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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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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法学教育
80年代前,济宁地、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多以组织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学教育。80 年代中期始,济宁市司法局在组织各种专业培训的同时,与有关院校联合开展了取得 学历的法学教育,使法学教育更为正规。 学历教育 1985年9月, 济宁市司法局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济宁分校联合,举办三年业余 法律电视中专班, 招收学员42名。1987年9月,招收学员66名。主要设置法学基本理 论、宪法、刑法等14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合格者,发给法律中专毕业证书,国家 承认其学历。1985、1987级毕业生108名。1990年,法律、中专教育毕业生45名。 1988年9月, 济宁市司法局与山东省法律学校联合,举办法律中专《专业证书》 班, 学制一年,招收司法行政干警95名。主要设置宪法、刑法、民法等9门课程,各 科成绩合格者,发给法律中专《专业证书》,本系统内承认学历。1990年毕业95名。 原由1982年济宁地区司法局设立的华东政法学院函授点,1984年改为函授分站。 由教育科负责法律函授事宜。1983年华东政法学院从境内招收学员20名。到1988年底, 华东政法学院共招收学员58名, 其中司法20名,法院、检察38名。法律函授时间为3 年,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经济法等14门课程。各科 成绩合格者,发给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济宁市有58名学员获得毕业证书。 1984年,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法律自修大学(业余) ,1986年经考试8~12门 课及格的87名, 8~14门课成绩及格的28名,获得毕业证书的12名。1990年,共有法 律函授毕业生191名。 专业培训 1982年, 济宁地区举办了三期政法干部培训班,培训司法助理员117名,法院干 部89名, 检察干部108名。1982~1988年举办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 培训班7期,培训358人(次),举办律师、公证员培训班3期,培训140人,举办劳改劳 教大中队干警培训班2期, 培训151人。1990年,培训321名。每期培训时间一个月,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的 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