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活动
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各地掀起抗日救亡运动。1932年3月,中国
左翼作家联盟曲阜二师支部成立。中国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二师支部亦告成立,盟员
除部分中共党员、 共青团员外,还有一些进步师生。1932年5月20日,国民党军队在
曲阜二师逮捕共产党员、进步师生24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情以至愤慨,
宋庆龄、鲁迅等各界知名人士纷纷出面营救。此后,中国共产党的活动逐步由济宁、
曲阜扩大到邹县、金乡、梁山等地,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开始形成。
“七·七”事变后,全国人民奋起抗日。1932年7、8月间,由于中共党组织的积
极活动,济宁、金乡、泗水先后成立济宁学生抗敌后援会、金乡县民众抗敌后援会、
济宁教师抗敌后援会等。 7月下旬,党代表郭子化从延安回来,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广
泛发动群众,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创建抗日武装,进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争的指
示。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救亡政策的感召下,1937年10月,国民党夏镇(微山)保家自卫
团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 1938年1月,鱼台县著名爱国人士聂峨亭联合全县
抗日武装,成立鱼台县抗日司令部。1939年2月,苏鲁豫支队收编伪军籍兴科部;4月,
联合国民党白育普所部抗日;同月,共产党派人打入黄瑞章团内部,几经教育争取,
促使黄瑞章率部起义,收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第三大队。此时,日军进犯济宁,烧杀
抢掠,各地党组织积极、广泛地开展统战工作,团结民众联合抗日。
1941年5月, 湖西地委派员到济宁城内,以开设炭场作掩护,联络爱国抗日人士
开展地下工作。 1942年,党在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运动。9月,湖西地委认
真落实刘少奇密切军民关系、优待统战对象的指示。1943年11~12月,巨南工委加强
对伪顽人员的统战工作,同时发动、组织群众抗粮、抗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境内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1946年1月10日, 国共两党签订《停战协定》,11~12日,山东军区、冀鲁豫军
区分别向所属部队、全体民兵发出停止一切军事冲突的命令。同时,驻兖州执行小组
中共党代表杨士法、贺键,国民党代表郑介民,美国代表雷克到兖州机场谈判,达成
停战、 合理分配救济物资第三次协议。6月26日,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发动全
面内战。中共济宁地方组织在领导解放区军民奋起反击国民党军队进攻的同时,联合
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和阶层、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人士,建立起爱国
统一战线。 1946年7月,鲁南回民首届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特别
是回族为争取解放做出的重大贡献。1949年1月,济宁市“回民协会”成立。
落实统战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照党的政策,对各界知名人士在各级政权机构作了适
当安排。 1954年6月,中共济宁地委根据山东分局统战部《关于扩展公私合营企业指
示》精神,制定《扩展玉堂酱园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方案》。济宁市政府根据省委统战
部“把玉堂酱园作为全省小企业公私合营试点单位”的指示和玉堂资方的申请,经济
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玉堂酱园实行公私合营,成为济宁地区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在
公私合营中,适当安排资本家的实职工作,并组织学习、召开座谈会,教育他们守职
尽责,使其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8年11月,党外人士张镜寰当选为济宁
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副市长。济宁县、兖州、邹县、金乡分别安排党外知识分子知名
人士担任副县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地委统战部撤销,统战工作由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
部代管,统战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75年7月,地委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后有9个县(市)建立统战部。未建统战部
的县其统战工作由宣传部代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济宁地委成立落实统战
政策领导小组,各县、市及各大单位也相继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中共中央1978年4月5
日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的精神,首
先为全区3100余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 后根据中共中央9月17日批转的中组部、中
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呈报的《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
实施方案》的精神,对过去错划了右派的人,进行改正和安置。对全区1457名国民党
起义、投降人员,除15人经复查维持原结论外,其余全部进行了落实、改正和适当安
置。1984年,市委统战部门对原工商业者进行摸底排查,为其明确干部身份,补发文
革期间被扣发、 停发的全部工资,并实行定期补助;对337户统战对象被挤占的房屋
及被查抄的财产全部进行清退, 同时市民建、工商联被挤占的1处22间办公用房也全
部清退; 对482名台胞、台属的政策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1985~1990年,为
822名原工商业者、 错划右派及部分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1248户5096人
办理了“农转非”,并按有关规定为22人恢复工资,56人恢复原职级。
对台工作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
大政方针后,全区对台工作形势发展较快,去台人员家属与台湾亲人通信、通汇越来
越多。地委统战部通过举办训练班、走访家属、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台属及全社会广
泛宣传党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着重抓对“三胞”(台胞、侨胞、港澳同胞)及眷属
政策的落实, 平反纠正他们当中的冤假错案。1981年3月,济宁地委设立对台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此后,全市每年都要接待来济探亲旅游的台湾同胞。探亲期间,通过
积极主动地组织各种活动,向他们介绍家乡情况、宣传党的政策,并利用各种渠道加
强与“台胞”及华侨的联系,增进共识。在对台资的引进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经贸
交流会,鼓励帮助台属勤劳致富,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1987年底,台湾当局允许
民众赴大陆探亲。市委统战部于1987年底、1988年底连续两次召开大型对台工作会议,
贯彻、 落实党的对台政策,部署对台工作。为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1988年7月,中
共济宁市委设立对台工作办公室。到1990年,全市台胞投资企业发展到11家,投资总
额2640万美元,对台贸易成交额812.2万美元。
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界无党派人士工作
1979年2月, 民主建国会济宁支部恢复,并筹备恢复市工商联合会组织。1985年,市
委统战部协助民主同盟成立济宁筹委会,协助九三学社筹建济宁市支社,协助民建、
工商联召开代表大会,帮助他们整顿思想,树立政党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为加
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的联络及合作,市委同党外人士建立了季度座谈会,
定期通报全市政治、经济形势。为了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
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意见》(鲁发[1988]12号),市委下发了《关于贯彻鲁
发[1988]12号文件的几点意见》,济宁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开始走向多层次、
多渠道、经常化、制度化轨道。1989年春夏之交,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
争中, 市委统战部先后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人士参加的学习座谈会8次,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召开学习座谈会40余次,及时学习党中央指示,认清动乱实质、
暴乱真相及平暴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对全市的稳
定起到一定作用。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为了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
政水平,市委统战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民
主党派工商联工作的意见》。1989年,市委统战部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协商会议,
就重要人事安排和济宁的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坚
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文件下发后,市委召
开专门会议,贯彻文件精神,对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市委统战部制定《关于加
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意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和引导,以充
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同时,为了鼓励和支持各界人士以经济为中心,开展各
项服务,全市先后召开各界人士为四化建设服务经验交流大会和四级政协委员为四化
服务成果展览会,共展出个人或集体典型事迹160余件。
民族、宗教工作
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回族为主, 共38个。1975年,地委统战部恢复后,对境内的3
0多个回族聚居村和街道进行调查, 帮助他们发展生产。1980年,地委统战部设民族
宗教科。1984年7月,市政府成立民族事务处和宗教事务处(合署办公) 。市委统战部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
士, 协助有关部门做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1990年9月,市政府成立济宁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济宁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同时撤销民族宗教事务
处。这时期,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加强民族团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及文化教育事业。
由于注重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90年,全市少数民族
干部已达574人,其中县级以上26人,市人大代表7人,市政协委员8人,省政协委员1
人。在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教育,及时处理、解决民族纠纷
和民族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方面,市委统战部根据《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积极慎重地改革少数民族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思想、
旧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了回民群众的开斋节放假、计划生育、职工
伙食补贴、节日肉食供应等许多政策性问题。同时,因地制宜地扶持少数民族村、队
脱贫致富,对全市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从各个方面争取经费,帮助
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到1990年,省、市民委共发放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专款90
余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宗教活动开始恢复,据此,地委统战部对全区天主
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于1980年,批准开放
天主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各1处,逐步退还被挤占的宗教房产4673间。19
86年,在市宗教局的帮助下,济宁市基督教协会、济宁市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正式
成立,他们除开展多项活动外,还积极联络宗教界上层人士,加强对教职人员的爱国、
爱教教育,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第六节统战工作
视图
早期活动
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各地掀起抗日救亡运动。1932年3月,中国
左翼作家联盟曲阜二师支部成立。中国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二师支部亦告成立,盟员
除部分中共党员、 共青团员外,还有一些进步师生。1932年5月20日,国民党军队在
曲阜二师逮捕共产党员、进步师生24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情以至愤慨,
宋庆龄、鲁迅等各界知名人士纷纷出面营救。此后,中国共产党的活动逐步由济宁、
曲阜扩大到邹县、金乡、梁山等地,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开始形成。
“七·七”事变后,全国人民奋起抗日。1932年7、8月间,由于中共党组织的积
极活动,济宁、金乡、泗水先后成立济宁学生抗敌后援会、金乡县民众抗敌后援会、
济宁教师抗敌后援会等。 7月下旬,党代表郭子化从延安回来,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广
泛发动群众,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创建抗日武装,进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争的指
示。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救亡政策的感召下,1937年10月,国民党夏镇(微山)保家自卫
团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 1938年1月,鱼台县著名爱国人士聂峨亭联合全县
抗日武装,成立鱼台县抗日司令部。1939年2月,苏鲁豫支队收编伪军籍兴科部;4月,
联合国民党白育普所部抗日;同月,共产党派人打入黄瑞章团内部,几经教育争取,
促使黄瑞章率部起义,收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第三大队。此时,日军进犯济宁,烧杀
抢掠,各地党组织积极、广泛地开展统战工作,团结民众联合抗日。
1941年5月, 湖西地委派员到济宁城内,以开设炭场作掩护,联络爱国抗日人士
开展地下工作。 1942年,党在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运动。9月,湖西地委认
真落实刘少奇密切军民关系、优待统战对象的指示。1943年11~12月,巨南工委加强
对伪顽人员的统战工作,同时发动、组织群众抗粮、抗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境内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1946年1月10日, 国共两党签订《停战协定》,11~12日,山东军区、冀鲁豫军
区分别向所属部队、全体民兵发出停止一切军事冲突的命令。同时,驻兖州执行小组
中共党代表杨士法、贺键,国民党代表郑介民,美国代表雷克到兖州机场谈判,达成
停战、 合理分配救济物资第三次协议。6月26日,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发动全
面内战。中共济宁地方组织在领导解放区军民奋起反击国民党军队进攻的同时,联合
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和阶层、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人士,建立起爱国
统一战线。 1946年7月,鲁南回民首届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特别
是回族为争取解放做出的重大贡献。1949年1月,济宁市“回民协会”成立。
落实统战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照党的政策,对各界知名人士在各级政权机构作了适
当安排。 1954年6月,中共济宁地委根据山东分局统战部《关于扩展公私合营企业指
示》精神,制定《扩展玉堂酱园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方案》。济宁市政府根据省委统战
部“把玉堂酱园作为全省小企业公私合营试点单位”的指示和玉堂资方的申请,经济
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玉堂酱园实行公私合营,成为济宁地区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在
公私合营中,适当安排资本家的实职工作,并组织学习、召开座谈会,教育他们守职
尽责,使其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8年11月,党外人士张镜寰当选为济宁
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副市长。济宁县、兖州、邹县、金乡分别安排党外知识分子知名
人士担任副县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地委统战部撤销,统战工作由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
部代管,统战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75年7月,地委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后有9个县(市)建立统战部。未建统战部
的县其统战工作由宣传部代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济宁地委成立落实统战
政策领导小组,各县、市及各大单位也相继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中共中央1978年4月5
日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的精神,首
先为全区3100余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 后根据中共中央9月17日批转的中组部、中
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呈报的《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
实施方案》的精神,对过去错划了右派的人,进行改正和安置。对全区1457名国民党
起义、投降人员,除15人经复查维持原结论外,其余全部进行了落实、改正和适当安
置。1984年,市委统战部门对原工商业者进行摸底排查,为其明确干部身份,补发文
革期间被扣发、 停发的全部工资,并实行定期补助;对337户统战对象被挤占的房屋
及被查抄的财产全部进行清退, 同时市民建、工商联被挤占的1处22间办公用房也全
部清退; 对482名台胞、台属的政策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1985~1990年,为
822名原工商业者、 错划右派及部分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1248户5096人
办理了“农转非”,并按有关规定为22人恢复工资,56人恢复原职级。
对台工作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
大政方针后,全区对台工作形势发展较快,去台人员家属与台湾亲人通信、通汇越来
越多。地委统战部通过举办训练班、走访家属、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台属及全社会广
泛宣传党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着重抓对“三胞”(台胞、侨胞、港澳同胞)及眷属
政策的落实, 平反纠正他们当中的冤假错案。1981年3月,济宁地委设立对台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此后,全市每年都要接待来济探亲旅游的台湾同胞。探亲期间,通过
积极主动地组织各种活动,向他们介绍家乡情况、宣传党的政策,并利用各种渠道加
强与“台胞”及华侨的联系,增进共识。在对台资的引进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经贸
交流会,鼓励帮助台属勤劳致富,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1987年底,台湾当局允许
民众赴大陆探亲。市委统战部于1987年底、1988年底连续两次召开大型对台工作会议,
贯彻、 落实党的对台政策,部署对台工作。为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1988年7月,中
共济宁市委设立对台工作办公室。到1990年,全市台胞投资企业发展到11家,投资总
额2640万美元,对台贸易成交额812.2万美元。
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界无党派人士工作
1979年2月, 民主建国会济宁支部恢复,并筹备恢复市工商联合会组织。1985年,市
委统战部协助民主同盟成立济宁筹委会,协助九三学社筹建济宁市支社,协助民建、
工商联召开代表大会,帮助他们整顿思想,树立政党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为加
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的联络及合作,市委同党外人士建立了季度座谈会,
定期通报全市政治、经济形势。为了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
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意见》(鲁发[1988]12号),市委下发了《关于贯彻鲁
发[1988]12号文件的几点意见》,济宁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开始走向多层次、
多渠道、经常化、制度化轨道。1989年春夏之交,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
争中, 市委统战部先后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人士参加的学习座谈会8次,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召开学习座谈会40余次,及时学习党中央指示,认清动乱实质、
暴乱真相及平暴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对全市的稳
定起到一定作用。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为了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
政水平,市委统战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民
主党派工商联工作的意见》。1989年,市委统战部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协商会议,
就重要人事安排和济宁的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坚
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文件下发后,市委召
开专门会议,贯彻文件精神,对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市委统战部制定《关于加
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意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和引导,以充
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同时,为了鼓励和支持各界人士以经济为中心,开展各
项服务,全市先后召开各界人士为四化建设服务经验交流大会和四级政协委员为四化
服务成果展览会,共展出个人或集体典型事迹160余件。
民族、宗教工作
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回族为主, 共38个。1975年,地委统战部恢复后,对境内的3
0多个回族聚居村和街道进行调查, 帮助他们发展生产。1980年,地委统战部设民族
宗教科。1984年7月,市政府成立民族事务处和宗教事务处(合署办公) 。市委统战部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
士, 协助有关部门做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1990年9月,市政府成立济宁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济宁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同时撤销民族宗教事务
处。这时期,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加强民族团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及文化教育事业。
由于注重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90年,全市少数民族
干部已达574人,其中县级以上26人,市人大代表7人,市政协委员8人,省政协委员1
人。在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教育,及时处理、解决民族纠纷
和民族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方面,市委统战部根据《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积极慎重地改革少数民族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思想、
旧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了回民群众的开斋节放假、计划生育、职工
伙食补贴、节日肉食供应等许多政策性问题。同时,因地制宜地扶持少数民族村、队
脱贫致富,对全市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从各个方面争取经费,帮助
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到1990年,省、市民委共发放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专款90
余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宗教活动开始恢复,据此,地委统战部对全区天主
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于1980年,批准开放
天主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各1处,逐步退还被挤占的宗教房产4673间。19
86年,在市宗教局的帮助下,济宁市基督教协会、济宁市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正式
成立,他们除开展多项活动外,还积极联络宗教界上层人士,加强对教职人员的爱国、
爱教教育,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