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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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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机构
清光绪三十三年五月(1907年7月) ,济宁直隶州及各县均设立劝业员,在山东劝 业道与州、县行政长官的指挥监督下,职掌农工、商业、交通、矿务、邮传等各项实 业,并在年终将办理情况列册报省劝业道查考。宣统元年(1909年),济宁直隶州农桑 会成立,接受省劝业道的劝导与稽查。为适应湖田征租和开垦的需要,同期还设立了 湖田局、汶上县垦务局、济宁垦务大利公司等专门机构和官办公司。 1920年1月, 山东省实业厅饬各县成立劝业所,以主办种树、种棉、种桑及普通 工艺为主。济宁道辖各县的劝业所,于是年4、5月先后成立,各设所长1人,所员1~ 2人,1922年各县劝业所均改为实业局。 1928年11月27日, 山东实业局改组为建设局。济宁、泗水、鱼台、金乡、嘉祥5 县建设局于当年成立,次年滋阳、曲阜、汶上等县建设局改组完毕。各县建设局设局 长1人,科长、技术员、事务员、凿井专员、合作事业指导员各设1~2人,1933年1月, 各县建设局改组为县政府第四科。 设科长1人,农、林、工、商、建设等技术员或职 员各1人。是年4月滋阳、济宁、嘉祥3县成立了农业增产局,由县长兼任局长。 1936年, 山东省政府将全省划为12个行政区,各设派出机构1处,其中山东省第 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济宁县,公署设建设科,掌管所属各县农林、工商、合作组织、 水利工程及地方建设事宜。部分县的原第四科也改称第三科。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省各级民主政权,均设有分 管农业的机构。 自1940年7月湖西专署成立到建国前,其隶属关系、专署名称等虽曾 有过多次变更, 但分管农业的均为建设科。1941年8月,民主政权鲁南第一行政公署 设建设科, 1944年10月,鲁南区第二行政专员公署设湖田局,1946年4月,鲁南区第 一专署设实业科。直到建国初期,专署名称、行政区划虽有变更,均由实业科分管农 业。 1949~1950年,山东省鲁中南区尼山专员公署设实业科。分管农、林、牧生产和 水利、交通建设。 1951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滕县区(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设建设科,分管农、 林、 牧、水利、交通。同年6月,成立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生产的行政领导,统一 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扶持、技术指导、代耕、农田水利、渔副业生产和救灾工作。1952 年2月,建设科分设林业局。同期,所属各县改实业科为建设科。 1949年8月,平原省人民政府湖西区(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设农业科。1950年3、4 月, 增设林牧局和棉业推进社。1952年8月又设水产管理局。1952年11月划归山东省 领导后,改林牧局为造林局,其余机构保留未变。同期,所属各县设农业科。 1953年7月,济宁专员公署设建设科、林业局、水产局。1954年7月水利由建设科 分出,建设科只分管农、牧业,名称未变。1955年3月水产局划归微山县。1958年6月 撤销建设科、林业局,成立农林督导组,同年12月撤销。同期,各县设农业局、林业 局或农林局。 1958年12月,山东省济宁专员公署设农业局、水产局。农业局分管农、林、牧业。 1959年5月复设林业局。同期,各县农林机构也随之合并和分设。 1959年12月牧业由农业局分出设畜牧局。 1961年12月设农业机械管理局。同年5 月设农林水办公室,协调各职能局的工作。1962年4~7月,以上各局、办先后撤销, 于同年5月成立农林局,12月恢复农业机械局。1963年4月撤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 林业畜牧局,水产由农业局管理。同年11月撤销林牧局,恢复林业局,畜牧业由农业 局管理。1965年2月设立棉花办公室,专管棉花生产,同年4月撤销农业机械管理局, 成立拖拉机管理总站,其业务由该站管理。同期,各县农业行政机构也作了相应的变 动。其间,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农业职能部门相继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1968年4月, 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生产指挥部,其下仍保留农业局、林业局和 棉花办公室。 1971年1月撤销农业、林业局,设农林局。同年11月设立多种经营办公 室分管副业。1972年2月设农业办公室,3月恢复水产局,7月设农业机械管理局,9月 改农业办公室为生产指挥部农林水办公室。 1973年3月撤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林 牧局、水产局。1975年11月又撤销林牧局,分设林业局、畜牧局。至此,农业、林业、 牧畜、水产、农机等均单独设局,分别行使其职能。同期,各县农业机构也作了调整, 各业或单独设局,或农林、林牧两局合并,不尽相同。 1978年7月,地革委撤销成立行署后,设农林水、棉花、多种经营办公室和农业、 林业、畜牧、水产、农机局。1978年9月增设沼气办公室。1979年6月增设农业区划委 员会办公室。 1981年改农林水办公室为农业委员会。1982年3月撤销公社工业管理局 改设社队企业管理局,划归农口。其间,多数县农业、林业、农机分别设局,部分县 设农牧或林牧或农林局,水产重点县设局,未设者由农业局分管。 1983年10月市政府成立后, 保持原地区行署所设的农业机构。1984年3月,撤销 农业委员会,改为中共济宁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撤销畜牧局并入农业局,撤销农业 机械管理局, 改设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公司,仍行使行政职能。1984年5月,撤销多种 经营办公室,划入市委农工委,撤销沼气办公室,由农业局管理,改多种经营社队企 业局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划出农口。1987年4月成立土地管理处。1988年1月设畜 牧服务中心,行使行政职能,撤销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公司,复设局。至1990年底,市 政府下属的农业行政机构有: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机 局、畜牧服务中心、棉花办公室。同期,多数县(区、市)的农业行政机构均与市级对 口,少数县设农牧渔业局,从而建立健全了农业管理体制。