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八篇金融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5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5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十八篇金融


    明末清初,境内出现从事钱币兑换的钱摊和钱铺,道光年间已有钱庄数家,钱局
1家。清光绪三十四年(1904年) 山东省银行济宁分行成立。这些早期的金融组织,经
营货币兑换、银钱保管、发行票券、吸收存款、放款、汇兑等项业务。近现代金融机
构的建立,始于1913年1月,交通银行济宁支行在境内首创开业。继而山东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山东省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中央合作金库先后在
济宁设立分支机构。抗日战争爆发后,济宁沦陷,金融业渐趋萧条。银钱业仅剩元泰、
启明、元康三家银号,原有银行均告停业或撤回。日伪政权为维护殖民统治,设立了
济宁银行及鲁兴银行、山东农业银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济宁分支机构。此间,金融
业的经营活动完全依附于伪政权,多为日军侵略及掠夺服务。一时境内市场混乱,货
币贬值,严重制约了境内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1946年济宁第一次解放时及1948年济宁第二次解放后,民主政府相继设立了冀南
银行、瑞华银行和北海银行济宁分支机构,把金融工作重点放在稳定市场物价、支持
恢复生产经营上,并严格金融管理,取缔了金银买卖和金融投机活动,初步建立了统
一的金融体系。1949年后,济宁支行相继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济宁支行、尼山支行济宁
支行。195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宁支公司成立。1953年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济宁中心
支行、交通银行济宁支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从此,各类金融机构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至1992年,全市共有金融机构1212处,金融干部职
工11105人, 已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为主体,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与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多层次、多样化金融
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建国以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及金融方针政策,支持和促进了
当地工农业生产发展, 繁荣了商品流通, 为振兴济宁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1949~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区金融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实现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的指示
精神,统一货币发行,组织货币回笼,灵活发放贷款,开展货币管理,占领金融市场,
支持经济复苏, 对稳定金融、 物价,制止通货膨胀发挥了重大作用。1953~1957年
“一五”计划时期,遵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
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城市金融贷款投向重点支持发展壮大国营经济,巩固
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农村金融贷款投向重点支持农业合作化发展。根据“深
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方针,适时发放了大量农渔业贷款,改
变了农村旧的借贷关系,打击和消灭高利贷活动,奠定了社会主义农村金融市场基础。
    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左”的影响,制度松弛,信贷失控,金融管理放松,
造成货币大量增发,致使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1962年,金融系统贯彻国务院《关
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金融系统严格信贷管
理,控制货币投放,大力组织回笼,同时重视支农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清仓核资,促
进国民经济调整取得成效。全区市场货币流通量由1961年的5121万元,降为1965年的
3769万元, 使金融、 物价趋于稳定,银行职能作用得到恢复和强化。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了无政府的混乱状态,银行工作再次遭受严重干扰。有章
不循,帐务错乱,服务职能削弱,信贷资金不合理占用大幅度上升,正常的工作秩序
被打乱,业务工作处于被动和停滞状态。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工作根据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形势,
不断改革和发展,金融事业得到新的开拓和全面振兴。改革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
全区从1980年开始,信贷计划管理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
的办法,废止统存统贷的老办法。1985年又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
相互融通”的管理办法,初步解决了信贷资金“供给制”和“大锅饭”问题。从制度
上将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资金分开,使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资金往来成为借贷关
系,并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强化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基本确立了人民银行
与专业银行之间的信贷资金管理新体制。
    拓展金融业务新领域。1980年后,贷款从流动资金扩展到固定资产;由工商农生
产流通领域扩大到科技、文教等非物质生产领域;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
贷款;外贸信贷由过去单纯为外贸系统的进出口公司服务,扩大到了所有经营进出口
业务的外贸企业。实现了信贷资金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的延伸,同时开办了外币存
款、外币兑换和外汇贷款业务。各专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还陆续试办了信
托、 金融租赁、 抵押放款、票据承兑、信用卡等新业务。1992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
754135万元, 比1978年增长34.31倍;各项贷款余额868109万元,比1978年增长9.34
倍。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549105万元,比1978年增长7.38倍;农业贷款余额100885
万元, 比1978年增长10.5倍;固定资产贷款余额73286万元,比1980年增长74.9倍。
城乡储蓄迅猛增长。储蓄业务原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经办,1986年后
扩大到邮政储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城市信用社等多家金融机构。1992年底,全
市城乡储蓄存款余额562469万元, 比1978年增长87.73倍。  其中城镇储蓄存款余额
381406万元, 增长113.85倍;农村储蓄存款余额181063万元,增长59.15倍。按1992
年末余额计算,全市人均占有储蓄比1978年增加739.23元。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明显。
1992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额完成92918万元,新增固定资产61345万元,
分别比1978年增长3.15倍和2.61倍。开办外汇贷款,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全市1982
~1992年累计发放外汇贷款9886万美元,重点支持了纺织、轻工、电子、机械、化工、
能源等13个行业84个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项目,产品出口到14个国家和地区。1992
年底外汇贷款余额6333万美元。 保险业务全面发展。全市保险种类由1950年的3个险
种发展到1992年的百余个。 1980~1992年,累计保费收入46792万元,共处理国内业
务赔案15.59万件,支付赔款17588万元;涉外保险赔案212件,赔付32.12万美元。
    1992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75413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6809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
贷款余额549105万元, 农业贷款余额100885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73286万元。城
乡储蓄存款余额562469万元, 其中城镇储蓄存款381406万元, 农村181063万元。按
1992年末余额计算,全市人均占有储蓄额750.19元,比1978年增加739.23元。1992年
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明显, 全市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额完成92918万元,新增固定
资产61345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3.15倍和2.6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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