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境内就有格斗、柔术、击剑等体育活动。此后,又出现了武术、狩猎、垂
钓、游泳、登高、踏青、跳绳、气功、空竹、庄户棋等项目。其中武术最为普及,到
清代已形成包括查拳、八卦拳、华拳、少林大花拳、少林大滑拳、关公落地梅花拳、
少林俞门拳等拳种繁多、门类齐全的武术体系。19世纪初,一些中学和教会学校开始
兴建操场,组织学生进行体操、田径、足球、排球、篮球等现代体育活动。民国时期,
境内体育事业以学校体育为主,发展缓慢。时济宁省立七中、曲阜二师是体育活动开
展较好的学校。1924年,济宁省立七中组队参加了第十一届华北运动会,这是境内最
早参加的省以上体育大赛。30年代,曲阜二师多次在山东省运动会及华北运动会上取
得好成绩。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国民体育法》,金乡、泗水、济宁、邹县、
汶上、嘉祥等县先后建立了民众体育场,配球类、体操设备,有专人管理,指导民众
参加体育活动。1938年,日本侵略军入侵济宁,体育设施损失严重,境内体育事业遭
到严重破坏。在学校,日本侵略军推行奴化教育,军训课以教授日本新民操为主要内
容。新中国建立前夕,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统治,加之战争不断,境内体育设施多被废
弃,体育运动极不正常,除传统体育项目在民间少有流传外,现代体育发展非常缓慢。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成立了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组织
指导境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体育活动。此期,学校体育全面开展。1954年,
境内学校在每级专设体育课的基础上,又全面推广了“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和“劳卫
制”。传统体育项目获得新生,1957年,济宁召开了武术座谈会,对民间的武术社、
拳房、武术会加以扶持指导,武术运动走上了科学、健康的发展道路。1963年,济宁
业余体育始设武术班,对传统武术套路加以改进,推动了武术运动向规范化的方向发
展。群众体育日趋普及,大型的公共体育设施相继修建。1956年,济宁西关体育场兴
建。60年代,微山运动场、济宁青年体育场、金乡、曲阜灯光球场也相继建设。境内
竞技体育发展迅速,1957~1965年,先后建立了业余体校及训练点,对青少年进行有
计划的专项训练,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运动员。1959年,女运动员赵勇入选国家田径
队;射箭选手刘侠村、潘兴常,自行车选手徐树真被吸收为山东省队队员。到1965年,
境内先后有10余人被选入国家代表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活动受
到冲击, 体育教学一度中止, 后虽又恢复,但没有统一规定,教学秩序非常混乱。
1969年,体育课改称军体课,以队列、刺杀、军事野营等活动为主,教育内容比较单
一。各项业余体育训练停止,运动项目下马,体育事业进入低潮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体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和政府不断加
强对体育经费的投入,把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规划中。1980年,济宁地区教
育局配备了专职的体育干部,成立体育中心教研组;大中、小学保证了每周两节体育
课,教学内容、方法、师资、场地、器材逐步达到了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群众体育
活动,在保留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又有增加,分化出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幼儿体
育、伤残人体育和民族体育等,涌现了兖州、邹县两个全国体育先进县。1983年,在
全区试行《运动员评奖条例》,极大地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调动了广大运动员的
积极性。此期,射箭、女子足球、田径、举重等运动项目达到了全省中上游水平,航
模达到了省先进水平。1988年,全市共有大中型体育设施30处,国际级运动健将2人,
国家级运动健将20人;共获全运会金牌2枚,银牌8枚,打破全国纪录30次,亚洲纪录
2次, 获省运会金牌31枚。到1990年,全市共有公共体育设施54处,各等级运动员58
人,参加县级以上运动竞赛593次,等级裁判员164人。境内除拥有济宁市体育运动学
校外,还有重点业余体校1处,一般余业体校12处。
第二十八篇体育
视图
汉代,境内就有格斗、柔术、击剑等体育活动。此后,又出现了武术、狩猎、垂
钓、游泳、登高、踏青、跳绳、气功、空竹、庄户棋等项目。其中武术最为普及,到
清代已形成包括查拳、八卦拳、华拳、少林大花拳、少林大滑拳、关公落地梅花拳、
少林俞门拳等拳种繁多、门类齐全的武术体系。19世纪初,一些中学和教会学校开始
兴建操场,组织学生进行体操、田径、足球、排球、篮球等现代体育活动。民国时期,
境内体育事业以学校体育为主,发展缓慢。时济宁省立七中、曲阜二师是体育活动开
展较好的学校。1924年,济宁省立七中组队参加了第十一届华北运动会,这是境内最
早参加的省以上体育大赛。30年代,曲阜二师多次在山东省运动会及华北运动会上取
得好成绩。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国民体育法》,金乡、泗水、济宁、邹县、
汶上、嘉祥等县先后建立了民众体育场,配球类、体操设备,有专人管理,指导民众
参加体育活动。1938年,日本侵略军入侵济宁,体育设施损失严重,境内体育事业遭
到严重破坏。在学校,日本侵略军推行奴化教育,军训课以教授日本新民操为主要内
容。新中国建立前夕,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统治,加之战争不断,境内体育设施多被废
弃,体育运动极不正常,除传统体育项目在民间少有流传外,现代体育发展非常缓慢。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成立了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组织
指导境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体育活动。此期,学校体育全面开展。1954年,
境内学校在每级专设体育课的基础上,又全面推广了“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和“劳卫
制”。传统体育项目获得新生,1957年,济宁召开了武术座谈会,对民间的武术社、
拳房、武术会加以扶持指导,武术运动走上了科学、健康的发展道路。1963年,济宁
业余体育始设武术班,对传统武术套路加以改进,推动了武术运动向规范化的方向发
展。群众体育日趋普及,大型的公共体育设施相继修建。1956年,济宁西关体育场兴
建。60年代,微山运动场、济宁青年体育场、金乡、曲阜灯光球场也相继建设。境内
竞技体育发展迅速,1957~1965年,先后建立了业余体校及训练点,对青少年进行有
计划的专项训练,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运动员。1959年,女运动员赵勇入选国家田径
队;射箭选手刘侠村、潘兴常,自行车选手徐树真被吸收为山东省队队员。到1965年,
境内先后有10余人被选入国家代表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活动受
到冲击, 体育教学一度中止, 后虽又恢复,但没有统一规定,教学秩序非常混乱。
1969年,体育课改称军体课,以队列、刺杀、军事野营等活动为主,教育内容比较单
一。各项业余体育训练停止,运动项目下马,体育事业进入低潮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体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和政府不断加
强对体育经费的投入,把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规划中。1980年,济宁地区教
育局配备了专职的体育干部,成立体育中心教研组;大中、小学保证了每周两节体育
课,教学内容、方法、师资、场地、器材逐步达到了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群众体育
活动,在保留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又有增加,分化出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幼儿体
育、伤残人体育和民族体育等,涌现了兖州、邹县两个全国体育先进县。1983年,在
全区试行《运动员评奖条例》,极大地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调动了广大运动员的
积极性。此期,射箭、女子足球、田径、举重等运动项目达到了全省中上游水平,航
模达到了省先进水平。1988年,全市共有大中型体育设施30处,国际级运动健将2人,
国家级运动健将20人;共获全运会金牌2枚,银牌8枚,打破全国纪录30次,亚洲纪录
2次, 获省运会金牌31枚。到1990年,全市共有公共体育设施54处,各等级运动员58
人,参加县级以上运动竞赛593次,等级裁判员164人。境内除拥有济宁市体育运动学
校外,还有重点业余体校1处,一般余业体校1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