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国营商业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4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4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国营商业
济宁国营商业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公营商业。从1940年至1946年,境内创建的公 营商业有商店12个、酒店4个、油坊1个、书店1个等,其中隶属于晋冀鲁豫解放区7个, 山东解放区11个。1946年秋至1947年夏,战争环境恶化,上述公营商店、酒店等均相 继随军北撤。 1948年济宁全境相继解放后, 市政府首先于7月建立贸易公司及其下属商店、酒 类专卖处和下属县分处。12月,鱼台建贸易公司,稍后,鱼台、金乡、汶上等建立专 卖分处。 1949年, 济宁国营商业只有商业系统的贸易公司和专卖公司,职工400人,设11 个经营网点(不含划归外地区数) ,年销货95.5万元,上缴利润31.6万元(含缉私物资 销售收入) 。经过41年的发展,到1990年底,全市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国营企业,计 有商业、物资、粮食、供销、石油、烟草、丝绸、外贸等专业系统以及从属于农林水 系统的水产公司、纺织工业系统的纺织品站,药政系统的医药公司和书店等,拥有各 类管理、经营机构6100个,职工10万余人,年购销总额近70亿元。 济宁国营商业,在建国初期,除专卖公司对酒类实行专酿专卖外,粮、油、土、 杂、百货、布匹等均由贸易公司一揽子经营。贸易公司实行垂直调拨制,经营的外地 产品一律系统内调拨,当地产品就地收购后亦按隶属关系上调或分配调拨至下属单位。 1950年专业划细,各专业公司建立后,经营商品仍由系统内层层调拨。1953年建站核 资后,逐渐形成了完整系统的固定购销方式。 商品购进 工业品调拨1978年前,济宁经营的工业品,除当地产品外,全由中央一级站和省 内二级站调入, 各二、三级批发单位和零售企业均无权跨地区、跨行业自行采购。 1980年开始允许外出选购部分计划外商品。 1984年后,计划商品逐渐放开,长期形 成的“三固定”(固定价格、固定渠道、固定生产厂家)供应模式被打破,自由选购逐 渐增多。 地产品收购建国前,济宁手工业发达,现代工业基础薄弱,建国初期,国营商业 对当地手工业产品采取加工订货方式组织收购。1953年,为配合对私改造,对地产品 实行了统购包销。1956年对私改造基本完成后,国营商业为支援地方工业发展,继续 实行统购包销,工业生产,商业收购。1979年以后,工厂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自产自销扩大,统购包销方式渐被突破,商业收购量逐渐减少。 农产品采购 商业系统经营的农产品,1954年前自由交易,1955年后的采购方 式,主要有:培植蔬菜生产基地,实行计划种植、计划收购;生猪从1955年,鲜蛋从 1961年实行派购,在派养派购的基础上对交售户适当奖励,在派购加奖售仍不能完成 收购任务的情况下,开展用国家计划供应商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商品实行换购;1983年 农副产品价格基本放开后,普遍实行议价收购。 农产品采购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952年 2663万元, 1957年达到5520万元,1958年后连年下降,“三年调整”后虽有回升, 仍低于1957年水平, “文革” 十年徘徊在13000~19000万元之间, 1978年始升至 25650万元,1990年达到193052万元。 商品销售 批发 济宁向为鲁西南贸易中心,批发市场辐射四周数十县。建国前,主要是 集散农副土特产品,建国后逐渐发展为工业品批发基地。 建国前,济宁私营商号批发经营方式,大致分为开庄、门市和代理三种。开庄, 直接到产地和各城市采购商品,运回当地整批卖庄或卖客。卖庄用“漕零三”秤,每 百斤作82.5斤,通过经纪人转手卖给客户;卖客用“漕发”秤,每百斤作86斤,直接 卖给客户。 门市,多为批零兼营,批发给客商3%的回扣,常客有提货折子,凭折提 货,按期结算。代理,开设行栈,代客买卖,类似交易所,转手购销商品。 建国后,济宁国营商业批发销售的主要形式是系统内分配供应。市及以下批发机 构分二级和三级两道环节。 市属二级批发企业,除按系统调进、调出中央一级站和省内兄弟二级站分配的商 品外, 并负责收购当地产品转供省内兄弟二级站和供应区内的三级批发单位。5 0年 代,二级站按经济区域设置,济宁、兖州各二级站供应区包括济宁、枣庄两地市的全 部,临沂、泰安、菏泽三地区的部分,共40余县,70年代二级站改按行政区域设置, 只供应济宁和菏泽地区的十几个县(市)。二级站经营方式,主要是计划分配,通过召 开供应会和补货会,平衡分配供应商品。计划商品按上级分配计划安排,小商品按要 货单位的要货计划组织平衡,非统一平衡的商品允许看样订货,所有商品都由买卖双 方签订合同,按合同分期供应。 县(市)属三级批发企业,通过计划分配方式,供应县(市)内或供应区内零售企业 和基层供销社,工矿企业生产消耗用品亦直接供应。 1978年前,批发企业的供应对象、供货地点、倒扣作价率,都有明确规定,长期 固定不变,各企业的经营范围,一律不准逾越,批发企业除驻地无零售单位外,不得 兼营零售,所有零售企业都不得兼营批发。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计划供应商品减少,各二、三级批发企业除普遍建立 了小商品批发部,直接向个体户供货外,并开展了兼营零售业务,同时,各县 (市、 区) 较大的零售企业也普遍开展了兼营批发的业务。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济宁 商业除批发企业由封闭式计划供应改变为敞开式批发推销外,各地又普遍办起了综合 或专业批发市场,到1990年全市除恢复办起集贸市场439处,传统古庙会150处外,并 开办了批发专业市场54处,既活跃了城乡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济 宁商业市场的辐射范围。 零售1957年前,国营商业部门门市零售商品,敞开销售,重要节日减价(折扣3~ 5%)销售,个别高档商品,如自行车、皮鞋、呢绒、毛线等,还实行过赊销。1958年 后,由于货源紧缺,物资供应不足,门市零售商品除粮、油、棉布统购统销外曾实行 过以下供应办法: 凭票供应1959~1962年为自行车、手表、缝纫机、钢精制品、茶叶、纸烟、绸缎 等40余种,70年代后期为电视机等,较长期的是煤炭、肉、蛋、食糖等。 专项供应劳保用品、控制集团购买力的商品、换购农产品物资、水利、邮电、军 用及棉花打包用铁丝等均列专项由专门经营机构供应。 特需供应在三年困难时期,为保证特殊需要,对肉、蛋、食糖以及红枣,都曾作 过特需供应规定,实行特需供应。 高价销售1962~1964年自行车、闹钟、针棉织品、食糖、糖果、糕点、茶叶、甲 乙级香烟、名酒、炒菜等均实行过高价销售。 以旧换新1972年对锉刀、板手、管钳、阀门、开关等19种五金商品实行以旧换新。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发展,市场物资充裕,门市零售商品凭票供应者 日益减少至全部取消,除专项供应及秋季大白菜尚实行低价分配外 (1990年后亦已停 止低价分配),均实行了平价或议价敞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