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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用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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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用电状况
建国前,济宁、兖州、邹县电灯公司发电量小,用电仅为照明。 建国后,随着境内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用电范围及用电量逐步增加。 1952年,济宁电厂设备经过改造,始供动力用电;1962年,境内始有农业用电。1963 年,济宁地区用电量为2040.4万千瓦时,其中农村用量占12.2%,工业用电量占73.9%, 市政生活用电量占13.9%。1965年,全区用电量为4704.5万千瓦时,其中农村、工业、 市政生活用电分别占33.4%、58%和8.6%。70年代,济宁地区用电量增加较大。1970年, 首次突破亿千瓦时, 为16607.7万千瓦时,其中农村、工业、市政生活用电量分别占 29.3%、 65.2%和5.5%。1975年,全区用电量为42709.2万千瓦时,农村、工业、市政 生活用电量各占比例变化不大。 80年代, 各项事业发展较快,用电量迅速增长。1980年,全区用电82525.3万千 瓦时,其中农村用电量占20.1%、工业占74.2%、交通运输占0.4%,市政生活占5.3%。 1985年,全市(不包括梁山,下同) 最大负荷为27.7万千瓦时,负荷率86.9%,用电量 为125302.5万千瓦时,其中农村、工业、交通运输、市政生活用电分别占22.3%、70%、 0.5%和7.2%。1990年,全市用电最大负荷为46.5万千瓦时,用电量为235103万千瓦时, 其中农业用电27482万千瓦时, 占11.7%;工业用电175696万千瓦时,占74.7%;市政 生活用电28576万千瓦时,占12.2%;交通运输3349万千瓦时,占1.4%。 工业用电 境内工业用电始于1952年。当时只有济宁压锨厂、制梗厂、新生油厂三户,最大 使用动力为压锨机1台10千瓦时。 1962年后,工业用电始有较大增长,1963年,全区 用电量达到1508万千瓦时, 1965年,增长为2730.4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58%。主要 用电行业为煤炭、矿山设备、纺织、水泥、造纸、面粉等业。 70年代, 济宁地区工业用电增长较快,占总用电量的比例1970年时为65.2%,此 后比例上升,1976年达到70.3%;用电量1970年为10827万千瓦时,比1969年增加近一 倍,1975年为29206.4万千瓦时。 80年代,济宁地区(市)工业用电量,除在初期有所下降外,其后连年增长;占总 用电量的比例1981~1986年在70%以下,1987年恢复到1980年的74%,至1990年变化不 大。1980年,全区工业用电61267.6万千瓦时,1985年达到87805.9万千瓦时,1990年 增至175696万千瓦时, 用户发展到7128户。其中,纺织工业用电为15325万千瓦时, 比1980年增长26倍; 一轻工业用电为19638万千瓦时,比1980年增长14倍;二轻工业 用电为3992万千瓦时,比1980年增长2.84倍; 机械工业用电为11063万千瓦时,比1980年增长1.7倍;煤矿工业用电为3515.3万千瓦 时, 比1980年增长1.88倍;医药工业用电为9312万千瓦时,比1980年增长3.4倍;化 工业用电为36721万千瓦时,比1980年增长1.58倍。 农业用电 50年代初,境内农村开始用电,主要用于照明和排灌。最早用电的有廉屯、张桥、 唐口、朱庄、幸福集一带稻改区。继1962年境内第一条35千伏农用线路 (济宁-廉屯- 幸福集)建成后,一批35千伏、110千伏输电线路和输变电工程先后建成,农业用电迅 速增长,由照明、排灌发展到农副产品加工、乡村工业等方面。1971年,济宁地区11 个县(市)的142处乡镇通电,用电村达到1796个,占农村总数的31.5%。1985年,用电 面发展到155处乡、镇(占99.3%)6328个村(占86%),农村用电达到22940万千瓦时,其 中排灌用电14171.3万千瓦时,农副加工用电4846.4万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171.4万 千瓦时,照明用电3723.2万千瓦时,其他用电27.7万千瓦时。 1990年底,全市157处乡镇全部通电,用电村为6246个,占农村总数93.3%;农村 照明户达123万个,占76.3%;农业用电量达39182万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17165万千 瓦时, 农副产品加工用电8626万千瓦时, 生活照明用电11700万千瓦时, 其他用电 1691万千瓦时。 市政生活用电 建国前,境内市政生活用电主要是济宁城内为数很少的路灯照明。建国后,随着 市政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政生活用电范围不断扩大,用电量不断增加。 1963年, 全区市政生活用电量283.9万千瓦时, 占总用电量的13.9%; 1965年达到 402.6万千瓦时, 占总用电量的8.5%。70年代市政生活用电较60年代增幅较大,1970 年为918.3万千瓦时, 1975年超过两千万千瓦时,达到2312.6万千瓦时;但占总用电 量的比例,70年代比60年代低,各年度均在5%左右。 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政建设步伐加快,居民家用电器迅速增加, 市政生活用电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0年,全区市政生活用电量为4359.7万千瓦 时,占总用电量的7.2%,其中上下水道用电量为1007万千瓦时,照明用电7412.1万千 瓦时,非动力用电237.1万千瓦时,其他用电299.3万千瓦时。1990年,全市市政生活 用电增至28576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2.2%。 济宁市用电量 (1963~1990年) 表10-9 电量:万千瓦时比重% ┌──────┬───────┬───────┬─────┬──────┬────┐ │用电分类年份│农村 │工业 │交通运输 │市政生活 │合计 │ │ ├────┬──┼────┬──┼──┬──┼───┬──┤ │ │ │电量 │比重│电量 │比重│电量│比重│电量 │比重│ │ ├──────┼────┼──┼────┼──┼──┼──┼───┼──┼────┤ │1963 │248.5 │12.2│1508 │73.9│ │ │283.9 │13.9│2040.4 │ ├──────┼────┼──┼────┼──┼──┼──┼───┼──┼────┤ │1964 │527.7 │19.9│1784.6 │67.4│ │ │333.8 │12.6│2646.1 │ ├──────┼────┼──┼────┼──┼──┼──┼───┼──┼────┤ │1965 │1571.5 │33.4│2730.4 │58.0│ │ │402.6 │8.5 │4704.5 │ ├──────┼────┼──┼────┼──┼──┼──┼───┼──┼────┤ │1966 │3398 │42.9│4003.3 │50.6│ │ │508.1 │6.4 │7909.4 │ ├──────┼────┼──┼────┼──┼──┼──┼───┼──┼────┤ │1967 │2329.5 │30.3│4026.5 │52.5│ │ │416.7 │5.4 │6772.7 │ ├──────┼────┼──┼────┼──┼──┼──┼───┼──┼────┤ │1968 │2859.2 │32.5│5356.6 │60.9│ │ │577.8 │6.6 │8793.6 │ ├──────┼────┼──┼────┼──┼──┼──┼───┼──┼────┤ │1969 │2369.6 │27.8│5494 │64.4│ │ │662.2 │7.8 │8525.8 │ ├──────┼────┼──┼────┼──┼──┼──┼───┼──┼────┤ │1970 │4862.4 │29.3│10827 │65.2│ │ │918.3 │5.5 │16607.7 │ ├──────┼────┼──┼────┼──┼──┼──┼───┼──┼────┤ │1971 │5998.9 │28.7│13832.7 │66.3│ │ │1032.1│5.0 │20863.7 │ ├──────┼────┼──┼────┼──┼──┼──┼───┼──┼────┤ │1972 │6999.2 │26.7│17805.2 │68.1│ │ │1343 │5.2 │26147.4 │ ├──────┼────┼──┼────┼──┼──┼──┼───┼──┼────┤ │1973 │7912.6 │25.3│21656.5 │69.3│ │ │1650.8│5.3 │31219.9 │ ├──────┼────┼──┼────┼──┼──┼──┼───┼──┼────┤ │1974 │ │ │ │ │ │ │ │ │ │ ├──────┼────┼──┼────┼──┼──┼──┼───┼──┼────┤ │1975 │11190.2 │26.2│29206.4 │68.3│ │ │2312.6│5.4 │42709.2 │ ├──────┼────┼──┼────┼──┼──┼──┼───┼──┼────┤ │1976 │13424.4 │24.5│38512.3 │70.3│ │ │2830 │5.1 │54766.7 │ └──────┴────┴──┴────┴──┴──┴──┴───┴──┴────┘ 续表 ┌──────┬───────┬───────┬──────┬──────┬────┐ │用电分类年份│农村 │工业 │交通运输 │市政生活 │合计 │ │ ├────┬──┼────┬──┼───┬──┼───┬──┤ │ │ │电量 │比重│电量 │比重│电量 │比重│电量 │比重│ │ ├──────┼────┼──┼────┼──┼───┼──┼───┼──┼────┤ │1977 │15206.9 │23.8│45205.5 │70.9│ │ │3311.8│5.2 │63724.2 │ ├──────┼────┼──┼────┼──┼───┼──┼───┼──┼────┤ │1978 │15934.5 │20.7│57222.5 │74.5│ │ │3601 │4.6 │76758 │ ├──────┼────┼──┼────┼──┼───┼──┼───┼──┼────┤ │1979 │17248.1 │20.1│63877.2 │74.5│ │ │4533 │5.2 │85658.3 │ ├──────┼────┼──┼────┼──┼───┼──┼───┼──┼────┤ │1980 │16607.0 │20.1│61267.6 │74.2│291.0 │0.4 │4359.7│5.3 │82525.3 │ ├──────┼────┼──┼────┼──┼───┼──┼───┼──┼────┤ │1981 │22391.3 │25.7│59871.9 │68.8│286.1 │0.3 │4479.6│5.2 │87028.9 │ ├──────┼────┼──┼────┼──┼───┼──┼───┼──┼────┤ │1982 │26997.7 │27.7│64727.8 │66.6│293.0 │0.3 │5207.3│5.4 │97225.8 │ ├──────┼────┼──┼────┼──┼───┼──┼───┼──┼────┤ │1983 │28811.2 │26.4│73589.3 │67.5│319.9 │0.3 │6349.6│5.8 │109070.0│ ├──────┼────┼──┼────┼──┼───┼──┼───┼──┼────┤ │1984 │ │ │ │ │ │ │ │ │ │ ├──────┼────┼──┼────┼──┼───┼──┼───┼──┼────┤ │1985 │27899.4 │22.3│87805.9 │70.0│641.9 │0.5 │8955.3│7.2 │125302.5│ ├──────┼────┼──┼────┼──┼───┼──┼───┼──┼────┤ │1986 │22767.0 │14.8│108117.0│70.3│4068.0│2.6 │18736 │12.3│153688.0│ ├──────┼────┼──┼────┼──┼───┼──┼───┼──┼────┤ │1987 │21041.0 │124 │126679.0│74.8│4269.0│2.5 │17481 │10.3│169470 │ ├──────┼────┼──┼────┼──┼───┼──┼───┼──┼────┤ │1988 │28415.0 │14.0│150110.0│73.7│4863 │2.4 │20079 │9.9 │203467 │ ├──────┼────┼──┼────┼──┼───┼──┼───┼──┼────┤ │1989 │32886.0 │14.7│165669.0│74.0│3414 │1.5 │21887 │9.8 │223856 │ ├──────┼────┼──┼────┼──┼───┼──┼───┼──┼────┤ │1990 │27482.0 │11.7│175696.0│74.7│3349 │1.4 │28576 │12.2│235103 │ └──────┴────┴──┴────┴──┴───┴──┴───┴──┴────┘ 注:1983年及其前为全地区,1984年及其后为全市,均不含梁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