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装备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五节装备
武器装备 冷兵器抗战初期,自卫团员自备大刀、长矛、梭标、红樱枪、棍棒等器械。1942 年,境内民兵手中有6172件。 土火器自卫团收集民间土枪、抬杆、鸭枪、土炮;打造单打一、土压五等旧火器。 武委会制发和自制手雷、 地雷、 石雷、手榴弹等。1942年,境内民兵有土枪、土炮 2487件。 杂式武器从民间征收和收集散兵游勇丢弃旧杂武器。步枪有老套筒、汉阳造、捷 克式;手枪有驳克枪、快慢机等。抗日战争中,境内民兵从日伪军手中缴获轻重机枪 67挺,步枪14323支,短枪1630支,其他武器856件。解放战争中,境内民兵从国民党 军手中缴获炮22门, 轻重机枪31挺,步枪6296支,短枪383支。1950年,境内民兵有 美、英、法、德、意大利、日本、俄、奥地利、比利时、瑞典、丹麦、西班牙、葡萄 牙、捷克、波兰、罗马尼亚、巴西、秘鲁、阿根廷、加拿大等20个国家制造的各种枪 炮127种;国内制造的各类枪炮28种。1954年2月,民兵只装备步枪,其余武器全部上 交。 苏式武器1958年起,境内民兵装备部队换装的苏联武器。有53式步骑枪,50式和 54式冲锋枪,德普式和53式轻机枪,43式和53式重机枪,54式高射机枪,82迫击炮、 37高射炮等。 其他旧杂式武器分批淘汰。 1968年,境内民兵使用旧杂式武器统一为 6.5毫米和7.9毫米两种口径,其余口径全部报废。苏制轻重机枪统一改为7.62毫米口 径。1971年底,民兵手中6.5毫米和7.9毫米口径武器亦全部报废。 国产制式武器1960年4月, 济宁地区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代表每人奖国产1956 式半自动式步枪一支。 这是国产步枪首次装备济宁民兵, 随后不断装备国产武器。 1962年,装备1953式步马枪。1970年,装备1956式半自动步枪。1975年,装备1963式 自动步枪。随后又装备1950式、1954式、1956式冲锋枪,1956式班用、1958式连用轻 机枪,1953式重机枪,1954式高射机枪,1956式四联高射机枪,1956式、1969式火箭 筒, 1959-2式爆破筒。1953式八二迫击炮,1963式六0迫击炮,1965式、1975式无后 座力炮,1975式加农炮,1955式单37高射炮及各种防(反)步兵、反坦克及定向地雷。 1981年,济宁市民兵武器全部实现国产化。 武器布局 自然分布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随着自卫团、民兵的发展形成武器的自然分 布。自卫团、民兵活跃地区,武器装备就多,质量也好。 大分散、小集中1956年,对民兵武器作调整,干部手中武器、企事业、机关留用 武器全部配备给民兵组织。从有利战备、训练、执勤和管理的原则出发,在每个乡、 镇选几个条件适合的村庄作为枪点,配备民兵武器,其余村庄民兵不配武器。 重点配备1958年,民兵武器实行重点配备,每县选大村镇,或连边几个村镇,装 备一、二个民兵机炮连。每连配备迫击炮3门,轻重机枪6挺,适量冲锋枪、步枪。每 个公社建几个武装班(步枪5支) 、排(步枪10~15支)。1962年,济宁地区对民兵武器 配备作了调整。对重点地区、重要目标作重点配备,全区配备武装连13个,分区直接 指挥3个,兖州县2个,其余县、市各1个。每个连配备轻重机枪各3挺,步枪45支。各 县、社适当装备机动武装排,每排轻机枪1挺,步枪20支;重点排配备机枪2挺。 武器管理 分散保管战争时期,武器由民兵随身携带,民兵把武器视为第二生命。这种保管 办法一直沿续到1972年。 民兵连保管1973年,曲阜城关公社红星大队民兵连建枪室、制枪橱,实行武器集 中保管,在全县推广。济宁军分区命名为“红星枪橱”,在全区推广。1975年,济宁 地区已有2250个民兵连实行集中保管。省军区在曲阜召开民兵武器管理现场会。1977 年,民兵连武器室开展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的“四无”活动,保管 员开展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的“四会”活动。1979年,配发37 高炮、76加农炮、57战防炮和14.5高射机枪的厂矿民兵团、营,由所在单位建枪、炮 库集中保管。 基层人武部保管1981年,微山县将民兵连武器全部集中公社人武部保管 (沿苏鲁 交界各村民兵武器先已集中公社保管)。1982年9月,各县、市将民兵连武器全部集中 所在公社人武部保管。 公社人武部有武器、弹药库室、值班室,有枪橱、枪架;有2 名保管员,有安全消防设施,有管理制度。 县 (市、区) 人武部统一保管1975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军分区、县 (市、区)人武部建民兵武器仓库。1979年,各县、市民兵武器库建成,陆续投入使用。 1985年,民兵武器全部集中县(市、区)民兵武器仓库保管。 武器修造 湖西军分区修械所1940年10月,教导第四旅兼湖西军区建修械所。1942年12月, 改为分区修械所,分修械所、炸弹所、炮弹所3个部分。修械所,修枪炮,生产配件, 复装子弹, 制造枪榴弹筒,改装迫击炮平射。1945年9月,调归军区。炸弹所,主要 生产手榴弹,少量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1947年,调归军区。炮弹所、生产八二 迫击炮弹。 1945年10月,炮弹所并入巨野炸弹所。1945年12月,调归军区。3个所工 人最多达到300多人。1946年初,重建修械所,修理枪炮,加工零部件,工人30多人。 1953年,撤编。 济华铁工厂冀鲁豫第七军分区成立后,将解放济宁时缴获的刘本功部修械所改组 为济华铁工厂, 接收400名工人。分机枪、步枪、子弹、战防枪、农具、铸造、卷烟 机、发电8个生产排。生产12.7毫米反坦克战防枪、步枪、机枪、迫击炮。1946年9月, 调归军区。济宁永顺铁厂,亦承担军工生产,1946年生产枪榴弹筒。 鲁南第一军分区修械所1940年分区成立时组建。 工人100多人,主要修理枪械, 生产手榴弹、枪榴弹、拉雷,生产过轻机枪,改装迫击炮平射。先后改称鲁中南第四 军分区、 尼山军分区修械所。1950年5月,并入台枣军分区。1948年10月,鲁中南第 四地委人武部设修械所。 滕、邹、曲阜、凫山、平邑五县各设3人修械组,修理民兵 武器。 鲁南第二军分区修械所1944年分区成立时组建。工人30多人。分修理、手榴弹、 复装子弹、翻砂、红炉等班。1948年4月,与第一军分区修械所合并。 济宁军分区修械所1960年8月成立。起初9名工人,后增至25人。1968年抽一半技 术工人组建省军区修械所,分区修械所定编18人,修步枪、机枪、迫击炮,生产高射 机枪架、武器零部件。1984年,修械所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同时生产、加工民用产 品。 三级维修网1963年,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各县人武部与县农机修造厂协议,指 定一个车间,担负修理民兵武器任务。1969年,推行县、社、队三级维修武器办法。 1973年,成立民兵武器管修领导小组。1975年,各县、市农机修造厂民兵武器维修组, 有工人68人,有103个公社农机厂(站)建立了武器维修组,有工人297人。设枪点的民 兵连配备了维修员。1978年,省军区在曲阜召开民兵武器管理维修现场经验交流会, 推广曲阜县、社武器维修组定人员、抓训练,定地点、抓管理,定设备、抓备件,定 任务、抓落实和民兵武器维修当“五员” (检查员、修理员、宣传员、教练员、保管 员)的经验。 一分队、三结合1982年,为适应民兵武器集中基层人武部保管的情况,境内推行 “一分队”、“三结合”武器维修办法。将县(市、区)农机修造厂民兵武器维修组改 建成10~30人的民兵武器维修技术分队,作为厂民兵连(营)1个建制排(班)。县(市、 区) 、公社(乡、镇)民兵武器库(室)管理人员,实行仓库保管、维修、警卫三结合, 配发维修机械、工具,建武器维修室(台)。 济宁市民兵武器抽年表 (1938~1980年) 表23-4 ┌──┬────┬──┬────┐ │年度│武器件数│年度│武器件数│ ├──┼────┼──┼────┤ │1938│3257 │1955│19233 │ ├──┼────┼──┼────┤ │1942│5466 │1958│17527 │ ├──┼────┼──┼────┤ │1946│21716 │1960│15889 │ ├──┼────┼──┼────┤ │1947│10075 │1965│16155 │ ├──┼────┼──┼────┤ │1948│13612 │1970│15475 │ ├──┼────┼──┼────┤ │1949│24192 │1975│34981 │ ├──┼────┼──┼────┤ │1954│21766 │1980│304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