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录用建国初期,境内党政机关干部缺额较大,先后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
中录用了大批干部。多数经短期试用(一般为三个月)、审查合格后即转为正式干部。
在建国后的三年内, 湖西专区录用干部3629人,占干部总数的50%;1952年9月至195
3年3月, 滕县专区录用干部2661人。1954~1965年,济宁专区从工人中录用干部721
人,从农民中录用干部1752人,从复员士兵中录用干部69人。1965年底,从农村、社
会知识青年中抽调的2000名“四清”季节工中录用301名服役制干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干部录用工作中断。1970年恢复。此后一年内,全区从工
人中录用干部44人,从农民中录用干部2086人。
1979~1980年,全区从社会闲散科技人员中为教育、农业、卫生等系统考选了一
批干部。 1983年,从“以工代干”人员中录用干部17354人。从1984年起,改革干部
录用方式,试行干部招聘合同制。同年,济宁市有曲阜、邹县、金乡、汶上等县聘用
乡镇干部428名。1987年,全市新聘、续聘乡(镇)干部469名。1989年,全市从全民所
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招聘首批聘用制干部。在不同时期,还录用了“社来社去”、
“三不脱离”、“工分加补贴”等人员。
干部培训抗日战争爆发后,境内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组织群众与
武装群众”的指示,通过抗日骨干培训班和送往上级党校、军政干校、青训班、随营
学校学习等形式, 为组织抗日武装培训大批骨干。1939年3月,苏鲁豫特委在微山境
内的单东楼、王小庄一带创办党校(后改名为湖西地委党校),举办党员干部学习班,
每期学习3个月, 学习内容有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党的基础知识,抗战的形
势、 任务、方针、政策,群众工作等。5月,湖边地委在鱼台谷亭镇西北大田家村举
办干部学校,专门培养知识青年。1940年11月下旬,鲁南区抗日干部学校成立,主要
培训区、乡和群众工作干部,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文化教育为辅。学校从创办到结
束历时1年,培养干部200余人。是年12月,湖西地委创办湖西抗日中学,办学方向是
以延安抗大为榜样,为党培养优秀的革命干部。历时十年,培养干部近千名。1949年,
湖西地区抽调大批干部南下支援新区,同时又补充了大批新干部。据此,各县普遍举
办干训班,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分期轮训,内容为时事、阶级、前途教育,生产
建设政策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及整党政策教育。
建国后, 为迅速适应新形势,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加强。1951年6月15日,湖西专
署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举办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成立湖
西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招收学员387名。1952年9月19日,湖西地委作出《关于
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盲运动的决定》,举办速成识字班5330个,参加学员151774人。
1953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1953年至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济宁地、县普
遍建立机关业余文化学校和业务政治学校,配备专职理论教员20人,专职文化教员60
人。到1955年底,全区培训干部16514人。经过培训,大多数干部具备了基本的阅读、
写作和计算能力,并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知识。1962年,根据中央《关于轮训干部的决
定》 ,全区地、县党校自1961年9月起,相继开展干部轮训。地委党校培训干部1550
人,占应训干部的72.9%,县委党校培训干部12069人,占应训干部的62.6%。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培训工作停止。1971年后,逐步恢复干部培训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把搞好干部培训当成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
设的大事。 1981年4月,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制订1981~1983年全区干部教育规划,
开始依托大、中专院校举办干部专修班,围绕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目标
培训干部。各县(市)普遍设立干部学校或专修班,组织优秀中青年干部系统学习科学
文化知识。 到1981年底,全区共培训干部33648人。为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
1984年8月, 济宁市委成立“济宁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1月,市委组织
部增设干部培训科。此后,干部培训工作由分期分批轮训,逐步向大规模、正规化培
训方向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各级党校,大、中专院校和电大干部专修科、业余
大学、函授大学、农业广播学校、自修大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正规化干部培
训工作。1986年共组织9296名干部报考各类大中专院校干部班,录取学员4257名,其
中脱产学习者2312人,占干部总数的3%;在职业余学习者1945人,占干部总数的2.1%。
1987年,学历教育适当压缩大专培训规模,特别是脱产学习规模,积极发展中专教育,
重点开展干部岗位职务培训试点工作,是年中专招生增加到2999人。1988年以来,全
市干部教育重点由学历培训转向岗位职务培训。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
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按照分级负责、分头实施的培训原则,依托
县乡党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岗位职务培训班。1989年,全市举办各种专业性岗位职务培
训班30余期,培训干部6238人。1990年,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
设”这个中心,对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年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
举办各种政治理论培训班273期,培训干部27892人次。
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境内党组织建立初期,选拔干部主要根据其阶级觉悟、
革命立场和活动能力等来确定。抗日战争后期,选拔干部按“德、才、资”原则,方
式逐步公开化。 解放战争时期, 打破任用干部“唯成分论”与“唯历史论”,按照
“德、才、资”并重的原则选拔干部。干部队伍发展较快。到1949年11月,湖西地区
有党政干部4560人,其中,党务系统684人,政府系统1186人,人武系统365人,群团
系统1459人,民政系统866人。
建国初期,各级党组织按照“大胆提拔干部”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选拔任用干部。中共湖西地委在建国后的三年内提拔副区级以上干部1833人。1952年
9月,中共滕县地委提出《今后提拔培养干部的意见》,到翌年3月,提拔副区级以上
干部1500人。 中共济宁地委自1953年7月成立后的一年内提拔干部1060人,其中,县
级干部168人,区级干部892人。县、区两级均健全了党委制度,配备了副职领导干部。
1954年3月, 按照中央提出的“统一调整、重点配备、大胆提拔干部”的原则,
中共济宁地委制定“统一调配干部、大胆提拔干部与加强干部管理的方案”,为充实
加强国营贸易和地方厂矿、 交通运输、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干部配备,年内提拔干部3
26人,其中,县级干部62人、区级干部264人。
1956年2月, 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大胆地、正确地挑选提拔各方面的优秀干部”
的方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配备的通知》,年内提拔干部1346人,
其中, 县级干部228人,科级干部1118人,重点提拔了一批知识分子干部,并加强了
对基层单位、 实职的干部的配备。同年底,地委、专署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达到2
~3职,县(市)委书记、副书记平均4职,正副县(市)长平均5职。
1957年初, 根据中央提出的“停止提拔与稳定干部”的方针,地委制定下发《1
957年干部工作纲要》 ,就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实行干部专业化、加强干部训练
及对各类技术干部培训等7个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 此后的一个时期内,一般不再提
拔干部。1957年春,地委和各县(市)委陆续从地、县(市)党政机关抽调干部1411人,
其中,地级干部4人,县级干部91人,区级干部572人,一般干部744人,到基层任职。
1957年至1958年初,全区下放劳动锻炼干部2057人(其中地直机关干部254人) ,其中
到工矿企业的463人, 到农村的1594人。1958年4月,全区进行整编,编余干部841 9
人, 其中,充实到基层的2942人,下放劳动锻炼的1621人,退休的114人,退职转家
务的妇女干部1891人,其他1851人。1962年3~10月,全区又精简干部4751人,其中,
地区机关318人,县级机关3050人,公社机关1383人。
1965年12月,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坚决地放手地培养和提拔新生力量”的指示,
制定《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5年规划》,《规划》要求在5年内,县(市)委正副书
记和县(市)政府正副县长4个职务中,有半数以上的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干部,公社(区)
的正副书记和正副社长4个职务中, 有四分之三年龄在30岁以下的干部。各级党委按
照要求,对新生力量进行培养和提拔。到1965年12月底,全区干部达到25069人(不包
括中、小学教员),其中,地直干部4608人,县(市)直干部16737人,县辖农村公社干
部3724人。 行政机关干部9932人,企业、事业单位干部15137人。各种专业技术干部
453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领导班子均由“革命委员会”取代。其成员由军、
干、群三方代表组成。根据“能否认真读书学习,有无较高的路线斗争觉悟,有无革
命干劲”的标准选拔干部。1973年领导班子“军、干、群”三结合的结构结束。按照
“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行领导班子建设。1974~1978年,全区提拔县委常委、
县革委副主任、地直厂矿企业党委副书记以上干部245人,其中,从工人中提拔22人,
从农民中提拔24人;中年188人,青年47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确立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干
部队伍“四化”要求,重点提拔了一批中青年干部,特别是优秀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进
入各级领导班子。1983年10月机构改革,选拔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实行群众推荐、组
织考察、常委集体审定相结合,严把“政治关、年龄关、文化关”。机构改革后,全
市11个县(区)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4岁,比原来下降5.4岁,大专以上文化
程度的占50.5%,比原来提高34.2%;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平均年龄46.2岁,
比原来下降7.5岁,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5.3%。同时,建立第三梯队,确定205名
县级以上后备干部。此后,按照“基本稳定、个别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
则进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到1990年12月,全市共有干部116586人,其中,行政机关
28436人, 事业单位22722人,企业单位30190人,中小学校35238人;市直29936人,
县(市、区)79768人,乡镇6882人;女干部26058人,少数民族干部1169人。
干部管理制度1956年7月之前,干部由地、县党委统一管理。1956年8月后,实行
地委统一领导、地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地委各部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全部干部分
为6大类,地委责成6个部门分级进行管理。同时,下发了《济宁地委关于管理干部职
务名单的规定》。
1960年2月,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 本着“管少、 管好”的原则,修订了
《地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将原来由地委管理的2000名
干部,缩减到1600名左右。
1963年,按照对干部“管严、管细、管好”的原则,干部管理权限扩大到1956年
地委管理干部的范围,将县(市)委代管的干部收归地委管理,县(市)委管理的科局长
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干部纳入地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内,将一部分工程技术
人员(工程师以上)和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员(如医院的主治医生)列入地委管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管干部的原
则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
1976年1月, 中共济宁地委制订下发《关于干部任免审批权限的规定》,恢复归
口分级管理干部制度。
1984年9月,市委对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
下发《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并颁发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下
放部分干部管理权限。由过去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下管一级,实行分级管理。市委主
要管理各县(区)、市直部门和县级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干
部。将原属市委管理的县(区)直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
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分别下放给各县(区)委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干部
管理的方法仍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不实行分管。
1986年1月, 市委组织部再度修订《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下放干部管
理权限, 市委直接管理干部765人,比原来减少近三分之二,市直各主管委、局、公
司管理干部2683人,各县区委管理干部3539人。
1988年8月,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工业企业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意见》,规定
大型企业行政正副职(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由市政府委任或聘任,公
布前征得市委同意。党内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报市委审批。
1989年4月, 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干部工作实行宏观指导的若干意见》,就选
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干部任免备案、编制管理等提出要求。同时,修订了《中共济宁
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和《向市委备案干部职务名单》。
干部审查1954年至1957年9月, 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完
成了全区的审干工作。期间,共审查干部18145人,占干部总数的76.7%,其中,地专
级干部16人,县级干部599人,区级干部3784人,一般干部12984人,技术干部762人。
确定重点审查对象3543人,经审查确定有问题的干部1803人。予以各种纪律处分的干
部99人,其中,受到严重处分的37人 (开除党籍的15人,留党察看的13人,撤销党内
工作的9人) ,党内严重警告的42人,党内警告的13人,行政撤职10人,记过8人。受
双重处分11人。
1958年, 在肃反、整风基础上进行第二批干部审查。审查干部70519人,其中,
党政群干部1737人, 乡干部4699人,中学教员2702人,小学教员27669人,国营企业
工作人员24818人, 初、中级卫生人员3863人,公私合营企业人员5031人。从中确定
审查对象5843人, 经审查后,交肃反处理的341人,系普通反革命和反动组织骨干分
子514人,开除政籍的134人,给予不同处分的420人。
1961年8月至1963年8月,开展甄别平反工作。对1958年以来,在反“右”整风、
整风补课、“拔白旗”、反右倾、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等各种政治运动中受到批判
和处理的27479名干部、党员,分3批进行甄别工作。对批判和处分完全错误和基本错
误的干部、党员进行甄别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中开展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至1987年12月,全市复
查“文化大革命”前的干部案3813件(不包括反右派、反右倾案件),其中撤销刑事处
分343件, 恢复政籍749件,恢复党籍526件,撤销和修改其他处分和原审查结论2191
件。复议结案“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干部案件3532件,改正2679件。
1984年2月至1987年9月,开展核查“三种人” (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
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共涉及近2万名干部。经过核查
和考察了解, 掌握了原来不完全掌握的730名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情况,
确定为重点审查的812人, 其中,定为“三种人”的6人,被开除党籍的7人,受到留
党察看处分的11人,受到其他处分的37人。科级以上干部21人,被撤职或免职的11人。
干部离、退休1955年以前实行干部退职制度。自1955年12月开始,实行干部退休
制度。1951~1959年,全区退职、退休干部174人。1961~1965年,退休干部753人。
1982年后实行干部离职休养制度。 1978~1990年,全区退离休干部22246人,其中,
退休干部11984人,离休干部10262人。1990年底,集中为到龄和超龄的3426名干部办
理了退离休手续, 其中,退休干部1667人,离休干部1759人;县级干部374人,科级
干部1048人,一般干部2004人。
干部管理
视图
干部录用建国初期,境内党政机关干部缺额较大,先后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
中录用了大批干部。多数经短期试用(一般为三个月)、审查合格后即转为正式干部。
在建国后的三年内, 湖西专区录用干部3629人,占干部总数的50%;1952年9月至195
3年3月, 滕县专区录用干部2661人。1954~1965年,济宁专区从工人中录用干部721
人,从农民中录用干部1752人,从复员士兵中录用干部69人。1965年底,从农村、社
会知识青年中抽调的2000名“四清”季节工中录用301名服役制干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干部录用工作中断。1970年恢复。此后一年内,全区从工
人中录用干部44人,从农民中录用干部2086人。
1979~1980年,全区从社会闲散科技人员中为教育、农业、卫生等系统考选了一
批干部。 1983年,从“以工代干”人员中录用干部17354人。从1984年起,改革干部
录用方式,试行干部招聘合同制。同年,济宁市有曲阜、邹县、金乡、汶上等县聘用
乡镇干部428名。1987年,全市新聘、续聘乡(镇)干部469名。1989年,全市从全民所
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招聘首批聘用制干部。在不同时期,还录用了“社来社去”、
“三不脱离”、“工分加补贴”等人员。
干部培训抗日战争爆发后,境内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组织群众与
武装群众”的指示,通过抗日骨干培训班和送往上级党校、军政干校、青训班、随营
学校学习等形式, 为组织抗日武装培训大批骨干。1939年3月,苏鲁豫特委在微山境
内的单东楼、王小庄一带创办党校(后改名为湖西地委党校),举办党员干部学习班,
每期学习3个月, 学习内容有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党的基础知识,抗战的形
势、 任务、方针、政策,群众工作等。5月,湖边地委在鱼台谷亭镇西北大田家村举
办干部学校,专门培养知识青年。1940年11月下旬,鲁南区抗日干部学校成立,主要
培训区、乡和群众工作干部,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文化教育为辅。学校从创办到结
束历时1年,培养干部200余人。是年12月,湖西地委创办湖西抗日中学,办学方向是
以延安抗大为榜样,为党培养优秀的革命干部。历时十年,培养干部近千名。1949年,
湖西地区抽调大批干部南下支援新区,同时又补充了大批新干部。据此,各县普遍举
办干训班,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分期轮训,内容为时事、阶级、前途教育,生产
建设政策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及整党政策教育。
建国后, 为迅速适应新形势,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加强。1951年6月15日,湖西专
署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举办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成立湖
西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招收学员387名。1952年9月19日,湖西地委作出《关于
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盲运动的决定》,举办速成识字班5330个,参加学员151774人。
1953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1953年至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济宁地、县普
遍建立机关业余文化学校和业务政治学校,配备专职理论教员20人,专职文化教员60
人。到1955年底,全区培训干部16514人。经过培训,大多数干部具备了基本的阅读、
写作和计算能力,并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知识。1962年,根据中央《关于轮训干部的决
定》 ,全区地、县党校自1961年9月起,相继开展干部轮训。地委党校培训干部1550
人,占应训干部的72.9%,县委党校培训干部12069人,占应训干部的62.6%。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培训工作停止。1971年后,逐步恢复干部培训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把搞好干部培训当成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
设的大事。 1981年4月,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制订1981~1983年全区干部教育规划,
开始依托大、中专院校举办干部专修班,围绕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目标
培训干部。各县(市)普遍设立干部学校或专修班,组织优秀中青年干部系统学习科学
文化知识。 到1981年底,全区共培训干部33648人。为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
1984年8月, 济宁市委成立“济宁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1月,市委组织
部增设干部培训科。此后,干部培训工作由分期分批轮训,逐步向大规模、正规化培
训方向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各级党校,大、中专院校和电大干部专修科、业余
大学、函授大学、农业广播学校、自修大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正规化干部培
训工作。1986年共组织9296名干部报考各类大中专院校干部班,录取学员4257名,其
中脱产学习者2312人,占干部总数的3%;在职业余学习者1945人,占干部总数的2.1%。
1987年,学历教育适当压缩大专培训规模,特别是脱产学习规模,积极发展中专教育,
重点开展干部岗位职务培训试点工作,是年中专招生增加到2999人。1988年以来,全
市干部教育重点由学历培训转向岗位职务培训。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
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按照分级负责、分头实施的培训原则,依托
县乡党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岗位职务培训班。1989年,全市举办各种专业性岗位职务培
训班30余期,培训干部6238人。1990年,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
设”这个中心,对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年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
举办各种政治理论培训班273期,培训干部27892人次。
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境内党组织建立初期,选拔干部主要根据其阶级觉悟、
革命立场和活动能力等来确定。抗日战争后期,选拔干部按“德、才、资”原则,方
式逐步公开化。 解放战争时期, 打破任用干部“唯成分论”与“唯历史论”,按照
“德、才、资”并重的原则选拔干部。干部队伍发展较快。到1949年11月,湖西地区
有党政干部4560人,其中,党务系统684人,政府系统1186人,人武系统365人,群团
系统1459人,民政系统866人。
建国初期,各级党组织按照“大胆提拔干部”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选拔任用干部。中共湖西地委在建国后的三年内提拔副区级以上干部1833人。1952年
9月,中共滕县地委提出《今后提拔培养干部的意见》,到翌年3月,提拔副区级以上
干部1500人。 中共济宁地委自1953年7月成立后的一年内提拔干部1060人,其中,县
级干部168人,区级干部892人。县、区两级均健全了党委制度,配备了副职领导干部。
1954年3月, 按照中央提出的“统一调整、重点配备、大胆提拔干部”的原则,
中共济宁地委制定“统一调配干部、大胆提拔干部与加强干部管理的方案”,为充实
加强国营贸易和地方厂矿、 交通运输、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干部配备,年内提拔干部3
26人,其中,县级干部62人、区级干部264人。
1956年2月, 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大胆地、正确地挑选提拔各方面的优秀干部”
的方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配备的通知》,年内提拔干部1346人,
其中, 县级干部228人,科级干部1118人,重点提拔了一批知识分子干部,并加强了
对基层单位、 实职的干部的配备。同年底,地委、专署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达到2
~3职,县(市)委书记、副书记平均4职,正副县(市)长平均5职。
1957年初, 根据中央提出的“停止提拔与稳定干部”的方针,地委制定下发《1
957年干部工作纲要》 ,就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实行干部专业化、加强干部训练
及对各类技术干部培训等7个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 此后的一个时期内,一般不再提
拔干部。1957年春,地委和各县(市)委陆续从地、县(市)党政机关抽调干部1411人,
其中,地级干部4人,县级干部91人,区级干部572人,一般干部744人,到基层任职。
1957年至1958年初,全区下放劳动锻炼干部2057人(其中地直机关干部254人) ,其中
到工矿企业的463人, 到农村的1594人。1958年4月,全区进行整编,编余干部841 9
人, 其中,充实到基层的2942人,下放劳动锻炼的1621人,退休的114人,退职转家
务的妇女干部1891人,其他1851人。1962年3~10月,全区又精简干部4751人,其中,
地区机关318人,县级机关3050人,公社机关1383人。
1965年12月,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坚决地放手地培养和提拔新生力量”的指示,
制定《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5年规划》,《规划》要求在5年内,县(市)委正副书
记和县(市)政府正副县长4个职务中,有半数以上的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干部,公社(区)
的正副书记和正副社长4个职务中, 有四分之三年龄在30岁以下的干部。各级党委按
照要求,对新生力量进行培养和提拔。到1965年12月底,全区干部达到25069人(不包
括中、小学教员),其中,地直干部4608人,县(市)直干部16737人,县辖农村公社干
部3724人。 行政机关干部9932人,企业、事业单位干部15137人。各种专业技术干部
453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领导班子均由“革命委员会”取代。其成员由军、
干、群三方代表组成。根据“能否认真读书学习,有无较高的路线斗争觉悟,有无革
命干劲”的标准选拔干部。1973年领导班子“军、干、群”三结合的结构结束。按照
“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行领导班子建设。1974~1978年,全区提拔县委常委、
县革委副主任、地直厂矿企业党委副书记以上干部245人,其中,从工人中提拔22人,
从农民中提拔24人;中年188人,青年47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确立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干
部队伍“四化”要求,重点提拔了一批中青年干部,特别是优秀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进
入各级领导班子。1983年10月机构改革,选拔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实行群众推荐、组
织考察、常委集体审定相结合,严把“政治关、年龄关、文化关”。机构改革后,全
市11个县(区)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4岁,比原来下降5.4岁,大专以上文化
程度的占50.5%,比原来提高34.2%;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平均年龄46.2岁,
比原来下降7.5岁,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5.3%。同时,建立第三梯队,确定205名
县级以上后备干部。此后,按照“基本稳定、个别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
则进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到1990年12月,全市共有干部116586人,其中,行政机关
28436人, 事业单位22722人,企业单位30190人,中小学校35238人;市直29936人,
县(市、区)79768人,乡镇6882人;女干部26058人,少数民族干部1169人。
干部管理制度1956年7月之前,干部由地、县党委统一管理。1956年8月后,实行
地委统一领导、地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地委各部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全部干部分
为6大类,地委责成6个部门分级进行管理。同时,下发了《济宁地委关于管理干部职
务名单的规定》。
1960年2月,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 本着“管少、 管好”的原则,修订了
《地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将原来由地委管理的2000名
干部,缩减到1600名左右。
1963年,按照对干部“管严、管细、管好”的原则,干部管理权限扩大到1956年
地委管理干部的范围,将县(市)委代管的干部收归地委管理,县(市)委管理的科局长
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干部纳入地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内,将一部分工程技术
人员(工程师以上)和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员(如医院的主治医生)列入地委管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管干部的原
则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
1976年1月, 中共济宁地委制订下发《关于干部任免审批权限的规定》,恢复归
口分级管理干部制度。
1984年9月,市委对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
下发《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并颁发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下
放部分干部管理权限。由过去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下管一级,实行分级管理。市委主
要管理各县(区)、市直部门和县级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干
部。将原属市委管理的县(区)直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
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分别下放给各县(区)委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干部
管理的方法仍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不实行分管。
1986年1月, 市委组织部再度修订《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下放干部管
理权限, 市委直接管理干部765人,比原来减少近三分之二,市直各主管委、局、公
司管理干部2683人,各县区委管理干部3539人。
1988年8月,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工业企业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意见》,规定
大型企业行政正副职(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由市政府委任或聘任,公
布前征得市委同意。党内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报市委审批。
1989年4月, 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干部工作实行宏观指导的若干意见》,就选
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干部任免备案、编制管理等提出要求。同时,修订了《中共济宁
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和《向市委备案干部职务名单》。
干部审查1954年至1957年9月, 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完
成了全区的审干工作。期间,共审查干部18145人,占干部总数的76.7%,其中,地专
级干部16人,县级干部599人,区级干部3784人,一般干部12984人,技术干部762人。
确定重点审查对象3543人,经审查确定有问题的干部1803人。予以各种纪律处分的干
部99人,其中,受到严重处分的37人 (开除党籍的15人,留党察看的13人,撤销党内
工作的9人) ,党内严重警告的42人,党内警告的13人,行政撤职10人,记过8人。受
双重处分11人。
1958年, 在肃反、整风基础上进行第二批干部审查。审查干部70519人,其中,
党政群干部1737人, 乡干部4699人,中学教员2702人,小学教员27669人,国营企业
工作人员24818人, 初、中级卫生人员3863人,公私合营企业人员5031人。从中确定
审查对象5843人, 经审查后,交肃反处理的341人,系普通反革命和反动组织骨干分
子514人,开除政籍的134人,给予不同处分的420人。
1961年8月至1963年8月,开展甄别平反工作。对1958年以来,在反“右”整风、
整风补课、“拔白旗”、反右倾、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等各种政治运动中受到批判
和处理的27479名干部、党员,分3批进行甄别工作。对批判和处分完全错误和基本错
误的干部、党员进行甄别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中开展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至1987年12月,全市复
查“文化大革命”前的干部案3813件(不包括反右派、反右倾案件),其中撤销刑事处
分343件, 恢复政籍749件,恢复党籍526件,撤销和修改其他处分和原审查结论2191
件。复议结案“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干部案件3532件,改正2679件。
1984年2月至1987年9月,开展核查“三种人” (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
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共涉及近2万名干部。经过核查
和考察了解, 掌握了原来不完全掌握的730名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情况,
确定为重点审查的812人, 其中,定为“三种人”的6人,被开除党籍的7人,受到留
党察看处分的11人,受到其他处分的37人。科级以上干部21人,被撤职或免职的11人。
干部离、退休1955年以前实行干部退职制度。自1955年12月开始,实行干部退休
制度。1951~1959年,全区退职、退休干部174人。1961~1965年,退休干部753人。
1982年后实行干部离职休养制度。 1978~1990年,全区退离休干部22246人,其中,
退休干部11984人,离休干部10262人。1990年底,集中为到龄和超龄的3426名干部办
理了退离休手续, 其中,退休干部1667人,离休干部1759人;县级干部374人,科级
干部1048人,一般干部20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