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公共卫生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8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8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 粪便管理建国前,境内没有粪便管理机构。农村粪便沿街堆积,环境污染严重。 1953年,济宁市建立统一清理城区粪便的金汁业社。1958年后,其他县(市)也陆续建 立城镇清洁卫生委员会或清洁卫生管理所,组织粪便清运队伍,专设粪场。城乡普遍 以泥封堆肥、“土保氮”(颗粒肥)等方法,对粪便无害化处理。1965年后,济宁专区 在生产大队建积肥专业队,改造厕所等,统一管理粪便,并以密封、坑式沤肥、建沼 气池等方法,对粪便无害化处理。沼气池与猪圈、厕所相连,称“三连通”式沼气池。 1978年,城镇粪便管理机械化程度逐步提高,到1990年,全市11个县(市、区)共购置 用于清运粪便的车辆82辆。同年,全市11个县(市、区)城镇环境卫生机构11处,清洁 工人1950人,城镇粪便基本达到日产日清。 饮水卫生建国前到50年代, 境内95%以上的人口饮用大口井水,水质低劣,污染 严重。60年代初,农村普遍改良水井,加高井口,井台加盖,使用公共水桶等,饮水 卫生有所改善。1967年,济宁市建济宁地区第一处自来水公司。70年代后,农村普遍 建插管式手压井,有些村庄建水塔、水柜,安装无塔式压力供水罐。1978年,济宁地 区卫生防疫站对农村121处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源进行水质检测, 结果一般卫生状况较 差,污染严重。1983年,各县(市)城镇都建起自来水公司(厂)。到1990年,济宁市饮 用简易自来水的农村人口达31.2%。 公共场所卫生1956年起,境内各级卫生防疫站管理汽车站、火车站、影剧院、招 待所、理发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卫生。1982年起,每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一 次, 并发健康合格证。1986年对全市7类28种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全市城镇公共 场所2130处,职工21861人,从业人员14278人;乡 (镇) 公共场所1760处,从业人员 6138人。 1987年4月,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当年济宁市确定公共 场所卫生监督员90人,对104101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查体,查体率95.1%;366名 患各种传染病的人员调离原岗位。 1988年,全市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995份,建 卡1135份,建档建卡率100%;对102376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并向他们签发健康 证, 签发率100%;向2036处公共场所签发卫生许可证,签发率93.6%。1988年起,济 宁市卫生防疫站每年夏冬两季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微小气候 (气 湿、气温、风速、气压)、空气质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细菌总数、致病菌、甲醛)、 噪声、 照度、用品用具污染等。全市监测点指标合格率24.8%。1989年,全市监 测点指标合格率提高到70.3%。1990年3月,济宁市卫生防疫站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 进行卫生监测。 大气卫生监测 1984-1986年, 济宁市卫生防疫站在市中区设居民区、工业交通区、对照区三个 大气卫生监测点, 每年1月、 7月监测大气中的飘尘、 二氧化硫。 飘尘由1984年的 0.9680mg/m3, 下降到1986年的0.5133mg/m3,超标率从100%下降到95%;二氧化 硫由0.1453mg/m3,下降到0.1048mg/m3,超标率从40%下降到17%。飘尘、二 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超标率均冬季高于夏季;居民区早、晚最高,工业交通区中午、 午夜最高。飘尘以工业交通区最高,二氧化硫以居民区最高。 食品卫生 法规实施1960年12月,国家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布《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 生“五四”制》后,济宁各级卫生防疫站组织人员到饮食行业宣传贯彻、组织落实, 全区食品卫生有较大改进。 1963年,邹县人民委员会根据食品卫生“五四”制,制定《邹县食品加工、运输、 储存、销售、烹饪卫生管理办法》。 1976年,各县(市)根据山东省革命委会制定的《山东省防止食品污染职责范围的 暂行规定》,明确卫生、轻工、商业、供销、外贸、粮食、农业、铁路、交通、化工、 基建等部门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部门自身管理。 1981年,济宁地区各级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食品行业卫生、 鉴定食品卫生质量、查处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毒事故。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后,济宁地区建立各级食品卫 生监督检验所,任命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着装管理食品卫生。 1984年6月16日,曲阜县卫生防疫站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试行) 》有关规定的县 粮食局面粉厂, 下达处罚通知。该厂不服,于7月30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县人民 法院调解,该厂接受处罚,曲阜县人民法院正式了结此案。此为济宁市首起经法院处 理的食品卫生行政案件。 同年6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 法(试行)》情况。到1990年,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贯彻执行《食品卫 生法(试行)》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视察活动,并作出有关决议。 1985年,在卫生部、铁路部、交通部、化学工业部、轻工业部、农牧渔业部、国 家工商管理局、对外贸易部、全国总工会组织的首次全国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试 行)》情况检查评比中,济宁市获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先进单位奖状。 1987年6月10日, 市中区人民院公开审理淀粉制品厂门市部经理于宝银销售变质 饼干,致使299人中毒、1人死亡重大事件。济宁市和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及 630名食品从业人员旁听。法院审理后,认为于宝银的行为违反《食品卫生法(试行)》 第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87条、第60条和第31条,故判处其有期 徒刑1年零6个月,追缴其销售变质饼干的非法所得,赔偿受害人损失。公审后,市中 区卫生防疫站依照《食品卫生法(试行) 》,对市中区淀粉制品厂门市部罚款1万元, 并报经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其销售卫生许可证。此为济宁市第一起公开审理的 食品卫生案件。 1989年7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届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贯彻执行食品 卫生法的决议》,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卫生法(试行)》宣传教育活动, 充实加强各级食品卫生监督力量,健全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执法 水平。 监督管理建国初期,济宁卫生单位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群 众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物,要求饮食行业食物清洁新鲜、餐具消毒、从业人员 讲究个人卫生等。 1956年,饮食行业普遍建立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卫生、商业、供销等部门每年 组织联合检查、评比饮食行业卫生。1958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添置防蝇、防尘、 防鼠设备。一些国营、集体饭店,实行餐具煮沸或蒸汽消毒。1962年,济宁地区各级 卫生防疫站对肉类食品进行卫生监测,禁止病死畜禽肉上市。肉联厂、食品站配备卫 生检查人员,设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和肉食销售前检验。70年代起,对食品卫生由一 般性行政管理普遍发展到监督监测。1985年起,各级卫生防疫站加强对冷饮厂的管理。 1990年, 济宁市饮食服务行业冷藏设备普及率及餐具消毒合格率均达80%以上,食品 卫生合格率达85.91%; 162个单位被命名为市食品卫生达标单位;58个单位被省商业 厅、卫生厅命名为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 营业卫生调查1959年,济宁地区卫生防疫站在邹县进行小范围营养卫生调查。 1979~1982年,该站对济宁6处学校、4所幼儿园279名儿童进行食物营养素调查。 结果除脂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外,其它营养素均未达标准。 1984~1986年,该站对济宁、枣庄两市(区)和菏泽、聊城两地区69处食品公司、 肉食品加工厂和市销肉食品摊点提供的畜禽肉样品进行营养调查,初步掌握了牛、羊、 鸡、鸭不同部位肉的营养素百克含量。 孔府宴研究孔府宴是孔府历代子孙秉承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遗训而逐渐 制成。孔府宴包括孔府酒、孔府菜、孔府糕点。分为接待皇帝、钦差大臣、外国国家 元首等御宴;招待宾朋的宾宴;喜庆之日喜宴及日常便宴等。 1985~1987年,以济宁市卫生防疫站万酉葵为主,承担中国全宗孔府宴研究课题。 对酒、菜、糕点的主料、辅料、佐料数量及制作工艺、产品特点等进行调查纪实和营 养成份分析及卫生学评价,证实孔府宴的用料、调佐料、配菜、烹饪、营养均合理, 风味独特,色、香、味、型、器俱佳。1987年,此研究结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89年,万酉葵等编著的《中国全宗孔府宴》一书,由山东友谊出版社出版发行,并 列入《孔子文化大全》丛书。 学校卫生 建国前,境内学校仅曲阜师范学校设医务室,其它中学督促学生注意卫生,有早 操制度。 1954年,济宁地区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下达的《关于 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通知》,在中学普遍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保健委员会,建立 医务室,为在校学生防治疾病,开展健康教育。 1959年,济宁地区卫生防疫站在济宁市市中区调查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近视、 龋齿、沙眼患病情况。高中三年级学生近视率为56.7%,初中三年级学生19.9%,小学 生为18.2%;小学生龋齿患病率为35.4%,沙眼患病率为88.7%。 60年代起,全地区中小学推行保健操,对防治学生近视取得一定效果。 1963年,济宁地区卫生防疫站在曲阜县城关3730名中小学生中进行了生长、发育 等项指标调查。 1980~1985年,济宁地区(市)卫生防疫站分别在全地区城乡中小学生中进行生长、 发育等指标调查,初步掌握7~18岁男女学生的形态、机能和生长、发育的变化趋势。 1985年调查与1983年相比, 男性身高增长10.1~16.96cm, 女性身高增长4.82~ 15.40cm;城市好于农村;城市女性青少年体型发展趋向瘦长型。全地区中小学生6项 形态指标较济南、烟台差,部分指标好于临沂、惠民地区。 1986年起,全市各县(市、区)计划免疫均转向冷链运转,保证了在校学生有关疫 苗复种的及时性并提高了免疫质量。 同年起,济宁市市中区等县(市、区)发放使用了《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记录本》。 记录本除填有学生每年查体结果外, 还附有7~17岁学生身高、坐高、体重、胸围等 标准数据,供学生家长参阅,使其能对照标准数据,更好地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