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章司法行政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五章司法行政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境内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 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 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方便人民群众和维护公民合法 权益服务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各项业务。法制宣传面向社会,以多种有效形式,全 面的、系统的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从1982年起,配合严厉打击经济领 域犯罪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986年全市开始实施 第一个全民普法教育规划。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 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正在逐步形成。律师工作,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律 师业务初期主要以刑事辩护和解答法律咨询为主,业务工作全面开展后,每年保持10 %的增长幅度, 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工作,以经 济公证为重点,大力发展民事公证,在办证中坚持依法办证,严格办证程序,办证数 量和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到1988年底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6463件。1989~1990年, 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9514件。到1987年,全市154个乡镇全部建立法律服务站,将法制 宣传、 基层调解, 法律服务等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人民调解委员会从1981年的 6144个发展到9084个,乡镇自然村,城镇街道居委,厂矿企事业单位基本健全调解组 织。调解工作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到1988年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 231578件,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1989~1990年,调处各 类民事纠纷34155件。 法学教育,坚持正规法学教育与专业培训相结合,以举办法律 自修大学、 法律函授、 法律大中专班、各种专业培训班等形式,培训司法行政干警 649人 (次) ,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321人。劳改劳教工作,市劳改支队认真贯彻执行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建立完善了监狱设施,强化了狱政建设, 监管改造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降低到4.67%。市劳教所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劳教工作方针,管教工作实现了法制化,科学化。 1986年办成特殊学校,通过道德、文化、技术教育,最大限度的转化劳教人员的思想, 使劳教人员改好率保持在90%以上。1990年底,市劳教所共收管劳教人员381名,解除 劳动教养124名,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