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 冀南银行济宁支行为安定群众生活,在中共济宁市委、市政府领导
下,积极筹集拨粮5万公斤,救济贫苦市民14470余人。
1948年9月, 济宁第二次解放后,北海银行兖济支行采用实物与资金相结合的贷
款办法提供贷款,支持刚翻身的农民进行生产自救。1949年,银行农业贷款的重点是
支持农村合作推进社经营粮食,支持缺乏生产资料的劳动农民和烈军工属与有基础的
变工组。是年7~10月,累计发放农民贷款400万元(北海币,下同),支持农民恢复农
业生产。 年底,还给8个农村合作推进社组织提供1015万元贷款,支持其活跃城乡物
质交流。辖区全年发放农业贷款余额6亿元。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银行的主要任务就是支持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治理战争
创伤,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安定农民生活。本着“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
发展生产”的总方针,积极发放了水车、水井贷款、购料贷款、肥料及种子贷款、新
式农具及药械贷款,以及渔业贷款、救灾贷款,帮助农民增加牲畜,购置农具,打井
修渠, 解决种子和肥料等困难, 增强了农民抗灾能力。三年共发放农副渔业贷款
1879148万元(以上为旧人民币),贷放实物357万斤。扶持农民购买耕牛5926
头,打水井7075眼,买牛草172.8万公斤,解决11.67万户养牛困难,
买新式步犁7693件, 肥料86.9万公斤,养鸡4028.48只,扶持渔民新添
和修补船8553只,其它渔具16.96万件,种麦106.23万亩,种豆20万亩。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银行信用社结合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农业贷款由支持个体农民逐步转为支持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业合作化。
1953~1955年,农业互助合作组织迅速发展,1956年全区已基本实现农
业合作化,农贷政策转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组织起来的农户贷款
已占农贷总额的63.4%,个体农户贷款占36.6%。1955年发放各类农业贷
款583万元, 其中农业社贷款180万元,占总贷款数的30.8%,解决了生
产设备方面的困难;互助组贷款24万元,占4.1%,支持了互助合作组织的发
展; 个体农民贷款63万元,占10.9%,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贫农合作基金
贷款146万元, 占25.1%,贷款帮助了18199处农业社、4241个互助
组、 74220户个体贫困农民。主要增加了双轮双铧犁2986部、耕畜6792
头、大车1124辆、水井7259眼、水车6583部,种子26.5万公斤,牲
畜饲草饲料68万公斤。同时贷款5.1万元扶持21980户贫困农民从事副业
生产,还对389处农业社的58065户贫困社员发放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帮助他
们及时缴纳入社股金。 1956年全区发放各种农业贷款2580万元, 比上年增加
1997万元,其中贫农(渔) 合作基金贷款632万元,一般农业生产、生活贷款
1246万元, 渔业贷款29万元,支持农业社发展入社农户达102万户,占总
农户的95%,全年粮食总产量达16.78亿公斤,完成计划的104.7%,比上
年增长15%。
1958~1960年,银行信用社贯彻“社队自有资金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精神,
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开始的第一年,就根据政府指示发放了生产救灾贷款,组织
恢复生产。 当年第一季度,银行共放出生产救灾贷款254万元,其中副业贷款
5.7万元, 牛草贷款166万元,生活贷款3.6万元。农村信用社共发放贷款
289.8万元,其中直接用于生产救灾的贷款177.5万元,用于解决社员生活困
难的占124.5万元, 解决农业社、集体副业与社员个体家庭副业需要的53万
元。1959年,在支持渔业生产的工作中,发放渔业贷款44.9万元。本着“养殖为
主, 捕捞为辅” 精神, 支持渔业公社建养鱼场13处, 养渔塘百余个,养殖面积
67000亩,放养鱼苗6300万尾。帮助购置渔船17000只,渔箔320塘子,
鱼钩300船,渔楠1200把,大型渔网300贴。是年全区收回农、渔业到、
逾期贷款1193万元, 占到逾期数的36.1%,灵活调剂了信贷资金。1960
年,发放农、渔业贷款2748万元,同时收回到期贷款1383万元,适时解决了
农、渔业生产和生产救灾的资金需要,并积极帮助社队发展多种经营。
1961~1965年银行信用社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贯彻“银
行工作六条” 和“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农贷方针,促进国民经济调整。5年间共
发放农贷6988万元,收回4626万元,发放预购定金贷款24万元,对贫困
社员发放贷款438万元。 在“确有物资、物资适应、群众欢迎”的原则下,支持
农田水利、 大型农机具、多种经营的发展以及穷队翻身。1962年8月,发放长期无息
贷款302.6万元,帮助5526个生产队购买耕畜4334头,大小胶轮车896
部, 抽水机42部,添修大中型农具2981件,修置渔船235只。1963
年重点扶持穷队大打经济翻身仗,对全区6196个穷队发放无偿投资和长、短期
农业贷款677万元,占放出总数的40.7%。帮助购买耕畜4823头,大中型
农具2447件, 运输工具2678辆,排灌机械47台,建小型排灌站6处,购
修渔船2310只, 还贷款359万元,解决了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方面的生
产资金困难。1965年银行蹲点包队,帮助安排生产和资金,以“滨湖稻改”为中
心任务,发放贷款767万元,占全区发放总数的36.7%,支持改种水稻90
万亩, 平均亩产达200公斤,使十年九灾的“穷涝洼”变成稻米之乡。为减轻贫下中
农社员的经济负担,经上级核准,1962年豁免贫农合作基金贷款473.4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贷款支持“农业学大寨”运动,支持农业机械和社办
企业的发展。贷款重点投向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修配企业、社办拖拉机厂(站)、排
灌站、农田水利设施等,10年间,发放农业设备贷款4972万元,占农贷放出总额
的39.53%。 1966年1~4月,全区对2.4万个生产队发放农业生产贷
款727.7万元,预购定金贷款641.8万元,穷队投资18.6万元,抗旱经费
40万元, 抗旱打井贷款18万元,建站投资120万元,国营排灌站贷款
15万元。1969年,社办或社队联办企业从手工业贷款指标中、大队办或大队联
办企业从农业贷款指标中分别贷款解决了部分流动资金的需求。1971年,财政部
发出《同意核销已豁免1961年以前农业贷款的通知》,全区核销此项贷款3932万
元,1972年补豁免1961年前旧农贷98.3万元。1974年,补豁免12
万元。1975年秋,济宁地委专署作出部署,按照白马河流域统一规划,山、水、
田、 林、路综合治理,组织了邹西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会战区包括邹县以西涉及6
个县的22个公社、 1000多个大队、92万人口、144万亩耕地。银行紧密
结合会战区实际, 千方百计筹措会战资金,1975年9月至1977年底,累计发
放贷款2156万元,国家财政部门投资1678万元,结合社队自筹资金支持会战
工程。1976年,会战区粮食亩产达到325公斤,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1976~1978年, 银行农贷放出10065万元,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8032万
元,支持和保证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同时,贷款2877万元重点扶持了社队企业的
发展。 1976年, 社办工业总产值达10324万元,比1974年增加3倍。
1977年6月, 全区社办工业563处,比1974年增加366处。社队企业的
发展,壮大了社队两级经济,加速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
提供了大量物资和资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贷
工作坚持有借有还、择优扶持、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促
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扶持乡镇、村办企业的迅速发展。1979~1982年,根据国务院
提出的“农贷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的要求,1980年,农业贷款放出
8238万元,比上年增长32.1%,其中棉花贷款12.5万元,比上年增加一倍。
乡镇企业贷款放出3174万元,比上年增长2.1倍,支持新建扩建乡镇企业122
个,乡镇企业总产值13730万元,比上年增长19.8%。根据“发挥优势,保护
竞争, 促进联合”方针,支持农工商联合企业发展,共发放贷款377万元,支持
以微山县为重点的8个公社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新建项目29个, 扩建项目13个。1981
年,发放粮食生产贷款6055万元,棉花生产贷款1767万元,多种经营、工副业生
产贷款3442万元, 全区支持生产队承包组贷款11499万元,个体农业贷款
1331万元,促进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加强和完善。1982年,重点做好了农贷收回工
作, 全年共收回各种农业贷款16639万元,比上年多收回4074万元;收回旧农贷
1980万元, 比上年多收回551万元,充实了农贷资金。1983年农贷投向
从单纯支持社队集体发展生产转变为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简称“三户”)
发展商品生产,以及大力支持“一抗双保”(抗旱,保农业丰收、保群众基本生活)工
作。 全年累计发放“三户”贷款9021万元,比上年增长1.4倍,促进了农村
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是年大旱,银行和信用社1~7月就发放“抗旱双保”贷款
8726万元, 帮助社队和社员购买排灌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26318台,小农具
157545件,优良种子260万公斤,化肥180520吨,塑料薄膜331.5万公
斤,农药237万公斤,机柴油1604.5万公斤,维修抗旱机械22733台,提
高了综合抗灾能力。1984年,重点支持“双扶”(扶贫扶优)对象脱贫致富和农业
生产联合体的发展。全市发放脱贫贷款792万元,扶持22533个贫困户发展生
产项目711个,实现收入1834万元,其中脱贫的18355户,占扶持户的
81.5%, 年收入达到万元以上者即达84户。发放联合体贷款3294万元,支
持农村经济联合体6659个,促进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985年,
认真贯彻国家“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指示,加强农贷管理,积极清收到逾期贷款
和不合理资金占用, 控制信贷规模。全市收回各项农业贷款35924万元,其中清
理压回专业大户贷款、不合理贷款1520万元,农贷余额控制在规模以内,保证了
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实施。
1986年,进入第七个五年计划发展时期,农业金融部门根据省委、省府的指示精
神,加速了重点支持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南四湖开发是全省经济战略布局重点之一,
是济宁市“七五”期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主要课题,为此,当
年就累计发放此项贷款12433万元,比上年增长108.6%。其中重点支持湖湾、
滩涂开发,挖改渔塘,发展商品鱼基地的贷款896万元,开发荒滩60774亩,
支持420个村户改造旧坑塘、 废河道湖湾7000亩, 引进和培育优良鱼种
2500万尾。进一步贯彻“养捕并举”方针,支持大湖捕捞,发放贷款521万元,
帮助渔民新增和维修船只2116只,网具3457件。支持网围、网箱养鱼及中华
鳖的试养,贷款76万元,网围养鱼面积3142亩,网箱养鱼面积14亩,年
底总收入217万元。 发挥湖区资源优势,支持养殖畜牧业,贷款6217万元,
养牛羊7095头(只) ,养鸭、鹅、鸡52.86万只。因地制宜,支持水上运输业
发展,贷款424万元,购买运输船只1401只,计18390个吨位,购买燃料
3万吨, 此项年收入达3655万元。1987年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国营农业信贷
试行办法》 要求,支持国营农场发展生产,贷款479万元,支持企业38处,完成
产值1171万元, 利润323万元,生产粮食1500万公斤。同年还重点支持
贫困山区的经济开发和扶贫工作,全市发放各项扶贫贷款9026万元,比上年增加
3668万元,扶持贫困户51418户,其中当年已脱贫的33176户,占总贫困
户的64%。重点抓了依法收贷工作,有69个所、社,依法起诉了374户拖欠贷
款638万元的违约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共收回332万元。1988年,农业金融部
门遵照国家严格控制信贷的精神,在支农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优化农贷增量,
继续运用法律、行政、清资挖潜、信用评估等手段清理收回非正常贷款,盘活资金存
量, 增加农贷投入,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全市共清查出银行非正常贷款20828万
元,占银行贷款的15.03%,年底清理收回6353万元,占清出数的30.5%;
农村信用社共清查非正常贷款14534万元, 占信用社贷款总数的28.46%,年
底清理收回4245万元, 占清出数的29.2%。全年银行信用社共发放各项农业
贷款71452万元, 比上年增加2098万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发放农
田水利设备贷款6398万元, 支持新建和修配排灌站14552处,新打和修配机
井41911眼, 修水渠4万米,铺地下水管4125米,打压水井45734眼,扩大水浇面
积147万亩, 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农业发展后劲。是年底,全市
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达39381万元, 比上年增长22.48%。支持完成乡及乡以上
工业总产值679402万元, 比上年增长27.24%, 促进了乡镇企业快速发展。
1990年全面推行了计划贷款办法,全市共对8238个村,842449户安排了计划贷款,共
安排贷款34290万元。 发放种养业贷款66442万元。科技兴农贷款33306万元。当年发
放扶持贫困村、户贷款7140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贷款699万元,扶持贫困户33401户,
其中有22467户脱贫。
济宁市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统计表
(1949~1990年)
表18-5
单位:万元
┌──┬────┬─────────────┬──────┐
│年份│农业贷款│其中 │乡镇企业贷款│
│ │ ├──────┬──────┤ │
│ │ │国营农业贷款│社队农业贷款│ │
├──┼────┼──────┼──────┼──────┤
│1949│7 │ │7 │ │
├──┼────┼──────┼──────┼──────┤
│1950│73 │ │73 │ │
├──┼────┼──────┼──────┼──────┤
│1951│125 │ │125 │ │
├──┼────┼──────┼──────┼──────┤
│1952│214 │ │214 │ │
├──┼────┼──────┼──────┼──────┤
│1953│511 │ │511 │ │
├──┼────┼──────┼──────┼──────┤
│1954│655 │ │655 │ │
├──┼────┼──────┼──────┼──────┤
│1955│806 │ │806 │ │
├──┼────┼──────┼──────┼──────┤
│1956│2336 │5 │2331 │ │
├──┼────┼──────┼──────┼──────┤
│1957│2681 │2 │2697 │ │
├──┼────┼──────┼──────┼──────┤
│1958│3983 │8 │3975 │ │
├──┼────┼──────┼──────┼──────┤
│1959│4706 │6 │4700 │ │
├──┼────┼──────┼──────┼──────┤
│1960│5585 │50 │5535 │ │
└──┴────┴──────┴──────┴──────┘
续表
┌──┬────┬─────────────┬──────┐
│年份│农业贷款│其中 │乡镇企业贷款│
│ │ ├──────┬──────┤ │
│ │ │国营农业贷款│社队农业贷款│ │
├──┼────┼──────┼──────┼──────┤
│1961│6091 │37 │6054 │ │
├──┼────┼──────┼──────┼──────┤
│1962│5801 │32 │5769 │230 │
├──┼────┼──────┼──────┼──────┤
│1963│6617 │19 │6598 │200 │
├──┼────┼──────┼──────┼──────┤
│1964│7120 │42 │7078 │189 │
├──┼────┼──────┼──────┼──────┤
│1965│8004 │57 │7947 │167 │
├──┼────┼──────┼──────┼──────┤
│1966│8926 │64 │8862 │ │
├──┼────┼──────┼──────┼──────┤
│1967│9220 │58 │9162 │ │
├──┼────┼──────┼──────┼──────┤
│1968│9044 │59 │8985 │ │
├──┼────┼──────┼──────┼──────┤
│1969│9447 │126 │9321 │ │
├──┼────┼──────┼──────┼──────┤
│1970│9582 │12 │9570 │ │
├──┼────┼──────┼──────┼──────┤
│1971│5506 │1 │5505 │150 │
├──┼────┼──────┼──────┼──────┤
│1972│5703 │8 │5695 │210 │
├──┼────┼──────┼──────┼──────┤
│1973│5731 │19 │5712 │229 │
├──┼────┼──────┼──────┼──────┤
│1974│6265 │17 │6248 │295 │
├──┼────┼──────┼──────┼──────┤
│1975│6620 │14 │6606 │328 │
├──┼────┼──────┼──────┼──────┤
│1976│7526 │37 │7489 │599 │
├──┼────┼──────┼──────┼──────┤
│1977│8486 │60 │8426 │775 │
├──┼────┼──────┼──────┼──────┤
│1978│9627 │46 │9581 │974 │
├──┼────┼──────┼──────┼──────┤
│1979│11682 │ │ │1593 │
├──┼────┼──────┼──────┼──────┤
│1980│12260 │ │ │2434 │
├──┼────┼──────┼──────┼──────┤
│1981│11026 │ │ │3026 │
├──┼────┼──────┼──────┼──────┤
│1982│11280 │ │ │4138 │
├──┼────┼──────┼──────┼──────┤
│1983│11513 │ │ │5371 │
├──┼────┼──────┼──────┼──────┤
│1984│20665 │ │ │9260 │
├──┼────┼──────┼──────┼──────┤
│1985│27706 │ │ │12036 │
├──┼────┼──────┼──────┼──────┤
│1986│35817 │ │ │23817 │
├──┼────┼──────┼──────┼──────┤
│1987│47963 │ │ │32152 │
├──┼────┼──────┼──────┼──────┤
│1988│52981 │ │ │39381 │
├──┼────┼──────┼──────┼──────┤
│1989│63147 │ │ │49338 │
├──┼────┼──────┼──────┼──────┤
│1990│75213 │ │ │63361 │
└──┴────┴──────┴──────┴──────┘
第二节农业贷款
视图
1946年5月, 冀南银行济宁支行为安定群众生活,在中共济宁市委、市政府领导
下,积极筹集拨粮5万公斤,救济贫苦市民14470余人。
1948年9月, 济宁第二次解放后,北海银行兖济支行采用实物与资金相结合的贷
款办法提供贷款,支持刚翻身的农民进行生产自救。1949年,银行农业贷款的重点是
支持农村合作推进社经营粮食,支持缺乏生产资料的劳动农民和烈军工属与有基础的
变工组。是年7~10月,累计发放农民贷款400万元(北海币,下同),支持农民恢复农
业生产。 年底,还给8个农村合作推进社组织提供1015万元贷款,支持其活跃城乡物
质交流。辖区全年发放农业贷款余额6亿元。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银行的主要任务就是支持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治理战争
创伤,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安定农民生活。本着“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
发展生产”的总方针,积极发放了水车、水井贷款、购料贷款、肥料及种子贷款、新
式农具及药械贷款,以及渔业贷款、救灾贷款,帮助农民增加牲畜,购置农具,打井
修渠, 解决种子和肥料等困难, 增强了农民抗灾能力。三年共发放农副渔业贷款
1879148万元(以上为旧人民币),贷放实物357万斤。扶持农民购买耕牛5926
头,打水井7075眼,买牛草172.8万公斤,解决11.67万户养牛困难,
买新式步犁7693件, 肥料86.9万公斤,养鸡4028.48只,扶持渔民新添
和修补船8553只,其它渔具16.96万件,种麦106.23万亩,种豆20万亩。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银行信用社结合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农业贷款由支持个体农民逐步转为支持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业合作化。
1953~1955年,农业互助合作组织迅速发展,1956年全区已基本实现农
业合作化,农贷政策转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组织起来的农户贷款
已占农贷总额的63.4%,个体农户贷款占36.6%。1955年发放各类农业贷
款583万元, 其中农业社贷款180万元,占总贷款数的30.8%,解决了生
产设备方面的困难;互助组贷款24万元,占4.1%,支持了互助合作组织的发
展; 个体农民贷款63万元,占10.9%,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贫农合作基金
贷款146万元, 占25.1%,贷款帮助了18199处农业社、4241个互助
组、 74220户个体贫困农民。主要增加了双轮双铧犁2986部、耕畜6792
头、大车1124辆、水井7259眼、水车6583部,种子26.5万公斤,牲
畜饲草饲料68万公斤。同时贷款5.1万元扶持21980户贫困农民从事副业
生产,还对389处农业社的58065户贫困社员发放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帮助他
们及时缴纳入社股金。 1956年全区发放各种农业贷款2580万元, 比上年增加
1997万元,其中贫农(渔) 合作基金贷款632万元,一般农业生产、生活贷款
1246万元, 渔业贷款29万元,支持农业社发展入社农户达102万户,占总
农户的95%,全年粮食总产量达16.78亿公斤,完成计划的104.7%,比上
年增长15%。
1958~1960年,银行信用社贯彻“社队自有资金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精神,
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开始的第一年,就根据政府指示发放了生产救灾贷款,组织
恢复生产。 当年第一季度,银行共放出生产救灾贷款254万元,其中副业贷款
5.7万元, 牛草贷款166万元,生活贷款3.6万元。农村信用社共发放贷款
289.8万元,其中直接用于生产救灾的贷款177.5万元,用于解决社员生活困
难的占124.5万元, 解决农业社、集体副业与社员个体家庭副业需要的53万
元。1959年,在支持渔业生产的工作中,发放渔业贷款44.9万元。本着“养殖为
主, 捕捞为辅” 精神, 支持渔业公社建养鱼场13处, 养渔塘百余个,养殖面积
67000亩,放养鱼苗6300万尾。帮助购置渔船17000只,渔箔320塘子,
鱼钩300船,渔楠1200把,大型渔网300贴。是年全区收回农、渔业到、
逾期贷款1193万元, 占到逾期数的36.1%,灵活调剂了信贷资金。1960
年,发放农、渔业贷款2748万元,同时收回到期贷款1383万元,适时解决了
农、渔业生产和生产救灾的资金需要,并积极帮助社队发展多种经营。
1961~1965年银行信用社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贯彻“银
行工作六条” 和“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农贷方针,促进国民经济调整。5年间共
发放农贷6988万元,收回4626万元,发放预购定金贷款24万元,对贫困
社员发放贷款438万元。 在“确有物资、物资适应、群众欢迎”的原则下,支持
农田水利、 大型农机具、多种经营的发展以及穷队翻身。1962年8月,发放长期无息
贷款302.6万元,帮助5526个生产队购买耕畜4334头,大小胶轮车896
部, 抽水机42部,添修大中型农具2981件,修置渔船235只。1963
年重点扶持穷队大打经济翻身仗,对全区6196个穷队发放无偿投资和长、短期
农业贷款677万元,占放出总数的40.7%。帮助购买耕畜4823头,大中型
农具2447件, 运输工具2678辆,排灌机械47台,建小型排灌站6处,购
修渔船2310只, 还贷款359万元,解决了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方面的生
产资金困难。1965年银行蹲点包队,帮助安排生产和资金,以“滨湖稻改”为中
心任务,发放贷款767万元,占全区发放总数的36.7%,支持改种水稻90
万亩, 平均亩产达200公斤,使十年九灾的“穷涝洼”变成稻米之乡。为减轻贫下中
农社员的经济负担,经上级核准,1962年豁免贫农合作基金贷款473.4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贷款支持“农业学大寨”运动,支持农业机械和社办
企业的发展。贷款重点投向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修配企业、社办拖拉机厂(站)、排
灌站、农田水利设施等,10年间,发放农业设备贷款4972万元,占农贷放出总额
的39.53%。 1966年1~4月,全区对2.4万个生产队发放农业生产贷
款727.7万元,预购定金贷款641.8万元,穷队投资18.6万元,抗旱经费
40万元, 抗旱打井贷款18万元,建站投资120万元,国营排灌站贷款
15万元。1969年,社办或社队联办企业从手工业贷款指标中、大队办或大队联
办企业从农业贷款指标中分别贷款解决了部分流动资金的需求。1971年,财政部
发出《同意核销已豁免1961年以前农业贷款的通知》,全区核销此项贷款3932万
元,1972年补豁免1961年前旧农贷98.3万元。1974年,补豁免12
万元。1975年秋,济宁地委专署作出部署,按照白马河流域统一规划,山、水、
田、 林、路综合治理,组织了邹西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会战区包括邹县以西涉及6
个县的22个公社、 1000多个大队、92万人口、144万亩耕地。银行紧密
结合会战区实际, 千方百计筹措会战资金,1975年9月至1977年底,累计发
放贷款2156万元,国家财政部门投资1678万元,结合社队自筹资金支持会战
工程。1976年,会战区粮食亩产达到325公斤,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1976~1978年, 银行农贷放出10065万元,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8032万
元,支持和保证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同时,贷款2877万元重点扶持了社队企业的
发展。 1976年, 社办工业总产值达10324万元,比1974年增加3倍。
1977年6月, 全区社办工业563处,比1974年增加366处。社队企业的
发展,壮大了社队两级经济,加速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
提供了大量物资和资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贷
工作坚持有借有还、择优扶持、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促
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扶持乡镇、村办企业的迅速发展。1979~1982年,根据国务院
提出的“农贷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的要求,1980年,农业贷款放出
8238万元,比上年增长32.1%,其中棉花贷款12.5万元,比上年增加一倍。
乡镇企业贷款放出3174万元,比上年增长2.1倍,支持新建扩建乡镇企业122
个,乡镇企业总产值13730万元,比上年增长19.8%。根据“发挥优势,保护
竞争, 促进联合”方针,支持农工商联合企业发展,共发放贷款377万元,支持
以微山县为重点的8个公社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新建项目29个, 扩建项目13个。1981
年,发放粮食生产贷款6055万元,棉花生产贷款1767万元,多种经营、工副业生
产贷款3442万元, 全区支持生产队承包组贷款11499万元,个体农业贷款
1331万元,促进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加强和完善。1982年,重点做好了农贷收回工
作, 全年共收回各种农业贷款16639万元,比上年多收回4074万元;收回旧农贷
1980万元, 比上年多收回551万元,充实了农贷资金。1983年农贷投向
从单纯支持社队集体发展生产转变为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简称“三户”)
发展商品生产,以及大力支持“一抗双保”(抗旱,保农业丰收、保群众基本生活)工
作。 全年累计发放“三户”贷款9021万元,比上年增长1.4倍,促进了农村
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是年大旱,银行和信用社1~7月就发放“抗旱双保”贷款
8726万元, 帮助社队和社员购买排灌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26318台,小农具
157545件,优良种子260万公斤,化肥180520吨,塑料薄膜331.5万公
斤,农药237万公斤,机柴油1604.5万公斤,维修抗旱机械22733台,提
高了综合抗灾能力。1984年,重点支持“双扶”(扶贫扶优)对象脱贫致富和农业
生产联合体的发展。全市发放脱贫贷款792万元,扶持22533个贫困户发展生
产项目711个,实现收入1834万元,其中脱贫的18355户,占扶持户的
81.5%, 年收入达到万元以上者即达84户。发放联合体贷款3294万元,支
持农村经济联合体6659个,促进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985年,
认真贯彻国家“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指示,加强农贷管理,积极清收到逾期贷款
和不合理资金占用, 控制信贷规模。全市收回各项农业贷款35924万元,其中清
理压回专业大户贷款、不合理贷款1520万元,农贷余额控制在规模以内,保证了
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实施。
1986年,进入第七个五年计划发展时期,农业金融部门根据省委、省府的指示精
神,加速了重点支持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南四湖开发是全省经济战略布局重点之一,
是济宁市“七五”期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主要课题,为此,当
年就累计发放此项贷款12433万元,比上年增长108.6%。其中重点支持湖湾、
滩涂开发,挖改渔塘,发展商品鱼基地的贷款896万元,开发荒滩60774亩,
支持420个村户改造旧坑塘、 废河道湖湾7000亩, 引进和培育优良鱼种
2500万尾。进一步贯彻“养捕并举”方针,支持大湖捕捞,发放贷款521万元,
帮助渔民新增和维修船只2116只,网具3457件。支持网围、网箱养鱼及中华
鳖的试养,贷款76万元,网围养鱼面积3142亩,网箱养鱼面积14亩,年
底总收入217万元。 发挥湖区资源优势,支持养殖畜牧业,贷款6217万元,
养牛羊7095头(只) ,养鸭、鹅、鸡52.86万只。因地制宜,支持水上运输业
发展,贷款424万元,购买运输船只1401只,计18390个吨位,购买燃料
3万吨, 此项年收入达3655万元。1987年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国营农业信贷
试行办法》 要求,支持国营农场发展生产,贷款479万元,支持企业38处,完成
产值1171万元, 利润323万元,生产粮食1500万公斤。同年还重点支持
贫困山区的经济开发和扶贫工作,全市发放各项扶贫贷款9026万元,比上年增加
3668万元,扶持贫困户51418户,其中当年已脱贫的33176户,占总贫困
户的64%。重点抓了依法收贷工作,有69个所、社,依法起诉了374户拖欠贷
款638万元的违约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共收回332万元。1988年,农业金融部
门遵照国家严格控制信贷的精神,在支农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优化农贷增量,
继续运用法律、行政、清资挖潜、信用评估等手段清理收回非正常贷款,盘活资金存
量, 增加农贷投入,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全市共清查出银行非正常贷款20828万
元,占银行贷款的15.03%,年底清理收回6353万元,占清出数的30.5%;
农村信用社共清查非正常贷款14534万元, 占信用社贷款总数的28.46%,年
底清理收回4245万元, 占清出数的29.2%。全年银行信用社共发放各项农业
贷款71452万元, 比上年增加2098万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发放农
田水利设备贷款6398万元, 支持新建和修配排灌站14552处,新打和修配机
井41911眼, 修水渠4万米,铺地下水管4125米,打压水井45734眼,扩大水浇面
积147万亩, 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农业发展后劲。是年底,全市
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达39381万元, 比上年增长22.48%。支持完成乡及乡以上
工业总产值679402万元, 比上年增长27.24%, 促进了乡镇企业快速发展。
1990年全面推行了计划贷款办法,全市共对8238个村,842449户安排了计划贷款,共
安排贷款34290万元。 发放种养业贷款66442万元。科技兴农贷款33306万元。当年发
放扶持贫困村、户贷款7140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贷款699万元,扶持贫困户33401户,
其中有22467户脱贫。
济宁市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统计表
(1949~1990年)
表18-5
单位:万元
┌──┬────┬─────────────┬──────┐
│年份│农业贷款│其中 │乡镇企业贷款│
│ │ ├──────┬──────┤ │
│ │ │国营农业贷款│社队农业贷款│ │
├──┼────┼──────┼──────┼──────┤
│1949│7 │ │7 │ │
├──┼────┼──────┼──────┼──────┤
│1950│73 │ │73 │ │
├──┼────┼──────┼──────┼──────┤
│1951│125 │ │125 │ │
├──┼────┼──────┼──────┼──────┤
│1952│214 │ │214 │ │
├──┼────┼──────┼──────┼──────┤
│1953│511 │ │511 │ │
├──┼────┼──────┼──────┼──────┤
│1954│655 │ │655 │ │
├──┼────┼──────┼──────┼──────┤
│1955│806 │ │806 │ │
├──┼────┼──────┼──────┼──────┤
│1956│2336 │5 │2331 │ │
├──┼────┼──────┼──────┼──────┤
│1957│2681 │2 │2697 │ │
├──┼────┼──────┼──────┼──────┤
│1958│3983 │8 │3975 │ │
├──┼────┼──────┼──────┼──────┤
│1959│4706 │6 │4700 │ │
├──┼────┼──────┼──────┼──────┤
│1960│5585 │50 │5535 │ │
└──┴────┴──────┴──────┴──────┘
续表
┌──┬────┬─────────────┬──────┐
│年份│农业贷款│其中 │乡镇企业贷款│
│ │ ├──────┬──────┤ │
│ │ │国营农业贷款│社队农业贷款│ │
├──┼────┼──────┼──────┼──────┤
│1961│6091 │37 │6054 │ │
├──┼────┼──────┼──────┼──────┤
│1962│5801 │32 │5769 │230 │
├──┼────┼──────┼──────┼──────┤
│1963│6617 │19 │6598 │200 │
├──┼────┼──────┼──────┼──────┤
│1964│7120 │42 │7078 │189 │
├──┼────┼──────┼──────┼──────┤
│1965│8004 │57 │7947 │167 │
├──┼────┼──────┼──────┼──────┤
│1966│8926 │64 │8862 │ │
├──┼────┼──────┼──────┼──────┤
│1967│9220 │58 │9162 │ │
├──┼────┼──────┼──────┼──────┤
│1968│9044 │59 │8985 │ │
├──┼────┼──────┼──────┼──────┤
│1969│9447 │126 │9321 │ │
├──┼────┼──────┼──────┼──────┤
│1970│9582 │12 │9570 │ │
├──┼────┼──────┼──────┼──────┤
│1971│5506 │1 │5505 │150 │
├──┼────┼──────┼──────┼──────┤
│1972│5703 │8 │5695 │210 │
├──┼────┼──────┼──────┼──────┤
│1973│5731 │19 │5712 │229 │
├──┼────┼──────┼──────┼──────┤
│1974│6265 │17 │6248 │295 │
├──┼────┼──────┼──────┼──────┤
│1975│6620 │14 │6606 │328 │
├──┼────┼──────┼──────┼──────┤
│1976│7526 │37 │7489 │599 │
├──┼────┼──────┼──────┼──────┤
│1977│8486 │60 │8426 │775 │
├──┼────┼──────┼──────┼──────┤
│1978│9627 │46 │9581 │974 │
├──┼────┼──────┼──────┼──────┤
│1979│11682 │ │ │1593 │
├──┼────┼──────┼──────┼──────┤
│1980│12260 │ │ │2434 │
├──┼────┼──────┼──────┼──────┤
│1981│11026 │ │ │3026 │
├──┼────┼──────┼──────┼──────┤
│1982│11280 │ │ │4138 │
├──┼────┼──────┼──────┼──────┤
│1983│11513 │ │ │5371 │
├──┼────┼──────┼──────┼──────┤
│1984│20665 │ │ │9260 │
├──┼────┼──────┼──────┼──────┤
│1985│27706 │ │ │12036 │
├──┼────┼──────┼──────┼──────┤
│1986│35817 │ │ │23817 │
├──┼────┼──────┼──────┼──────┤
│1987│47963 │ │ │32152 │
├──┼────┼──────┼──────┼──────┤
│1988│52981 │ │ │39381 │
├──┼────┼──────┼──────┼──────┤
│1989│63147 │ │ │49338 │
├──┼────┼──────┼──────┼──────┤
│1990│75213 │ │ │63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