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管理体制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2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2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管理体制
体制演变 建国前,境内轻工生产以私营家庭手工业为主,实行家长式封闭型管理。 195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实业公司,统一管理市属工业企业,国营企业实行计划管理,对私营企业通过工商行政、税务、商业部门制定计划和加工定货方式,进行间接管理。1950年5月,滕县专区成立实业公司,管辖济宁市及各县的国营企业。此期,工业社、组和合作工厂强调民主办厂、民主办社。1953年9月,滕县、湖西两专区合并,滕县专区实业公司随机关移驻济宁办公。1954年,地、市实业公司合并为济宁专区实业公司,对全区工业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济宁私营工业实行公私合营,走上合作化道路。改造后的手工业合作工厂实行由县(市)联社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实业公司按照国营企业管理办法实行计划管理。是年底,济宁专区实业公司撤销,成立专署工业局,领导全区工业企业。1958年7月,专署工业局撤销,成立济宁专署轻工业局,管理纺织和轻工企业。轻工业局在业务上对各县、市工业局和直属企业实行直接领导,对各县、市、社、队、街道企业在业务上为指导关系。轻工业局重点抓地直和市、县国营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为适应工业形势的发展,加强对轻工业、公社工业的领导,1961年6月,济宁地委决定:将专署轻工业局分设为轻工业局和公社工业局。1962年5月,工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撤销济宁专署轻工业局,其业务交新成立的济宁专署工业局领导。此后,轻工系统贯彻工业70条,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强调计划管理,加强经济监督。 1964年6月,济宁地委决定,撤销县工业局。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下马和停产的企业在内),一律由济宁专署工业局直接管理。这些企业的党组织仍由县委领导,企业收入仍归县财政。济宁市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在济宁专署工业局的统一领导下,仍由济宁市工业局直接领导。此间,多数手工业合作工厂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体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业生产遭受冲击,党政机关陷于瘫痪,济宁专署工业部门不能行使正常的管理职能。根据全省工业布局和三线建设的需要,1970年,国家投资兴建青岛自行车厂鲁南分厂、青岛缝纫机厂鲁南分厂、济南搪瓷厂鲁南分厂,建成后陆续转交济宁地区轻工业局领导。同年12月,济宁地区轻工业局分为第一、第二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管理济宁市轻工集体企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轻工业在恢复生产的基础上进行整顿,其中包括领导班子、职工队伍、管理制度、劳动纪律、财经纪律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期间,二轻工业由县市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全部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推行厂长负责制和责任制,恢复集体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成为民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法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90年,轻工业管理由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管理,转变为协调指导、调查研究、信息交流、技术开发等现代化管理,从以往的分解指标、汇总报表等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做到既管理公司所属企业,又对各县工业的生产计划、技术、质量、产品开发、基建和技术改造等进行综合管理,统筹发展规划,推动了全市轻工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管理机构 一轻工业1920年春,境内各县先后建立劝业所,这是最早的工业管理机构。1925年劝业所改为实业局。1928年实业局改为实业科。1948年济宁解放后,建立济宁工商局,管理工商企业。1949年建立济宁市生产局,分管国营企业。1950年初,济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实业公司,统一管理市属工业企业,属一轻工业的有振业火柴厂、印刷厂、玉堂酱园、酿酒厂等。1950年5月,滕县专署成立实业公司,管辖济宁市和各县国营企业,其中一轻企业7个。1953年9月,滕县、湖西两专区合并,改为济宁专区,实业公司随地专机关移驻济宁市办公,更名为济宁专区实业公司。1956年,撤销济宁专区实业公司,成立济宁专署工业局,管理全区工业企业。1958年7月,撤销济宁专署工业局,成立济宁专署轻工业局,管理纺织、轻工企业,其中一轻的企业16个。1962年6月,撤销济宁专署轻工业局,建立济宁专署工业局。1964年6月,撤销县工业局,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济宁专署工业局直接管理,济宁市的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在济宁专署工业局统一领导下仍由济宁市工业局直接领导。1967年,济宁地区工业交通办公室成立,主管全区工业、交通。1970年,济宁地区分设第一、第二轻工业局。 1984年3月,济宁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同年8月,济宁市第一轻工业局改为济宁市第一轻工业公司。 二轻工业境内手工业(二轻工业)最早的管理机构是1920年成立的劝业所,1925年改为实业局,1928年改为实业科。1948年7月济宁解放,人民政府设实业科管理手工业,同时成立工商局,下设手工业管理科。 建国后,1950年成立济宁市消费合作联社,管理手工业。1951年10月,成立济宁市手工业委员会。1954年2月,成立济宁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合社。1956年6月至1965年,济宁地区先后设手工业管理科、济宁地区手工业管理局。1970年12月,济宁地区轻工业局分出第一、第二轻工业局,成立济宁地区第二轻工业局。1984年3月改名为济宁市第二轻工业局。不久,又改为济宁市第二轻工业公司。1984年11月,恢复建立济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1988年1月,撤销济宁市二轻工业公司,成立济宁地区消费品企业集团总公司,济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改名为济宁市集体企业联社。1990年,撤销济宁市消费品企业集团总公司,恢复济宁市第二轻工业公司,济宁市集体企业联社改名为济宁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第二节专业管理 一轻工业 设备管理1978年,济宁地区第一轻工业局供销科设2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1983年,由局生产技术科设1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1984~1990年,济宁市一轻公司由科技科设专人负责全市一轻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一轻系统各企业自建厂起,就建有设备管理专职或兼职机构。每年定期组织全系统设备大检查,或召开设备管理现场会,并多次举办设备管理培训班,按照正常的维修制度和报表制度,进行设备定级、升级、维修、保养等工作。至1990年底,全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85.2%,设备综合完好率达89%,设备新度系数(平均)0.86。 技术管理1980年,济宁地区一轻工业局设生产技术科,负责境内一轻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1984年,济宁市第一轻工业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科技科负责系统内的技术管理科技开发,具体包括: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及生产过程中的微电子技术应用等。要求企业每上一项新产品必须经过市场调研、产品设计、试制样品、选择样品,试销、信息反馈、确定工艺、批量生产的全过程。1990年底,全公司大多数企业逐步形成并建立健全工艺设计、编制、审批、下达等程序。 安全管理1971年济宁地区第一轻工业局有1名副局长分管安全工作,生产科设1名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1984年,一轻工业局改为一轻工业公司,公司设劳工科。根据国家计委、经委、劳动总局1979年5月25日重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等劳动法规的通知,劳工科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各县市工业局和部分大企业设立安全科或劳工科并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布置、传达上级文件和年、季、月安全报表的统计上报,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等。随着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到1990年,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物资管理1979年10月,济宁地区一轻工业局内设供销科,负责原材料、燃料、主要生产设备、配件的申请与调拨,组织产品销售和机械设备的配套供应以及实施地方物资的采购供应。各企业相应设立供销科,负责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和仓库管理,包括钢材、木材、食品、酿造用料以及机械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成品、废品包装材料和劳保用品等。1984年,济宁市成立一轻工业供销公司,负责申请、协调原材料、燃料余缺和管理工作。1989年,随着山东省一轻系统主管部门工作职能的调整,物资分配管理工作由一轻供销公司交给一轻公司生产计划科管理。 1980年前物资供应,一般按照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由省市主管部门按定额下达物资分配计划。1980年后,随着国家计划物资分配比例的逐渐减少,企业自主市场采购不断扩大。主要产品包装用木材,1985年后全部为自行采购;维修用材按行业下达计划指标供应;火柴生产用木材,由国家计划分配。酿酒、食品、调味品生产用粮,1980年前,国家按生产计划下达分配指标,地方粮食部门统一组织货源,由产地直接或间接向各企业供货。1980年后,酿酒、食品用粮计划取消,由企业自行采购。调味品因属国民生活必需品,故用粮按计划供应延续至1986年。 二轻工业 生产管理1974年3月济宁地区二轻工业局成立后,设立生产科,负责全区的生产管理。主要根据前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下达到系统内下属部门和企业,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了解掌握生产情况,深入企业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各企业设生产科或以生产管理为主的兼管部门。按照济宁地区二轻工业局下达的生产计划或商业部门的订购计划组织生产。1984年二轻工业公司成立后,设生产科,生产计划变指令性为指导性。各企业也逐步确立以销定产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并普遍实行经济责任制,建立生产管理制度,90%的企业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技术管理1977年,济宁地区工业局设立地区二轻工业研究所,负责全系统的科技管理和研究工作。具体包括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新产品的开发、研究、技术协作,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以及产品的升级、创优等。1984年,二轻工业公司设立科技科,二轻工业研究所的人员和职能并入科技科,负责组织下达科技推广运用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召开科研成果鉴定会、技术标准审定会、新技术推广运用现场会等,以推动全行业科技工作的开展。1990年,县属以上84个企业全部设有技术专管或兼管部门,负责各企业的技术管理、产品设计、工艺规程的制订等。 安全管理1974年济宁地区二轻工业局成立后,由1名副局长分管安全工作,生产科设安全管理员。1984年,济宁市二轻工业公司劳资科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卫科则行使防火、防盗等职能。市直企业普遍成立以厂长为首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车间设安全管理员。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规程》,公安部《仓库防火管理规则》,轻工业部《轻工业冲压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条例》等项专业管理规定,制定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有安全标志,配有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等。各企业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职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处理。1988~1990年,市二轻工业公司生产科设专人负责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局(公司)每年根据季节特点召开3~4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1990年,全系统有两个企业被山东省二轻系统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济宁市塑料助剂厂获山东省防火安全百日赛优胜单位称号。 设备管理1977年,济宁地区二轻研究所兼做设备管理工作。1984年,研究所并入二轻工业公司科技科,设备管理职能归生产科行使。各企业自建厂起设有设备管理专管或兼管部门。1977年后,局(公司)每年召开2~3次设备管理会议,组织1~2次设备大检查。1988年以来,全市二轻企业按照山东省二轻厅《设备管理条例》,全面开展设备管理升级和创优活动。1988年,获省二轻厅、市经委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18个。1989年,获市经委设备管理升级创优先进单位6个。1990年,有3个企业被山东省经委评定为三级设备管理单位,5个企业被市经委评定为四级设备管理单位,7个企业获省二轻厅设备管理优秀单位。1990年,全系统55个县属以上工业企业中的25个企业设有设备管理部门,设备完好率85%以上,设备利用率90%以上。 经营管理1951年春,济宁市政府成立济宁市贸易公司,专门解决手工业产品的产、供、销和成品的储存。1965年6月,济宁专区手工业办事处设供销科。1969年,济宁专署手工业管理局设供销科,负责全区手工业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申请、协调、平衡,以及物资调剂、产品销售等工作。 1974年济宁地区第二轻工业局成立后,设供销科,1975~1983年2月改设供销站。 1978年前,济宁地区二轻企业部分产品的原材料供应纳入国家计划,多数产品的原材料则靠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市场调剂。纳入国家计划供应的原材料,属于国家分配的主要物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单列户头,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调拨,其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有时也留出部分产品自销;属于商业部门经营的物资,由商业部门供应。由企业自购原材料的产品或由国家计划供应部分原材料的产品,由工业部门和企业自销,商业部门也订购、选购部分产品。1980年后,国家计划供应物资逐步取消,企业所用原材料自行采购。产品逐步变为自销。 到1990年,二轻系统有大类产品216种,近万个花色品种,全部自产自销,并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各企业建有供销科或销售科、供应科。仅1990年,销售人员就比1989年增加30%。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经贸洽谈会,努力扩大销售渠道。各企业普遍实行销售奖励政策,用以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是年,实现销售收入28747万元,出口交货值8589万元。 济宁市二轻工业部分年份综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8-18 ┌───────────┬───┬───┬───┬───┬───┬───┬───┬────┬───┬────┬────┬────┬────┬────┬────┬────┬───┐ │项目名称 │单位 │1949年│1975年│1976年│1977年│1978年│1979年│1980年 │1981年│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90年│ ├─┬─┬───────┼───┼───┼───┼───┼───┼───┼───┼────┼───┼────┼────┼────┼────┼────┼────┼────┼───┤ │市│全│企业个数 │个 │ │ │3 │ │ │2 │2 │2 │2 │2 │2 │2 │2 │2 │2 │2 │ │ │ ├───────┼───┼───┼───┼───┼───┼───┼───┼────┼───┼────┼────┼────┼────┼────┼────┼────┼───┤ │ │ │职工人数 │人 │ │ │425 │415 │435 │441 │446 │443 │458 │480 │562 │578 │641 │ │ │ │ │ │ ├───────┼───┼───┼───┼───┼───┼───┼───┼────┼───┼────┼────┼────┼────┼────┼────┼────┼───┤ │属│民│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13.1 │ │ │244 │298.2 │328.2 │354.7 │431.6 │421.9 │492.6 │555.8 │683 │744 │1453 │ │ │ ├───────┼───┼───┼───┼───┼───┼───┼───┼────┼───┼────┼────┼────┼────┼────┼────┼────┼───┤ │ │ │产值 │万元 │ │ │ │ │ │494 │776.8 │980.3 │1192.9 │1229.4 │1206.3 │1267.1 │1890.3 │3005.3 │3807.8 │3501 │ │ │ ├───────┼───┼───┼───┼───┼───┼───┼───┼────┼───┼────┼────┼────┼────┼────┼────┼────┼───┤ │企│ │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 │ │44.3 │ │ │443 │676.6 │801.3 │917.6 │1031.6 │7679 │1185.8 │1940.2 │3597.8 │479.1 │4975 │ │ │ ├───────┼───┼───┼───┼───┼───┼───┼───┼────┼───┼────┼────┼────┼────┼────┼────┼────┼───┤ │ │ │实现利润 │万元 │ │ │8.4 │ │ │22 │44.6 │69.1 │71 │68.1 │29.3 │68 │132.6 │359.3 │505.9 │-24 │ │ │ ├───────┼───┼───┼───┼───┼───┼───┼───┼────┼───┼────┼────┼────┼────┼────┼────┼────┼───┤ │业│ │实现税金 │万元 │ │ │868 │ │ │19 │28.8 │40 │45.6 │51.4 │38.2 │63.4 │123.9 │286.2 │5432.3 │485 │ │ │ ├───────┼───┼───┼───┼───┼───┼───┼───┼────┼───┼────┼────┼────┼────┼────┼────┼────┼───┤ │ │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 │ │6181 │ │ │7473 │20770.1 │2274.8│27173.1 │27751.7 │27291.9 │28033.2 │40133.8 │53475.1 │66794.7 │ │ │ │ ├───────┼───┼───┼───┼───┼───┼───┼───┼────┼───┼────┼────┼────┼────┼────┼────┼────┼───┤ │ │ │资金利税率 │% │ │ │30.1 │ │ │11.8 │20.9 │22.2 │20 │17.2 │936 │18 │32.7 │63.4 │61.9 │21 │ │ ├─┼───────┼───┼───┼───┼───┼───┼───┼───┼────┼───┼────┼────┼────┼────┼────┼────┼────┼───┤ │ │集│企业个数 │个 │46 │48 │48 │47 │27 │27 │27 │27 │28 │28 │34 │33 │33 │32 │31 │28 │ │ │ ├───────┼───┼───┼───┼───┼───┼───┼───┼────┼───┼────┼────┼────┼────┼────┼────┼────┼───┤ │ │ │职工人数 │人 │9117 │9205 │9738 │9693 │4610 │5488 │6201 │6260 │6484 │8326 │7150 │7250 │7653 │7972 │7710 │6849 │ │ │ ├───────┼───┼───┼───┼───┼───┼───┼───┼────┼───┼────┼────┼────┼────┼────┼────┼────┼───┤ │ │体│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2533.2│1618.7│1828 │2191.1│1303.2│1460.9│1632.4 │1866.3│2260.2 │2601.4 │3039.9 │3516.1 │4004.6 │4429.1 │5781 │9240 │ │ │ ├───────┼───┼───┼───┼───┼───┼───┼───┼────┼───┼────┼────┼────┼────┼────┼────┼────┼───┤ │ │ │产值 │万元 │10544 │6623.4│8122.2│9189.6│5080.8│5395.9│6114.4 │5509.4│6207.1 │6643.4 │6838.3 │8592.6 │9477.3 │11446 │14043.2 │12549 │ │ │ ├───────┼───┼───┼───┼───┼───┼───┼───┼────┼───┼────┼────┼────┼────┼────┼────┼────┼───┤ │ │ │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8576.2│5572.2│7421.6│7743.8│3762.9│5007.6│5704.8 │5440.6│4807.3 │4788.8 │5794.3 │8609.8 │9232.8 │11763 │14995.6 │13138 │ │ │ ├───────┼───┼───┼───┼───┼───┼───┼───┼────┼───┼────┼────┼────┼────┼────┼────┼────┼───┤ │ │ │实现利润 │万元 │980 │684.7 │873.6 │1020.2│434.6 │414 │447.1 │310.7 │240.1 │193.6 │43.8 │221.9 │387.2 │488.1 │491.6 │68 │ │ │ ├───────┼───┼───┼───┼───┼───┼───┼───┼────┼───┼────┼────┼────┼────┼────┼────┼────┼───┤ │ │ │实现税金 │万元 │555.7 │341.2 │483 │511.1 │185 │327.4 │335.2 │302.8 │269.8 │233.4 │253 │430.8 │425.4 │516.6 │566 │427 │ │ │ ├───────┼───┼───┼───┼───┼───┼───┼───┼────┼───┼────┼────┼────┼────┼────┼────┼────┼───┤ │ │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11834 │7297.7│8667.4│9643.8│11171 │9951.9│10219 │8867.5│9583.3 │9906.7 │9541.4 │12078 │12473 │14840 │18450.5 │ │ │ │ ├───────┼───┼───┼───┼───┼───┼───┼───┼────┼───┼────┼────┼────┼────┼────┼────┼────┼───┤ │ │ │资金利税率 │% │30.4 │34 │38.6 │38.2 │29.3 │24.3 │25.7 │19.8 │14 │11.7 │6.8 │13.7 │13.3 │15.4 │14.2 │4.5 │ ├─┼─┼───────┼───┼───┼───┼───┼───┼───┼───┼────┼───┼────┼────┼────┼────┼────┼────┼────┼───┤ │县│集│企业个数 │个 │ │13 │96 │98 │98 │74 │73 │71 │72 │72 │54 │66 │65 │65 │63 │55 │ │ │ ├───────┼───┼───┼───┼───┼───┼───┼───┼────┼───┼────┼────┼────┼────┼────┼────┼────┼───┤ │属│ │职工人数 │人 │ │11701 │13196 │13385 │13350 │8956 │9039 │9128 │8831 │8691 │6523 │7875 │7872 │8313 │8859 │7061 │ │ │ ├───────┼───┼───┼───┼───┼───┼───┼───┼────┼───┼────┼────┼────┼────┼────┼────┼────┼───┤ │企│体│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1751.9│1791.7│2038.4│2453.8│1785.6│1942.1 │2324.1│2624.6 │2920.7 │2332.7 │3031 │3518.7 │4058.4 │4913.9 │8519 │ │ │ ├───────┼───┼───┼───┼───┼───┼───┼───┼────┼───┼────┼────┼────┼────┼────┼────┼────┼───┤ │业│ │产值 │万元 │ │4905.3│5599.1│6423.8│6321.5│3958.9│4914 │4893.3│5254.6 │5665.3 │4352.6 │7290 │7246 │8631.2 │18998.7 │10096 │ │ │ ├───────┼───┼───┼───┼───┼───┼───┼───┼────┼───┼────┼────┼────┼────┼────┼────┼────┼───┤ │ │ │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 │3468.9│4007.5│4729.1│4909.8│2937.2│3771.3 │4061.4│4259.6 │4594.4 │3734.6 │6043.7 │6386.6 │8450.7 │12430 │10634 │ │ │ ├───────┼───┼───┼───┼───┼───┼───┼───┼────┼───┼────┼────┼────┼────┼────┼────┼────┼───┤ │ │ │实现利润 │万元 │ │415.5 │473.7 │627.7 │401.9 │144.6 │214.4 │160 │139.8 │215.2 │100.9 │132.8 │196.9 │233.6 │463.5 │269 │ │ │ ├───────┼───┼───┼───┼───┼───┼───┼───┼────┼───┼────┼────┼────┼────┼────┼────┼────┼───┤ │ │ │实现税金 │万元 │ │176.6 │200.6 │228.4 │246.4 │125.6 │155.6 │181.8 │198.9 │197.6 │155.2 │262.1 │254 │337.2 │486.1 │417 │ │ │ ├───────┼───┼───┼───┼───┼───┼───┼───┼────┼───┼────┼────┼────┼────┼────┼────┼────┼───┤ │ │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 │4384 │4584.9│5045 │4689.2│4395.8│5435.8 │5477.2│5971.1 │6638.5 │6789.3 │9340.2 │8763.9 │10763 │12730 │ │ │ │ ├───────┼───┼───┼───┼───┼───┼───┼───┼────┼───┼────┼────┼────┼────┼────┼────┼────┼───┤ │ │ │资金利税率 │% │ │21.8 │23.2 │26.2 │19.7 │8.7 │11.6 │9 │7.9 │9.4 │7.1 │9.9 │8.4 │9.1 │12.7 │7.6 │ └─┴─┴───────┴───┴───┴───┴───┴───┴───┴───┴────┴───┴────┴────┴────┴────┴────┴────┴────┴───┘ 粮油加工业 建国前,境内粮油加工多为私人经营,小型分散,点多面广,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建国初,按照国家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境内各粮油加工厂接受国家粮食、油脂部门的委托进行加工生产。1955~1960年,先后将供销社管理的兖州油厂、曲阜油厂、邹县油厂和劳改队管理的嘉祥油厂、济宁植物油厂、地方国营微山油厂划归粮食部门管理。1966年,集体性质的济宁粮食加工厂转为国营企业后,也收归粮食部门管理。 1958年,境内各县陆续新建一批小型粮食加工厂。1959~1965年,地方政府按照以销定产、产地加工、仓厂结合和售油留饼的原则,对境内的粮油工业作了较大调整。基本实现县县有粮食加工厂、重点油料产区有榨油厂。调整后的粮油工业,由济宁粮油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并开始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试点。为了减少核算环节,先后将粮油加工厂合并到仓库、粮所、经理部,实行工商统一领导,统一核算,不计盈亏,此工作持续到1971年。1972~1975年,贯彻山东省粮食局两次粮油工业会议精神,加强企业领导和管理,各粮油加工厂相继恢复独立核算,计算盈亏,企业管理逐步加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央指示,粮食部门改变了原粮来、原粮去的单一经营方式,走收购--加工--销售新路子,全区粮油工业生产经营明显转变和提高。期间,全区粮油工业遵循粮食部提出的“在保护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纯度,提高出品率,适当提高产量,降低各项消耗”的方针,按质、按量地全面完成国家计划,保证了军民和市场用粮用油的需要。同期,境内粮油部门贯彻商业部《关于印发粮油工业企业扭亏增盈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学习外地经验,推广价拨经营,加强经济核算,协调工商间的关系。各企业继续开展代农加工,并开始自购原料,加工产品后自销。 随着粮食工作的转轨变型,粮油工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1981年,全区陆续新建综合食品加工厂、挂面厂、粮油机械厂、多种经营综合利用车间。1984年,形成全方位独立核算粮油工业企业26处,粮食年加工生产能力232500吨,油料40000吨,粮油食品6497吨。 1985年后,粮油加工企业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营方式也有新变革。1986~1990年,贯彻山东省粮食局粮油工业会议精神,企业由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各粮油加工企业除继续推行和完善价拨经营外,在完成国家加工计划的前提下,采取农、工、贸横向联合等多种形式,扩大议价粮油收购、加工、销售业务,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