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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废旧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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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废旧物资回收
1950年前, 境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多为个体商贩、私人废品收购店。1950~ 1952年, 国营商业的土产公司负责收购杂铜。1952~1990年,供销社承担废旧物资 经营业务,县以上由土产杂品公司(站、经理部)、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负责,基层供销 社由农副产品采购站兼营。1990年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收购机构,有166个,从业807 人。 收购 济宁供销社从1952年9月中国土产公司停止收购杂铜后即全面开展了废品回收业 务。1953年即收购杂铜29.19万公斤、废钢铁4.95万公斤、废铅锡6800公斤。 1955年,国家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工作的管理,逐步取消私商经营,并将杂铜、 废锡、 铅、废橡胶、杂骨、废棉、废纱、破布8种商品列为全国合作总社统一掌握的 物资,废钢铁由省供销社平衡掌握,省供销社在兖州建废品采购供应站,将工作重点 转向废旧物资收购,大力开展“废品采购”。1957年,供销社收购杂铜、钢铁、铅锡、 铝、镍等废金属近200万公斤,废橡胶、破布、棉、骨、麻、纸等568万公斤,收购总 值120万元。 1958年“大炼钢铁” ,废旧物资收购硬性摊派。是年,收购额高达837万元,比 1957年增长5.98倍。 1959年,废旧物资回收坚持突击收购与经常收购相结合,提出实行“四定” (定 人员、定点、定时间、定指标)等的收购方法,是年收购废品207万元,较1958年下降 75.3%,但仍高于1957年正常情况的72.5%。 1960~1964年废旧物资回收下降幅度较大,故1965年济宁专署提出“通过废旧物 资回收,人均增加收入0.50~1.00元”,全地区工矿企业、学校、农村社队积极行动, 掀起全民废旧物资回收高潮,供销社采取各种灵活方式组织收购,是年收购废品价值 140万元,比1964年增长37.25%。1970年,国家将全部废旧物资收购下放地方管理, 1972年,把破布、破布鞋、废麻、杂骨列为部管二类商品,实行派购,1974年,废钢 铁由国家计委管理, 执行指令性收购计划。 1977年7月, 中央公开发表周恩来总理 1958年7月7日在广东对回收废旧物资工作的题词,济宁地区掀起学习周总理题词,搞 好废旧物资回收的高潮。是年,完成废旧物资收购总值251万元。 1979年以后,废旧物资恢复多渠道流通,允许个体商业经营派购以外的各类废品。 1984年以后,国家放开除废钢铁以外的各类废品收购价,实行市场调节。城乡居民的 零星废品主要由个体商贩登门收购;工矿企业单位的废钢铁收购渐归物资部门,供销 社废钢铁收购量锐减, 1985~1990年收购3174万公斤,年均529.22万公斤,比198 0 ~1984年年均1168.16万公斤减少55.72%。 几十年来,济宁供销社系统的废旧物资收购,坚持固定收购与流动收购相结合、 经常收购与突击收购相结合,积极组织收购;市场放开后,参与市场竞争,灵活经营, 为支援国家建设, 方便群众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1953~1990年共收购杂铜691.4万 公斤,年均18.19万公斤;废钢铁19974万公斤,年均525.63万公斤等。1988年收购各 类废品648万元, 比1978年增长1.64倍,1990年收购1003万元,比1988年增长55.0 2 %。 加工利用 50年代初期,废旧物资加工主要靠人工挑选、人力打包、人力搬运,劳动强度大。 1958年以后,因陋就简,先后搞了一些手摇打包机、除尘器、压块机、上垛机、液压 机、 小铁炉等。济宁土产站从1964年开始,先后增设夹板锤2台、300吨摩擦压力机1 台,以及一些除尘器、起钉机、起眼机、分割机、电炉烧结炉等加工设备,共加工各 种废品总值4500万元,加工升值774万元。 在利用上,开始主要是通过挑选、整理,调运给工业部门作生产原料。随着回收 量和品种的扩大,对废旧物资的利用也不断改进。邹县专门建立了废旧物资加工利用 车间,年加工改制成品2~5万件,各基层供销社普遍建立了修旧利废的前店后厂,重 点根据农民需要,利用回收的废品,加工、修理、制作生产生活用具,供应给农民群 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