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费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始支教育经费。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1903~1908年),境内金乡、
嘉祥、鱼台、汶上、泗水、邹县分别设高等及初等小学堂共12处,年支银265两。光绪三十一年至宣
统元年(1905~1909年)设立曲阜四氏初级完全师范学堂、济宁初级完全师范学堂,支开办银2000两,补
助银年均400两。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分为经常、临时两门。1916年境内支出教育经费50684元(银元),其中经常费
44140元,临时费6544元。1930年支出26.17万元。其中教育局经常费3.11万元,学校教育费22.69万元,
教育临时费0.37万元。1933~1936年境内年均支出教育经费40万元。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大中小各级各类学校及业余教育、教师进修、特殊教育、民办教师补
助等。1950~1990年,共支出127147.2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0.52%,年均3101.2万元。
三年恢复时期和 “一五” 时期, 重点用于发展小学教育和扫盲, 经费支出2777.8万元, 年均
347.22万元。其中,小学经费2358.2万元,占84.9%。到1957年,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到2865处。
1958~1962年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并增加了高等教育经费,民办教师补助等项支出,共支5150万
元,占同期文教科卫事业费的66.78%,年均1030万元。
1963~1965年支出3184.6万元,年均1061.5万元;1966~1970年支出5517.3万元,年均1103.06万元。
1963~1970年,8年支出基本维持原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费迅速增长。1981~1985年支出28250.3万元,年均5650万元,
占同期文教科卫经费支出的62%。1986~1990年支出57521.2万元,年均11504.2万元,为1950~1957年平
均数的33.15倍。比1981~1985年支出增长一倍多。
文化事业费
建国后,文化事业费主要用于文化部门及其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
管理事业单位、艺术中等专业学校、群众文化等项支出。1950~1990年共支出5382.6万元,占同
期文教科卫事业费总支出的2.63%。其中,1950~1965年支出427.8万元,年均26.74万元;1966~1980年
支出1436.5万元,年均95.77万元;1981~1990年支出3518.3万元,年均351.8万元,比1966~1980年15年
平均支出增长2.6倍。
卫生事业费
建国后,卫生事业费包括医院经费、卫生院补助费、防治防疫事业费、药品检验机构经费、妇幼
保健经费、干部训练费、合作医疗补助费、处理群众医疗欠款基金及其他卫生事业费。1950~1990年
共支出41634万元, 占同期文教科卫事业经费支出的20.35%, 年均1015.5万元。 其中各类医院经费占
63.5%;防治防疫事业费占21.82%;教育科研经费占3.46%,其余各项占11.22%。
其他经费
此项支出,主要包括科研事业费、党政干部训练费、文物、出版、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费以及计
划生育、 公费医疗等项开支。 科研事业费,1958~1990年支出2195.7万元;党政干部训练费,1953~
1990年支出1844.1元;体育经费,1953~1990年支出2486.2万元;文物事业费,1975~1990年支出1100.3
万元; 出版事业费,1980~1990年支出34.7万元;广播电视1953~1990年支出4501.9万元,其中1981~
1990年支出3719.9万元,年均372万元;计划生育,1964~1990年支出4912.7万元,年均181.95万元;
公费医疗,1950~1990年支出12016.6万元,年均293万元。
第三节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视图
教育事业费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始支教育经费。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1903~1908年),境内金乡、
嘉祥、鱼台、汶上、泗水、邹县分别设高等及初等小学堂共12处,年支银265两。光绪三十一年至宣
统元年(1905~1909年)设立曲阜四氏初级完全师范学堂、济宁初级完全师范学堂,支开办银2000两,补
助银年均400两。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分为经常、临时两门。1916年境内支出教育经费50684元(银元),其中经常费
44140元,临时费6544元。1930年支出26.17万元。其中教育局经常费3.11万元,学校教育费22.69万元,
教育临时费0.37万元。1933~1936年境内年均支出教育经费40万元。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大中小各级各类学校及业余教育、教师进修、特殊教育、民办教师补
助等。1950~1990年,共支出127147.2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0.52%,年均3101.2万元。
三年恢复时期和 “一五” 时期, 重点用于发展小学教育和扫盲, 经费支出2777.8万元, 年均
347.22万元。其中,小学经费2358.2万元,占84.9%。到1957年,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到2865处。
1958~1962年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并增加了高等教育经费,民办教师补助等项支出,共支5150万
元,占同期文教科卫事业费的66.78%,年均1030万元。
1963~1965年支出3184.6万元,年均1061.5万元;1966~1970年支出5517.3万元,年均1103.06万元。
1963~1970年,8年支出基本维持原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费迅速增长。1981~1985年支出28250.3万元,年均5650万元,
占同期文教科卫经费支出的62%。1986~1990年支出57521.2万元,年均11504.2万元,为1950~1957年平
均数的33.15倍。比1981~1985年支出增长一倍多。
文化事业费
建国后,文化事业费主要用于文化部门及其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
管理事业单位、艺术中等专业学校、群众文化等项支出。1950~1990年共支出5382.6万元,占同
期文教科卫事业费总支出的2.63%。其中,1950~1965年支出427.8万元,年均26.74万元;1966~1980年
支出1436.5万元,年均95.77万元;1981~1990年支出3518.3万元,年均351.8万元,比1966~1980年15年
平均支出增长2.6倍。
卫生事业费
建国后,卫生事业费包括医院经费、卫生院补助费、防治防疫事业费、药品检验机构经费、妇幼
保健经费、干部训练费、合作医疗补助费、处理群众医疗欠款基金及其他卫生事业费。1950~1990年
共支出41634万元, 占同期文教科卫事业经费支出的20.35%, 年均1015.5万元。 其中各类医院经费占
63.5%;防治防疫事业费占21.82%;教育科研经费占3.46%,其余各项占11.22%。
其他经费
此项支出,主要包括科研事业费、党政干部训练费、文物、出版、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费以及计
划生育、 公费医疗等项开支。 科研事业费,1958~1990年支出2195.7万元;党政干部训练费,1953~
1990年支出1844.1元;体育经费,1953~1990年支出2486.2万元;文物事业费,1975~1990年支出1100.3
万元; 出版事业费,1980~1990年支出34.7万元;广播电视1953~1990年支出4501.9万元,其中1981~
1990年支出3719.9万元,年均372万元;计划生育,1964~1990年支出4912.7万元,年均181.95万元;
公费医疗,1950~1990年支出12016.6万元,年均2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