使境内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但
境内各级旧政府都没有劳动工作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境内工商事宜,由州、县建设
科分管,但工人由资本家直接雇佣,职工工资由资本家自定,发生劳资纠纷,则由政
府出面处理。
1949年8月, 济宁市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局,这是境内最早的劳动管理机构。建国
以后境内其它各县的劳动工作, 由工商科负责。1953年2月,滕县专署设立劳动科。
1953年7月20日, 滕县专署与湖西专署合并建立济宁专署,同年12月10日,专署办事
机构迁至济宁市,滕县专署劳动科改称济宁专员公署劳动科。劳动科的主要工作职责
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劳动法规;调配、监督企业合理使用劳动力;
解决工人失业;负责全专区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调整;受理厂矿对职工录用、
辞职、工资、福利、试用期、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争议,调解处理劳资关系;负责全专
区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1958年4月,济宁专署劳动科撤销,劳动工作并入专署工业交通督导组。1959年3
月,济宁专署设立劳动局。劳动局成立后,除做好全专区劳动就业、劳动力调配、职
工工资与福利、劳动保护、技工培训等业务外,重点抓了全专区的精减职工工作。同
时,对全专区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部门的劳动组织进行整顿,精减非生产人员。
1961年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缩短基本建设战线
的同时,全面进行了职工精减。
1962年6月11日, 济宁专署劳动局撤销。设立专署计划委员会劳动工资计划科,
负责全专区的劳动工作。 1964年7月25日,重新建立济宁专署劳动局。同时,撤销计
划委员会劳动工资计划科。 1965年8月26日,原中共济宁地委劳动办公室、动员安置
上山下乡办公室和专署劳动局合并成立济宁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
全专区的劳动工资和劳动力调配;职工、干部的退职、退休安置处理;动员安置城市
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开展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做好街道生产和街
道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济宁专区各项工作都受到严重冲击,劳动工
作也受到很大影响。 1967年3月20日,济宁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停止工作,地区革命
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将劳动工作划归地区计划办公室。 1972年7月21日,建立济宁地区
革命委员会劳动局,编制6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境内经济建设得到
迅速发展, 劳动工作也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81年9月14日,建立中共济宁地
区行署劳动局党组。1983年10月,地级济宁市设立后,济宁地区行署劳动局改称济宁
市劳动局。1984年7月9日,中共济宁市劳动局委员会建立,同时建立济宁市劳动局纪
律检查委员会。到1990年底,济宁市劳动局设有人事秘书科、技工培训科、工资科、
调配科、计划统计科、政策研究科、劳动保护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
全监察科、法制科、老干部科、监察室、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务市场办公室14个
科(室) ,还有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1个事业科室和济宁市技工学校、济宁市劳动服务
公司、济宁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济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济宁市劳动安全卫生检
测站5个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