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4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4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管理
建国初期,邮电部制定颁发了全国统一的邮政业务操作规程和处理规则,山东省 邮电管理局亦有具体的补充规定或暂行办法。济宁邮电局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 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完善。 随着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为保证电信通信的畅通无阻 和设备运转完好,济宁邮电局各电信专业科室及所属县(市)局电信部门均建立健全了 包机包线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管理,保证机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通信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电信专业科室建立了各项检查制度, 除了各专业科室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外,济宁邮电局还采取普遍与重点检查相结 合的方法,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电信专业人员及所属县(市)局和电信工程技术人员,对 全市电信设备进行两次机线设备大检查,对机线设备的技术操作、通信质量、规章制 度、统计原始记录、维护作业计划等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