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民办教育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7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7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民办教育
私塾 清末境内私塾有三种类型:一是由一村或数村不富裕人家出资聘师所办的村塾; 二是富家大户延聘教师在家设书房让子弟读书的家塾;三是由教师自己开馆招生、学 生出钱的学馆(亦称门馆或散馆)。因教学内容不同而有高低之分,高级者称经馆,专 教青少年攻研经史、制艺,作应试准备;低级者称蒙馆,专教儿童识字读书。1917年, 境内尚有私塾1607处,其中滋阳县151处,曲阜县120处,邹县220处,泗水县184处, 汶上县70处, 金乡县336处,嘉祥县23处,鱼台县253处,济宁县100处,微山县境内 (当时尚未建县)150处。 塾师的任用,除门馆外均用聘请办法。一般由学董或学东荐举聘任。每年旧历年 前把聘书送到被聘请的塾师家中,叫“下关书”,应聘者留下关书就算应聘。塾师聘 期通常为一年。 私塾无学制、 年限的规定,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学《百家姓》、《三字经》、 《千字文》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只要求学生把教材背熟,不作讲解;学《论语》、 《大学》、《中庸》、《孟子》为第二阶段,除要求学生背熟新教材外,开始讲解第 一阶段所学教材;第三阶段学习《诗》、《书》、《易》、《礼》、《春秋》等“五 经”,以及子书、史书等,对所学之书逐一讲解,同时,学生开始习作八股文与律诗。 义学 清末设义学,不收学费,入学者多系贫寒子弟。至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济宁知 州吴悌立义学8处, 分别设在东关浣笔泉、北关天仙阁、东北隅玉皇庙、东南隅将军 庙、西北隅土地庙、东乡靳家庄、西乡安居新庄、北乡耿家村,每处脯制钱30千, 银四两,由州署拨付,令渔山书院院长李均管理。清咸丰九年(1859年),进士冯德馨 于济宁城内翰林街节孝祠旧址建义学1处。其他各县也均有义学设立。 义学多为启蒙教育,有学舍,学田。教育基金由各地绅董管理,供房屋修缮、延 师束等费用。清光绪年间,经费无出,均由县署统一筹备。清光绪二十七年 (1902 年) ,奉命将义学改称为蒙养学院,但义学之名,仍然沿用。民国建立后,凡不收学 费义务教授的私塾也称义学。嘉祥县新桃河乡盛庄村盛氏义学 (始设于1924年,停办 于1948年,由盛玉松在自己西院设立) ,每期接纳本村、邻村贫家子弟近40人,编为 两班,一为启蒙班,一为启讲班,盛玉松亲自授课,不收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