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 村塾的塾师由校董延聘, 家塾的塾师由主办之家自聘。塾师一般由秀才
(文生)或声望较高的饱学之士充任。兴学堂后,塾师改称教习。中、小学堂分别设学
堂监督和堂长。中、小学堂教习由学堂监督和堂长聘请。小学堂教习多由能接受新事
物、自学了一些算术、格致等基础知识的原塾师充任;中等学堂的教习靠聘请外国人
或选用有一技之长的知识分子充任。清宣统二年(1910年) ,境内有中、小学教习350
人。
民国时期,教习改称教员,学校主管人称校长。当时,中、小学教员的来源有三:
一是师范、优级师范、大学、中学毕业生或外国留学生;二是聘用外国人;三是选用
科举出身的举人、贡生和秀才。1930年,境内共有小学教员1873人。
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日伪占领区及国民党统治区对教员的任用办法与战前
相同。根据地及解放区的教员由群众推荐或民主政府选派。其来源:一是录用抗日战
争以前的教员,二是选拔旧学校的毕业生或在乡知识分子加以短期培训。1945年,境
内抗日根据地中、小学教员有1505人。
1948年,全境解放后,教师主要来源于解放区原有教师、旧学校留用教师和社会
进步知识分子, 并分期招收培训了一些新教师。 1949年10月,境内中、小学教师达
2456人。
建国后,普通中、小学迅速发展,所需教师除依靠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生外,
又从社会上吸收一部分知识分子充任。至1953年,境内中小学教师达7283人,其中,
小学教师为6774人。
1953~1954年,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对
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小学教师进行精简,使全区高小毕业以下程度的小学教师的比例
由1952年的38%下降到5%。 1955年,又一次进行整顿,使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有了明
显提高。
1958年,中小学发展过快,招收了一批初中及高小毕业生充任教师,教师人数剧
增。1960年,全区大、中、小学教师达16698人,其中小学教师为14202人,中等学校
的教师为2204人。 1962年, 对中、 小学教师队伍进行整编精简, 小学教师减少到
11786人, 中等学校的教师减少到1652人。通过整顿,全日制重点中小学教师的文化
水准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高中配备大学本科毕业生,初中配备专科毕业生,小
学配备中师或高中毕业生”标准,是建国以来师资条件最好的年份。
1964年,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各县(市)大办工(耕)读学校和农业中学,在全区又
形成了一支新的民办教师队伍。1965年,全区工(耕) 读小学教职工达11674人,其中
专任教师11668人;农业中学教职工1161人,其中专任教师1088人。
1968年12月,嘉祥县教师侯振民、王庆余《关于小学教师下放到大队办的建议》
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后,农村小学的外地籍教师绝大多数回归原籍,使部分小学的
教学无法正常进行,只得聘任民办教师维持,因而民办教师人数急剧增加。70年代初,
在“教育要革命”的口号影响下,全专区又兴起了社办高中,大队联办初中的热潮,
中小学教师逐级拔高,初级小学又一次大量吸收民办教师,致使教师队伍素质下降。
1985年,整顿民办教师队伍,情况略有好转。但由于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离、退
休由子女接班顶替,又新增了一大批不合格教师,影响了教师队伍的质量。
1981年起,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基本胜任教
育、教学工作,文化专业知识或业务能力不完全合格的,组织参加培训进修,使其达
到合格;不合格但尚有培养前途的,组织离职脱产培训,定期考核,达到合格程度的
发给合格证书,仍不合格的调离教学岗位;考核不合格,确实不宜做教学工作的,转
为职员、工人;个别的调出教育系统。同时,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编精简。对超编
的不符合教师条件的予以辞退,符合条件的发给《民办教师证书》,并建立民办教师
档案,由县 (市) 教育局统一管理,不定期地将符合公办教师条件的转为公办教师。
1978~1988年,共转3588人。
199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发展到66653人(不含民办教师) ,其中高
等院校 (含成人高等学校) 1589人,中等专业学校1436人 (含成人中专) ,普通中学
19086人, 职业中学899人, 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98人, 成人初等学校1467人,小学
35605人,幼儿园6170人。
是年,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全市中学教师系列共评聘普
通中学高级教师359人, 占教师总数的2.2%;小学教师系列共评聘高级教师2122人,
占教师总数的6.9%。
第一节来源
视图
清末, 村塾的塾师由校董延聘, 家塾的塾师由主办之家自聘。塾师一般由秀才
(文生)或声望较高的饱学之士充任。兴学堂后,塾师改称教习。中、小学堂分别设学
堂监督和堂长。中、小学堂教习由学堂监督和堂长聘请。小学堂教习多由能接受新事
物、自学了一些算术、格致等基础知识的原塾师充任;中等学堂的教习靠聘请外国人
或选用有一技之长的知识分子充任。清宣统二年(1910年) ,境内有中、小学教习350
人。
民国时期,教习改称教员,学校主管人称校长。当时,中、小学教员的来源有三:
一是师范、优级师范、大学、中学毕业生或外国留学生;二是聘用外国人;三是选用
科举出身的举人、贡生和秀才。1930年,境内共有小学教员1873人。
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日伪占领区及国民党统治区对教员的任用办法与战前
相同。根据地及解放区的教员由群众推荐或民主政府选派。其来源:一是录用抗日战
争以前的教员,二是选拔旧学校的毕业生或在乡知识分子加以短期培训。1945年,境
内抗日根据地中、小学教员有1505人。
1948年,全境解放后,教师主要来源于解放区原有教师、旧学校留用教师和社会
进步知识分子, 并分期招收培训了一些新教师。 1949年10月,境内中、小学教师达
2456人。
建国后,普通中、小学迅速发展,所需教师除依靠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生外,
又从社会上吸收一部分知识分子充任。至1953年,境内中小学教师达7283人,其中,
小学教师为6774人。
1953~1954年,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对
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小学教师进行精简,使全区高小毕业以下程度的小学教师的比例
由1952年的38%下降到5%。 1955年,又一次进行整顿,使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有了明
显提高。
1958年,中小学发展过快,招收了一批初中及高小毕业生充任教师,教师人数剧
增。1960年,全区大、中、小学教师达16698人,其中小学教师为14202人,中等学校
的教师为2204人。 1962年, 对中、 小学教师队伍进行整编精简, 小学教师减少到
11786人, 中等学校的教师减少到1652人。通过整顿,全日制重点中小学教师的文化
水准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高中配备大学本科毕业生,初中配备专科毕业生,小
学配备中师或高中毕业生”标准,是建国以来师资条件最好的年份。
1964年,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各县(市)大办工(耕)读学校和农业中学,在全区又
形成了一支新的民办教师队伍。1965年,全区工(耕) 读小学教职工达11674人,其中
专任教师11668人;农业中学教职工1161人,其中专任教师1088人。
1968年12月,嘉祥县教师侯振民、王庆余《关于小学教师下放到大队办的建议》
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后,农村小学的外地籍教师绝大多数回归原籍,使部分小学的
教学无法正常进行,只得聘任民办教师维持,因而民办教师人数急剧增加。70年代初,
在“教育要革命”的口号影响下,全专区又兴起了社办高中,大队联办初中的热潮,
中小学教师逐级拔高,初级小学又一次大量吸收民办教师,致使教师队伍素质下降。
1985年,整顿民办教师队伍,情况略有好转。但由于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离、退
休由子女接班顶替,又新增了一大批不合格教师,影响了教师队伍的质量。
1981年起,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基本胜任教
育、教学工作,文化专业知识或业务能力不完全合格的,组织参加培训进修,使其达
到合格;不合格但尚有培养前途的,组织离职脱产培训,定期考核,达到合格程度的
发给合格证书,仍不合格的调离教学岗位;考核不合格,确实不宜做教学工作的,转
为职员、工人;个别的调出教育系统。同时,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编精简。对超编
的不符合教师条件的予以辞退,符合条件的发给《民办教师证书》,并建立民办教师
档案,由县 (市) 教育局统一管理,不定期地将符合公办教师条件的转为公办教师。
1978~1988年,共转3588人。
199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发展到66653人(不含民办教师) ,其中高
等院校 (含成人高等学校) 1589人,中等专业学校1436人 (含成人中专) ,普通中学
19086人, 职业中学899人, 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98人, 成人初等学校1467人,小学
35605人,幼儿园6170人。
是年,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全市中学教师系列共评聘普
通中学高级教师359人, 占教师总数的2.2%;小学教师系列共评聘高级教师2122人,
占教师总数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