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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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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管理机构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之前,地方尚未设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各府、州、县的教 育由知府、知州、知县直接掌管,只设学官署辅佐教事。府、州、县学官署的学官, 府称教授,州称学正,县称教谕,另置训导若干人辅之。济宁直隶州,州学官署设在 济宁城文庙内,置学正(正七品) 、训导(从七品)各1人;兖州府学官署设在滋阳城文 庙内,置教授1人(正七品),训导4人(从七品)。各县学官署也都设在各县文庙内,置 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各1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4月,遵照清廷学部颁布的《各府州县劝学所章程》规定, 废学官署, 各府、 州、县设劝学所,为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的开始。每所置劝学总董 (兼视学)1人,办事员若干人。各州、县划分若干学区,区置劝学员1人,负责本区教 务。村置学董。宣统二年(1910年),各级劝学总董改称劝学员长或劝学所长。 济宁直隶州劝学所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2月,设于州学官署旧址,首 任劝学总董由曾留学日本师范学校的林云图充任。 民国初期,教育行政仍沿用劝学所制,各县所内增置视学1~3人。1914年,废府 设道(州改为县),境内各县均隶属于兖沂曹济道(后改称济宁道)。道署内设第三科, 主管教育, 设科长、督学、教育委员各1人,事务员3~5人。县设视学公所,后改称 劝学所, 置劝学所长1人,劝学委员3~5人。县以下的区设教育委员会。1923年,各 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 置局长、督学各1人,教育委员3人,科员2人。1928年,废除 道制,各县直属省。县教育局职权扩大,局下设三课,即总务课、学校教育课和扩充 教育课。 各课均置主任1人,事务员若干人。1932年在境内设置山东省第一区行政督 察专员公署,不久改称山东省县政建设实验区长官公署。署内设教育科,主管全区教 育,曾留学美国的杨开道任科长(1935年由留美学生雷振清接任)。次年,各县教育局 改为县政府第五科。 一年后,又改称第四科,置科长、督学各1人,科以下设行政、 视学两股。并另置教育经费、义务教育、教育行政、注音符号、教育搜集、勘丈学田 等委员会,除义务教育委员会主席由县长兼任外,其余委员会主席均由第五科 (或第 四科)科长兼任。 1938年,日本侵略军相继侵占鲁西南各县后,日伪当局在境内设伪鲁西道 (1940 年改称兖济道)。伪道公署和各伪县公署均设教育科,置科长1人,视学2~3人,科员 2~3人。并另置教育款产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 当时境内的抗日根据地分属于鲁南第一行政专员公署、鲁南第二行政专员公署和 湖西专署。专署及各县政府均设教育科,有正、副科长、科员和会计3~5人。县以下 的区置文教助理员1人。解放战争时期,教育行政机构与抗日战争时期相同。 抗日战争时期, 国民党政府山东特种教育工作团派战区教导员1人驻邹县一带主 管教育。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曾两次占领境内各县城,在济宁设山东第二行政 督察专员公署。公署内设第三科分管教育,置科长1人,督学2~4人,教育指导员1人, 书记(文书) 2人,办事员2~3人。另外,还设有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和清理教育款产 委员会。 1948年秋,全境解放。当时,除济宁市直属鲁中南行署外,其余各县分属于尼山、 台枣、 湖西、泰西等专区,专署下设教育科或文教科,置正副科长、科员、会计等3 ~5人。 济宁市设教育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行政、视导、社教三科,各 置科长1人,办事员若干人。各县均设教育科(或文教科) ,有科长1人,科员、会计2 ~3人。县以下的区设教育助理员1人。 1950年5月, 尼山、台枣两专区撤销,原两专区的大部分县组建成滕县专区。专 署设文教科,有正副科长、干事、会计等共10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湖西专 区原属山东省的县划归山东省。 1953年7月,湖西、滕县两专区撤销,由两专区的大 部分县组建成济宁专区。 专署设文教科,有科长1人,副科长2人,科员5人。1954年 11月,文教科分开,设教育局。1955年7月,改为文教科。1956年6月,文教科又分开, 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副科长2人,科员7人。1958年6月,撤销教育科,成立济宁专 署文教卫生督导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办事员7人。同年11月,济宁、菏泽两专区合 并为济宁专区,专署文教卫生督导组设正、副组长4人,全组共11人。 1959年5月,改督导组为济宁专署文教局,有正、副局长3人,并增设教研组、体 委办公室、 高师教学辅导站等业务机构,全局达到30人。同年6月,济宁、菏泽两地 区分开。1960年3月,文教分开,设济宁专署教育局,有正、副局长3人及其他工作人 员。1962年2月。文教又合并,设济宁专署文教局,有正副局长4人,全局增至33人。 1967年3月, 教育工作由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分管。1974年11月,地革委 政治部撤销,设教育局,有正、副局长各1人,办事员6人。 1978年7月,济宁地区行政公署成立,下设教育局。有正、副局长3人,并增设办 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普教科、业余教育科,各科(室) 设正副科长(主任)各1人, 全局共21人。 1983年10月,济宁行署教育局改称济宁市教育局,有正、副局长4人, 下设秘书科、人事劳资科、普通教育科、计划财务科、职业教育科、成人教育科、师 资培训科。并设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勤工俭学办公室、教学仪器供应站、高师 函授部、电大工作站、史志办公室、自学成才指导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等事业机构。 1985年,增设教育科学研究室。1986年,撤销高师函授部,职业教育科与成人教育科 合并为职业成人教育科,增设体育卫生科。各科(室) 设正、副科长(主任)1人,办事 员1~2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随着市(地区)教育行政机构的变化,也都作了相应的 改变。县(市、区)教育(文教)科(局)设正、副科(局)长1~4人,并置有与市教育局相 应的科、室、处、站等办事机构或专(兼)职办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