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组织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7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7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组织


自卫团民兵
    抗日战争开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境内各抗日群众团体分别组建了青年抗日
先锋队(简称青抗先)、青年义勇队、战地服务队、青年游击小组、少年先锋队、妇女
自卫团、职工自卫团、农民自卫团。县、区党政军民联合组成的动员委员会,是半政
权性质的统一战线组织,指导各种自卫团的活动。各地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成立后,
加强对自卫团领导,以县武装科兼县自卫团部,区中队、乡分队兼区、乡自卫团部。
1940年底,各村自卫团部统一领导各种救国会自卫团,只有青抗先保持垂直系统领导。
各村从自卫团员中选精干人员,编为游击小组。自卫团将16岁至50岁的男女青壮年编
为不脱产普通自卫团员,将16岁至30岁男青年编为半脱产的基干自卫团员 (包括游击
小组和青抗先) 。1941年10月,以行政村成立人民抗敌自卫团委员会,统一领导自卫
团、 游击小组。1943年7月,规定以武委会为民兵、自卫团一元化领导机关,取消青
抗先的垂直系统领导。 1944年5月,《山东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发布,自
卫团统一按小队、 分队、中队编制,规定男、女自卫队员分别编队。1945年9月,山
东发布人武部村团部条例,规定村团部为武委会执行机关。从军分区、人武部到村团
部实行垂直领导。 1947年,鲁南、湖西先后沦为国民党军统治。1948年7月,境内解
放,各村恢复自卫团部。全国解放后,自卫团全部改称民兵。
    1940年5月, 在昆山、运西地区提出自卫团即民兵,把主力军、游击队、民兵称
为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 在湖西,将基干自卫团称为模范班,不称民兵。1942年2月
发布的《山东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条例》明确提出,青抗先、基干队(包括游击小组)
合称民兵,民兵为人民武装中高级组织。各地村与村组织民兵联防,选民兵中有威望
者统一指挥。 各地民兵的组织名称,仍依实情和群众爱好而定。1943年7月,各地陆
续采用民兵班、民兵小队、民兵游击小组名称。在村自卫团部设民兵中队、小队,村
团长兼民兵队长,党支书兼团部指导员。是年底,鲁南各村与村普遍建立民兵联防。
1945年7月, 民兵配合地方武装大反攻,民兵中队以下编班,第一、第二、第三班为
爆炸、射击班。每班分爆炸组3人,射击组5人,侦察1人,通信1人。班长兼爆炸组长,
副班长兼射击组长,每班设政治队员1人。另编掩护班、侦察通信班。1945年8月,各
县成立民兵教导大队或子弟兵大队。民兵12人为1班,3班组成1个分队,3个分队组成
1个中队, 3个中队组成1个大队,县武委会主任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治委员,每
县编一二个大队或营,分别随军作战,担任地方警备。民兵3个月一轮换。1947年5月,
鲁南撤销村联防,建民兵乡队。1948年1月,脱产担任警备任务的民兵返回村归队。7
月,鲁南全部解放,民兵仍为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组织,18岁至35岁青壮年依义
务组织为民兵。老区恢复民兵联防与村团部,新区建自卫团部。

普遍民兵制
    民兵制建国后,依据《共同纲领》,实行民兵制。18岁至45岁男性公民,健康者
参加民兵,其中18岁至30岁编入基干民兵。乡、村设民兵队部,配民兵队长,隶属区
人武部, 归军事系统管理。1951年8月,滕县地委规定,村支书兼民兵指导员,公安
员兼民兵副队长,团支书兼民兵副指导员。同年4月,湖西区村武装部改为民兵队部,
全区建基干连217个。
    基干团1953年初,建民兵基干团。县、区人武部兼基干团、营部。乡村民兵基干
队编连、 排、 班。年龄18岁至25岁。甲等县3000人,乙等县2000~3000人,丙等县
1000~2000人。滕县军分区凫山、滋阳、曲阜、邹四县基干团按乙等县编,济宁县基
干团按丙等县编,湖西军分区嘉祥县基干团按甲等县编,金乡县基干团按乙等县编,
鱼台县基干团按丙等县编。汶上、泗水两县基干团由泰安军分区编。是年底,取消基
干团、营名义。
    预备役1954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兵役制,保留民兵制。1956年8月,境内
撤区并乡, 组建21个镇,292个乡,选配乡、镇民兵队长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乡党
委书记兼民兵教导员,另配不脱产副乡队长、副教导员。以合作社、生产队建民兵中
队、 分队、小队;乡民兵队长兼基干队长,下设分队、小队。1957年6月,预备役与
民兵合而为一,民兵即预备役。以复员军人为骨干,18岁至35岁青年编为基干民兵,
其余为普通民兵。从基干民兵中征兵,退伍后编入基干民兵。

民兵师团
    大办民兵师1958年10月,境内开始大办民兵师。人民公社、工厂、企业、学校普
通建立民兵组织,16岁至50岁编入民兵,其中16岁至30岁男女编入基干民兵。以基干
民兵为主体,设民兵大队、中队、小队。12月,开始组建民兵团、营、连。县建民兵
师。全区建18个民兵师,28个民兵团。
    野战民兵师1959年11月,组建济宁野战民兵师。县、市编野战民兵团,人民公社
编野战民兵营。 1960年2月,明确野战民兵是基干民兵一部分,全区野战民兵缩编为
19个连、132个排、494个班,6541人,作为民兵机动力量。
    预编民兵师1960年4月,济宁地区预编7个民兵师。枣庄市民兵3.12万人,编铁道
兵师;滕县民兵3.88万人,曲阜县民兵2.68万人,分编两个炮兵师;邹县民兵2.13万
人,济宁市民兵2.84万人,汶上县民兵1.7万人和泗水县民兵1.28万人,分编3个步兵
师;金乡县民兵2.25万人、微山县民兵1.34万人合编工程兵师。
    基干民兵营1962年6月,济宁市组建4个民兵基干营,为全区机动武装。
    民兵师1964年8月,邹县民兵师正式成立,截止1965年8月,济宁组建8个民兵师,
129个民兵团。
    民兵基干师1966年3月, 济宁民兵基干师成立。领导干部兼职。师长向禹,政治
委员杨毅,副师长曹明安、张子亮,副政治委员邢洛川、李秀,参谋长张子亮,政治
部主任赵锦章。 辖5个团。5月20日,曲阜炮兵团成立。7月26日,鱼台步兵团成立。
11月8日,兖州步兵团成立。随后又成立济宁步兵团、金乡步兵团。
    民兵独立团1970年5月,县、市组建民兵独立团、营。1973年5月,曲阜师范学院
民兵独立团改为山东大学民兵师。1973年12月,各民兵独立团、营改为民兵武装基干
团、营。
    民兵指挥部1973年秋,济宁“文攻武卫”指挥部编建“民兵小分队”。1974年10
月,强行推广上海“改造民兵”经验,各县陆续建立“民兵指挥部”,编组“民兵小
分队”。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民兵指挥部”及其“民兵小分
队”撤销。1978年9月,恢复县、市民兵师称号。

民兵与预备役结合
    1981年冬,济宁地区调整民兵组织,取消民兵师、团建制,撤销机关、学校、科
研单位和分散小单位民兵组织。民兵年龄改为18岁至35岁男性青年参加。28岁以下复
员退伍军人和经过训练的18岁至28岁男青年编入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女性
只选少量编入基干民兵。农村编民兵连或营;工厂、企事业、街道编民兵排、连、营、
团。基干民兵单编班、排、连、营或团,基干民兵中专业技术分队可跨单位编。调整
后,实现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即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民兵工作与战时
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年龄、政治、身体条件一致,民兵与预备役
基层组织一致。 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1987年7月28日,
济宁陆军预备役炮兵师成立,各炮兵团、营所属连、排、班与民兵组织相一致,平时
不脱离民兵组织。

民兵专业技术分队
    地炮分队1960年,嘉祥、曲阜、滕县建民兵迫击炮班。1966年,各县、市均组建
炮兵分队。 1971年3月,兖州、滕县民兵装备无后座力炮,建地炮连。各县民兵编火
箭筒班。
    高炮、 高机分队1971年3月,济宁市、兖州县分别建民兵高机连。1976年,济宁
市、兖州县分别建民兵高炮连。1981年11月,济宁市、兖州县分别组建民兵高炮营。
    工兵分队1960年。试建民兵工兵班。1965年,各县、市均建民兵工兵班。1966年,
试建打坦克民兵分队。1972年,各县、市均建打坦克分队。1973年,济宁市、济宁县
分别建架浮桥民兵技术分队。
    侦察分队1960年,试建民兵侦察班。1961年,泗水、微山、邹、滕县都组建侦察
班。1977年,各县民兵武装基干团建侦察分队。
济宁市民兵人数抽年表
(1938~1982年)
表23-2
┌──┬────┬──┬────┐
│年度│民兵人数│年度│民兵人数│
├──┼────┼──┼────┤
│1938│14169   │1961│1868985 │
├──┼────┼──┼────┤
│1942│23303   │1962│1366625 │
├──┼────┼──┼────┤
│1945│458896  │1963│1466532 │
├──┼────┼──┼────┤
│1946│101553  │1964│1522865 │
├──┼────┼──┼────┤
│1947│44949   │1970│1617476 │
├──┼────┼──┼────┤
│1948│91153   │1971│1746237 │
├──┼────┼──┼────┤
│1949│131533  │1972│1762168 │
├──┼────┼──┼────┤
│1951│203548  │1973│1849823 │
├──┼────┼──┼────┤
│1952│318009  │1974│1908528 │
├──┼────┼──┼────┤
│1953│423577  │1975│1907687 │
├──┼────┼──┼────┤
│1954│476203  │1976│1962547 │
├──┼────┼──┼────┤
│1955│517495  │1977│1994640 │
├──┼────┼──┼────┤
│1956│419019  │1978│1640768 │
├──┼────┼──┼────┤
│1957│603727  │1979│1946464 │
├──┼────┼──┼────┤
│1958│1644405 │1981│563014  │
├──┼────┼──┼────┤
│1959│1091768 │1982│565308  │
├──┼────┼──┼────┤
│1960│2082746 │    │        │
└──┴────┴──┴────┘

通信分队1960年,试建民兵通信班。1961年,泗水县组建通信线路维修排、班。1965
年, 济宁市、 金乡、嘉祥、兖州、邹县组建民兵通信分队。随后,各县也都建立。
1976年各县、市民兵武装基干团(营)建通信连,分区建直属民兵通信营。连下分有线、
无线分队。1977年,济宁市、兖州县高炮连分别建通信分队。各县、市通信连(分队)
配发制式器材装备。
    防化分队1966年,济宁市、兖州县民兵基干团建防化分队。1976年,改建为防化
侦察独立排。
    卫生分队1960年,试建民兵卫生救护分队。1965年,各县、市都建民兵卫生救护
分队。1970年,纳入县、市民兵独立团建制。
    武器维修分队1982年9月, 县、人民公社两级建民兵武器维修分队。1985年,公
社民兵武器维修分队撤销。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