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6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6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建国初期,主要通过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严格财务管理,由单位控制非生产性支出。1959年按照中共
中央《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指示》除新建单位外,一律停止非生产性购置。1961年,境内
实现社会集团购买力671万元,比上年降低36%。1962年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限额控制,凭证供应。
规定今后3年,不准购买沙发、地毯、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计算机、
打字机、 电影放映机、 电冰箱、电风扇、钢丝床、电唱机、收音机、桌椅和绸缎呢绒等19种商品。
1965年,财政部门不再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专控指标,取消购物证。部门、单位在财政核定的支出预
算内自行控制。控制种类由原15种减少到8种。1966~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控购制度废
止。1970年2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学校、
企事业单位,一律停止添置非生产性设备,控购制度逐步恢复。
    1977年,地、县(市)财政局增设专控商品办事机构,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限额控制,凭证供
应。全年实现社会集团购买力4369万元,比上年压缩3%。1981年,实行新的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
将原来买卖双方共同控制限额的办法,改为以用钱单位控制为主。着重加强“专项审批”和“定额供
应”。1984年9月,取消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缩小专控商品的管理范围,由原来的33种,减少
到14种。
    1985年5月,济宁市恢复了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全面管理办法。专控商品改为17种,其中大、小
轿车、摩托车、录像机等4种属省审批,其余沙发、地毯等13种,由市审批。1988年,对社会集团购
买力实行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两种办法,控购商品由19种扩大到29种,社会集团购买力实现14666万
元,比1987年同期增加2286万元,增长18.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略有下降,比全省增长22.5%的
幅度低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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