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1日,中国银行济宁办事处恢复,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华北商
业几乎陷于停顿,加之鲁西一带黄河决口,农村经济受害严重,吸收存款艰难。1933
年底该处存款余额为122900元,较1931年仅增加900元。
1942年初境内金融业一度兴盛,私人开办的银号有乾兴、济源、协记、恒康、元
昌、裕隆、裕通恒等七八家之多。1942年底日伪政权开始对金融业进行严格控制,境
内仅剩下4家银行和3家银号。这时的存款业务竞争在各银号之间表现激烈,均把吸收
存款置于各项业务首位,各银号的经理广泛参与社会交往,争拉存款。如元泰银号在
吸存时,对当时伪地方政权的金库、机关、统税财政、合作社等部门除按正常业务往
来月息6‰计息外,再增加一倍贴息付给主管经办人做个人收入。
1946年3月, 人民政权成立冀南银行济宁支行,4月1日公布《暂时业务简章》,
贯彻了“稳定货币、调剂金融、振兴工业、发展商业、扩大生产、繁荣市场”的经营
方针,动员和吸收各单位和私营工商业的闲置资金,支持了生产发展。
1946年6月成立的瑞华银行济宁分行, 遵照“扶助农业合作事业,活跃城市市场
金融,振兴农工商业生产,奖励群众节约储蓄,繁荣社会经济”的业务方针。开业伊
始, 各项存款迅速增加,仅3个月就吸收存款9251.4万元。这些资金用于支持粮食、
棉花、土布、食盐、煤炭、染料等物质的经营,不仅繁荣了市场,也为解放战争提供
了物资支援。
1948年8月, 北海银行兖济支行成立,为支持迅速恢复生产,稳定市场,安定人
民生活,大力组织存款,广泛吸收社会闲散游资,壮大资金实力,并采取了一系列鼓
励政策,存款余额迅速增长,至1949年10月吸收存款达40902.69万元(旧人民币)。
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境内认真贯彻了政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
金管理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为现金管理的执行机关。要求各公营企业,国
家机关及合作社的现金除准予按规定留用的外,一律存入银行。公营企业、国家机关、
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往来和货币收付除小额支付外,不得使用现金,需用转帐支票通过
人民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依照这些规定,境内各行及时对企业单位核定了现金库存限
额,并定期检查,促使企业将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同时认真推行转帐结算,加强
服务与监督,努力为各单位之间的划拨清算提供方便。还积极动员私营企业来行开户,
采取了存放汇结合的办法,对经营正当、效益好的存户,在汇款时将汇费折扣或免收
汇费, 并在符合贷款政策原则下,适当给予贷款扶持。至1951年5月底,境内在银行
开户的私营企业达到504户, 较1950年的280户增长80%,存款显著增加,1952年底企
业存款余额达302万元,为1950年的4.39倍。
1953~1957年,全区顺利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并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商业流通规模日益
扩大,国营企业、合作企业、合营企业不断增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银行及时抓住
有利时机,通过加强对信贷、现金、结算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三大中心” (现金
中心、结算中心、信贷中心) 的职能作用,促进了现金回笼,有效地聚集了各单位的
资金,企业存款不断增加,至1957年底,企业存款达479万元。
1958~1960年,“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严重干扰和破坏了银行工作的
规章制度。各级银行提出“企业什么时候要贷款,就什么时候办,哪里企业要贷款就
到哪里去办”的口号,致使企业乱拉资金,大量的信贷资金被挪用、挤占、积压、浪
费, 企业存款连续下降,1959年企业存款为815万元,比1958年减少1009万元。1960
年企业存款为1079万元,比1958年减少745万元。
1962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银行工作六条”指示,收紧贷款,清理不合理资金
占用,积极参与企业清仓核资。同时强化了对现金、工资、结算的管理,严格控制消
费基金投放,支持企业组织货源,扩大商品回笼,扼止了企业存款下降趋势。至1965
年,企业存款余额达1752万元,较1960年增加673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十年,银行工作受到干扰,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放
松,周转缓慢,经济效益降低,造成资金闲置,企业存款余额呈上升趋势。1976年底,
存款余额为7602万元,是1966年的3.6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企业采
取了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承包责任制,支配资金的权力扩大,活力增强,经济效益明
显提高。银行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企业管理,引入承包机制,实行存款优惠政策,
广泛吸收闲置资金, 促进了企业存款的较快增长。1985年底,存款余额达到47953万
元, 1988年底达到85091万元,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总余额的30%和25%。1988年底的
存款余额较1978年增长11.78倍。1990年,企业存款达113459万元。
第一节企业存款
视图
1931年8月1日,中国银行济宁办事处恢复,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华北商
业几乎陷于停顿,加之鲁西一带黄河决口,农村经济受害严重,吸收存款艰难。1933
年底该处存款余额为122900元,较1931年仅增加900元。
1942年初境内金融业一度兴盛,私人开办的银号有乾兴、济源、协记、恒康、元
昌、裕隆、裕通恒等七八家之多。1942年底日伪政权开始对金融业进行严格控制,境
内仅剩下4家银行和3家银号。这时的存款业务竞争在各银号之间表现激烈,均把吸收
存款置于各项业务首位,各银号的经理广泛参与社会交往,争拉存款。如元泰银号在
吸存时,对当时伪地方政权的金库、机关、统税财政、合作社等部门除按正常业务往
来月息6‰计息外,再增加一倍贴息付给主管经办人做个人收入。
1946年3月, 人民政权成立冀南银行济宁支行,4月1日公布《暂时业务简章》,
贯彻了“稳定货币、调剂金融、振兴工业、发展商业、扩大生产、繁荣市场”的经营
方针,动员和吸收各单位和私营工商业的闲置资金,支持了生产发展。
1946年6月成立的瑞华银行济宁分行, 遵照“扶助农业合作事业,活跃城市市场
金融,振兴农工商业生产,奖励群众节约储蓄,繁荣社会经济”的业务方针。开业伊
始, 各项存款迅速增加,仅3个月就吸收存款9251.4万元。这些资金用于支持粮食、
棉花、土布、食盐、煤炭、染料等物质的经营,不仅繁荣了市场,也为解放战争提供
了物资支援。
1948年8月, 北海银行兖济支行成立,为支持迅速恢复生产,稳定市场,安定人
民生活,大力组织存款,广泛吸收社会闲散游资,壮大资金实力,并采取了一系列鼓
励政策,存款余额迅速增长,至1949年10月吸收存款达40902.69万元(旧人民币)。
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境内认真贯彻了政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
金管理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为现金管理的执行机关。要求各公营企业,国
家机关及合作社的现金除准予按规定留用的外,一律存入银行。公营企业、国家机关、
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往来和货币收付除小额支付外,不得使用现金,需用转帐支票通过
人民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依照这些规定,境内各行及时对企业单位核定了现金库存限
额,并定期检查,促使企业将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同时认真推行转帐结算,加强
服务与监督,努力为各单位之间的划拨清算提供方便。还积极动员私营企业来行开户,
采取了存放汇结合的办法,对经营正当、效益好的存户,在汇款时将汇费折扣或免收
汇费, 并在符合贷款政策原则下,适当给予贷款扶持。至1951年5月底,境内在银行
开户的私营企业达到504户, 较1950年的280户增长80%,存款显著增加,1952年底企
业存款余额达302万元,为1950年的4.39倍。
1953~1957年,全区顺利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并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商业流通规模日益
扩大,国营企业、合作企业、合营企业不断增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银行及时抓住
有利时机,通过加强对信贷、现金、结算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三大中心” (现金
中心、结算中心、信贷中心) 的职能作用,促进了现金回笼,有效地聚集了各单位的
资金,企业存款不断增加,至1957年底,企业存款达479万元。
1958~1960年,“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严重干扰和破坏了银行工作的
规章制度。各级银行提出“企业什么时候要贷款,就什么时候办,哪里企业要贷款就
到哪里去办”的口号,致使企业乱拉资金,大量的信贷资金被挪用、挤占、积压、浪
费, 企业存款连续下降,1959年企业存款为815万元,比1958年减少1009万元。1960
年企业存款为1079万元,比1958年减少745万元。
1962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银行工作六条”指示,收紧贷款,清理不合理资金
占用,积极参与企业清仓核资。同时强化了对现金、工资、结算的管理,严格控制消
费基金投放,支持企业组织货源,扩大商品回笼,扼止了企业存款下降趋势。至1965
年,企业存款余额达1752万元,较1960年增加673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十年,银行工作受到干扰,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放
松,周转缓慢,经济效益降低,造成资金闲置,企业存款余额呈上升趋势。1976年底,
存款余额为7602万元,是1966年的3.6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企业采
取了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承包责任制,支配资金的权力扩大,活力增强,经济效益明
显提高。银行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企业管理,引入承包机制,实行存款优惠政策,
广泛吸收闲置资金, 促进了企业存款的较快增长。1985年底,存款余额达到47953万
元, 1988年底达到85091万元,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总余额的30%和25%。1988年底的
存款余额较1978年增长11.78倍。1990年,企业存款达1134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